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在基督里的生活

1691「基督徒啊,要认清你的尊严;既然你已经分享神自己的性情,就不要再靠犯罪回到你从前那卑贱的处境。记得你的元首是谁,也记得你是他身体上的哪一部分。永远不要忘记,你已经从黑暗的权势下被拯救出来,被带进神的国度的光中。」大圣良,Sermo 22 in nat. Dom.,3:PL 54,192C。

1692信经宣认了神在创造的工程中赐给人的恩赐之伟大,更加宣认他在救赎与成圣中的恩赐之伟大。信心所宣认的,圣事就传达:借着重生的圣事,基督徒已经成为「神的儿女」,约 1:12;参约一 3:1。并且「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 1:4。基督徒既在信仰中看见自己新的尊严,就蒙召从此过一种「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的生活。腓 1:27。他们之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领受了基督的恩典和他圣灵的恩赐;这些都是他们通过圣事和祈祷所领受的。

1693基督耶稣总是作所喜悦的事,参约 8:29。并且始终与他保持完全的共融。同样,基督的门徒也被邀请活在「你父在暗中察看」的父面前,太 6:6。好成为「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的人。太 5:48。

1694基督徒借着洗礼被纳入基督,便「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看自己是活的」,因此参与复活之主的生命。参罗 6:11;6:5;西 2:12。跟随基督并与他联合,参约 15:5。基督徒就能努力「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 5:1-2。使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动与「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相一致,腓 2:5。并且效法他的榜样。参约 13:12-16。

1695「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 6:11。又「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林前 1:2。基督徒已经成为圣灵的殿。参林前 6:19。这「他儿子的灵」教导他们向父祷告,参加 4:6。并且既然他已成为他们的生命,就催促他们借着实行仁爱而结出「圣灵所结的果子」。加 5:22,25。圣灵医治罪的创伤,并借着属灵的转化在我们内里更新我们。参弗 4:23。他光照并坚固我们,使我们借着「一切良善、公义、诚实」而活得像「光明的子女」。弗 5:8-9。

1696基督的道路「引到永生」;相反的道路「引到灭亡」。太 7:13;参申 30:15-20。福音中关于两条路的比喻,在教会的教理讲授中一直都很突出;它显示,道德抉择对我们的得救有多么重要:「有两条路,一条是生命之路,一条是死亡之路;但这两条路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十二使徒遗训》1,1:SC 248,140。

教理讲授必须非常清楚地揭示基督道路的喜乐和要求。参若望保禄二世,CT 29。在他里面关于「新生的样式」的教理讲授罗 6:4。应该是:

  • 一种关于圣灵的教理讲授:圣灵是按照基督而活的生命在内里的导师,是温柔的住客和朋友;他启发、引导、纠正并坚固这生命;
  • 一种关于恩典的教理讲授:因为我们得救是靠恩典,我们的行为之所以能结出永生的果子也同样是靠恩典;
  • 一种关于八福的教理讲授:因为基督的道路在八福中被总结出来;八福是通向永恒福乐的唯一道路,而人心正渴望那永恒的福乐;
  • 一种关于罪与赦免的教理讲授:因为人若不承认自己是罪人,就不能认识关于自己的真相,而这是真正行事所必需的条件;若没有赦免的邀请,他也无法承受这真相;
  • 一种关于人的德行的教理讲授,使人领会对善的正确倾向的美与吸引力;
  • 一种关于基督徒的德行——信心、盼望、仁爱——的教理讲授,并从圣人们的榜样中慷慨得到激励;
  • 一种关于十诫中所提出的双重仁爱诫命的教理讲授;
  • 一种教会性的教理讲授:因为基督徒的生命能在「圣徒相通」里对「属灵的恩惠」进行多样的交流,从而成长、发展,并传递给他人。

1698这教理讲授的最初和最后的参照点始终是耶稣基督自己,因为他是「道路、真理、生命」。约 14:6。基督的信徒借着信心仰望他,就能盼望他亲自在他们里面成就他的应许;并且借着用他爱他们的同样之爱去爱他,他们可以行出与自己尊严相称的工作:

