第二条: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20:7;申5:11。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太5:33-34。
一、主的名是圣的
2142第二诫规定人应当尊敬主的名。它和第一诫一样,属于宗教之德,且更具体地说,它治理我们在神圣之事上的言语使用。
2143在启示的一切言语中,有一句是独特的:神所启示的名。神把他的名托付给信他的人;他把他自己在其位格奥秘中启示给他们。名字的恩赐属于信赖与亲密的秩序。「耶和华的名是圣的。」因此,人不可滥用这名。他必须在静默而充满爱的朝拜中,把这名铭记在心。他不应在自己的言语里随意提起这名,除非是为称颂、赞美并光荣它。参亚2:13;诗29:2;96:2;113:1-2。
2144对他名的尊敬,是对神自身奥秘、以及这名所唤起的一切神圣现实所当有之敬意的表达。对神圣之事的意识属于宗教之德的一部分:
这些惧怕与敬畏的感受是基督徒的感受吗?……因此我说,我想没有人能合理地反对:若我们真的是亲眼看见全能的神,我们就应当有这种感受——是的,而且应当极其强烈;因此,若我们意识到他临在,我们也会有这种感受。我们越相信他临在,就越会有这种感受;若没有这种感受,就是没有意识到,也就是不相信他临在。约翰·亨利·纽曼枢机,《教区与浅白讲章》 V,2(伦敦:朗文斯·格林公司,1907年),21-22。
2145信徒应当借着宣认信仰来为主的名作见证,而不向惧怕让步。参太10:32;提前6:12。宣讲和教理讲授都应当充满对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朝拜与尊敬。
2146第二诫禁止滥用神的名,也就是对神、耶稣基督之名,以及对童贞马利亚和众圣之名的一切不当使用。
2147奉神的名对他人所作的许诺,会牵涉到神的尊荣、信实、真实与权威。按公义,这些许诺必须被尊重。对这些许诺不忠,就是滥用神的名,并在某种意义上把神说成是说谎的。参约壹1:10。
2148亵渎直接违背第二诫。它包括:在内心或外在用憎恨、责难或挑衅的话攻击神;说神的坏话;在言语上缺少对神的尊敬;滥用神的名。圣雅各谴责那些「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的人。雅2:7。禁止亵渎也延伸到攻击基督的教会、圣徒以及神圣之物的言语。用神的名来掩盖犯罪行为、使民族沦为奴役、拷打人或把人处死,也是亵渎。用神的名去犯罪,会引发他人弃绝宗教。
亵渎违背对神及其圣名所当有的尊敬。亵渎本身就是严重的罪。参CIC,第1369条。
2149滥用神名的誓言,即便没有亵渎的意图,也显示出对主缺少尊敬。第二诫也禁止以神的名作巫术用途。
人带着对他威严的尊敬说出神的名时,神的名就是尊大的;人怀着敬奉并惧怕冒犯他的心说出神的名时,神的名就是圣的。圣奥古斯丁,De serm. Dom. in monte 2,5,19:PL 34,1278。
二、妄称主的名
2150第二诫禁止虚假的誓言。起誓或发誓,就是以神作为自己所断言之事的见证,就是求神的真实作为自己真实的担保。誓言牵涉到主的名:「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事奉他,指着他的名起誓。」申6:13。
2151拒绝虚假的誓言,是人对神的义务。神是造物主与主,因此是一切真理的尺度。人的言语要么与那真理本身的神相符,要么与他相违。当誓言真实且合法时,誓言凸显人的言语与神的真理之间的关系。虚假的誓言则是求神为谎言作见证。
2152人若在誓言下许诺,却本无意履行;或在誓言下许诺之后不履行,就是犯伪誓。伪誓是对一切言语之主的严重不敬。人若以誓言担保自己要做一件恶事,就违背神名的圣洁。
2153在登山宝训中,耶稣解释了第二诫:「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并且:「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3-34,37;参雅5:12。耶稣教导:每个誓言都牵涉到神;因此,一切言语都必须尊崇神的临在与他的真理。人若要谨慎地呼求神,就必须对他的临在有一种敬畏的意识;我们一切断言不是为此作见证,就是在嘲弄此事。
2154教会传统跟随圣保罗,参林后1:23;加1:20。理解耶稣的话并不排除在重大且正当理由下所起的誓(例如在法庭上)。「誓言,即以神的名作真理的见证,除非按真实、按判断、按公义,否则不可起誓。」CIC,第1199条1项。
2155神名的圣洁要求我们既不可为琐碎的事使用它,也不可在某些处境下起誓,以致誓言会被理解为赞同某个不公义地要求人起誓的权威。当誓言是由不合法的民事权威所要求时,人可以拒绝。当誓言被要求用于违背人的尊严或违背教会共融的目的时,就必须拒绝。
三、基督徒的名字
2156洗礼圣事是「奉父、子、圣灵的名」施行的。太28:19。在洗礼中,主的名使人成圣,基督徒在教会里领受自己的名字。这名字可以是一位圣徒的名字,也就是一位门徒的名字;这门徒以对主的典范忠信度过一生。主保圣徒为仁爱提供榜样;我们也确信他为我们代祷。「洗名」也可以表达一个基督徒奥秘或一种基督徒德行。「父母、代父母与牧者应当留意,不可取与基督徒情怀不相符的名字。」CIC,第855条。
2157基督徒以十字圣号开始自己的一天、自己的祈祷和自己的工作:「奉父、子、圣灵之名。阿们。」领受洗礼的人把这一天奉献给神的光荣,并呼求救主的恩典;这恩典使他在圣灵里像父的儿女那样行动。十字圣号在诱惑与困难中坚固我们。
2158神按名字呼召每一个人。参赛43:1;约10:3。每个人的名字都是神圣的。名字是位格的圣像。作为承载这名字之人的尊严标记,名字要求人尊重。
2159人所领受的名字是为永恒而有的名字。在天国里,每个被神的名所标记之人的奥秘与独特性,将在光荣中闪耀:「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启2:17。「我又观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他又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写在额上。」启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