我请你想一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你真正的元首,而你是他的一位肢体。他属于你,就像头属于肢体一样;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他的灵、他的心、他的身体和灵魂,以及他的一切能力。你必须把这一切当作你自己的来使用,为的是事奉、赞美、爱并荣耀神。你属于他,就像肢体属于头一样。因此,他渴望你把你里面的一切都当作是他的,为着父的事奉和荣耀来使用。圣约翰·欧德,Tract. de admirabili corde Jesu,1,5。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 1:21。

第一部分:人的圣召——在圣灵里的生活

1699在圣灵里的生活成全人的圣召(第一章)。这种生活由神的仁爱和人的团结所构成(第二章)。它作为救恩,白白赐下(第三章)。

第一章:人的尊严

1700人的尊严根植于他按神的形象和样式受造(第一条);并在他受召进入神所赐的福乐时得以圆满(第二条)。一个人必须自由地把自己导向这圆满(第三条)。借着他有意识选择的行为(第四条),人会或不会符合神所应许的善,并且这善由道德良心作证(第五条)。人也为自己的内在成长作出贡献;他们把自己全部的感性生活和灵性生活都变成这种成长的工具(第六条)。在恩典的帮助下,他们在德行上成长(第七条),躲避罪;若他们犯罪,就像浪子那样把自己托付给我们天父的怜悯(第八条)。这样,他们就达到仁爱的圆满。路15:11-32。

第一条:人——神的形象

1701「基督……在启示父及其爱的奥秘本身时,使人完全认识自己,并照亮他崇高的圣召。」GS 22。人是在基督——「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 1:15;参 林后 4:4。——里,按造物主的「形像和样式」受造的。人也是在基督这位救赎者和救主里,那因最初的罪在他身上被扭曲的神的形象,被恢复到原本的美丽,并因神的恩典而被提升。参 GS 22。

1702神的形象临在于每个人身上。它在人格的共融中发光,如同三位一体的位格彼此之间的合一(参 第二章)。

1703人具有「属灵而不朽」的灵魂,GS 14 § 2。并且是「地上唯一神为其本身而愿意创造的受造物」。GS 24 § 3。从他受孕开始,他就注定要得享永恒的福乐。

1704人分享神之圣灵的光和能力。凭着理性,他能理解造物主所建立的万物秩序。凭着自由意志,他能把自己导向真善。他的圆满在于「寻求并爱慕真实与良善」。GS 15 § 2。

1705藉着他的灵魂,以及理智和意志这两种属灵能力,人被赋予自由,这是「神的形象的杰出彰显」。GS 17。

1706凭着理性,人认出神的声音,这声音催促他「行善避恶」。GS 16。每个人都有义务遵守这律法;这律法在良知中被听见,并在爱神与爱邻人的爱中得以成全。过道德生活,为人的尊严作见证。

1707「人受恶者引诱,在历史一开始就滥用了自己的自由。」GS 13 § 1。他屈服于诱惑,做了恶事。他仍然渴望善,但他的本性带着原罪的创伤。如今他倾向于作恶,也容易陷入错误:

人在自己里面是分裂的。结果,人的整个生活,无论个人的还是社会的,都显得是一场斗争,而且是一场戏剧性的斗争:在善与恶之间,在光明与黑暗之间。GS 13 § 2。

1708基督借着他的苦难,把我们从撒但和罪中拯救出来。他为我们赢得了在圣灵里的新生命。他的恩典修复了罪在我们里面所毁坏的。

1709信基督的人就成了神的儿子。这种儿子的收纳改变了他,使他有能力跟随基督的榜样,也使他能够正直行事并行善。门徒与救主结合,就达到作为圣洁的仁爱之德的圆满。当人于恩典中成熟,道德生活就会在天上荣耀里的永恒生命中开花结果。

综述

1710「基督……使人完全认识自己,并照亮他崇高的圣召」(GS 22 § 1)。

1711人具有属灵的灵魂,有理智,也有自由意志,从受孕之始就归向神,并注定得享永恒的福乐。他在「寻求并爱慕真实与良善」中追求自己的圆满(GS 15 § 2)。

1712在人身上,真正的自由是「神的形象的杰出彰显」(GS 17)。

1713人有义务遵循道德律法,这律法催促他「行善避恶」(参 GS 16)。这律法在人的良知中发声。

1714人因原罪使本性受伤,在运用自由时容易陷入错误,也倾向于作恶。

1715信基督的人在圣灵里拥有新生命。道德生活在恩典中增长并成熟,要在天上荣耀中达到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