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远不只是爱

亨利·卡法雷尔神父
爱远不只是爱

第七章:夫妻共融

给予与领受

你如此热烈地渴望着你所爱的这个人能得以实现自我,获得一切可能的圆满,活出更加丰盛的生命。然而,若你仅限于奉献自己的忠诚,与他分享物质与道德层面的财富,他仍将失去对他最为必要的部分:你自己的赠与。他也可以对你说:「我所求的并非财物,也非服务;我渴望的是你这个人,而不仅仅是你所能给予的某样东西。」爱,远超过给予;它是给予你自己,是为了对方的益处而舍弃自我,甘愿放弃自我决定的权利,欣然接受依赖。爱意味着出走与超拔。出走:离开父母,离开家园与财物,最终甚至离开自我,为了抵达对方那遥远的岛屿。超拔:忘记自己,置身于自身之外,临在于对方面前,全然被交付。一位年轻的童子军曾这样说:「爱,就是在另一人的心中扎营。」

这是否意味着爱的谦逊姿态和微小的关怀都是多余而琐碎的?如此看待便会忽视我们肉身的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法则。生日时送上一束紫罗兰是宝贵的礼物,因为它向收礼者传递了赠送者深刻自我奉献的可见记号。正如那束紫罗兰一样,整个婚姻生活都应充满意义。共同生活、性关系、温柔的姿态——如果失去灵魂的内核,如果不是深刻相互赠与的标记,便都毫无价值。

但我刚才的说法,好像夫妻之间的交流只有标记性的价值。它们不仅表达自我的赠与,更更新并深化这赠与。在爱情中,正如在信仰里,礼仪与标记是必要的,因为它们能有效地更新并重燃心灵的炽爱。

在圣爱的层面,爱也是一种自我交付,是将最内在的自我献出,但此时的自我已是经过革新、被再造、由圣爱所丰富了的自我,从此能够「如」基督那样去爱,甚至到达自我牺牲的地步。更好地说,这是为神的爱让出道路:

我要与神一同学习毫无保留,成为那完全良善、全然奉献、毫无保留、任由一切被取走的存在!
取去吧,罗德里格,取去我的心,取去我的爱,取去这位充满我的神!
我爱你所用的力量,与你存在所用的力量并无分别。
我已永远与那赐你永生的存在联合了」(《缎子鞋》)。

每位配偶都应能对彼此说出圣保罗的话(调整后):「我爱你,但已不再是我爱你,而是基督在我里面爱你,他将自己藉着我赐给你」(参 加 2:20)。

正如球被扔向墙壁会弹回投掷者,礼物若不受接纳,也会回归给予者。所以,给予的相互性要求领受的相互性。如果无人接纳我,我就永远无法走出自己。

「接纳」这个词似乎暗示着被动。但请别误会:在爱中,接纳是一种非常主动的姿态。它意味着时刻准备好——怀着尊重、智慧和感恩——接受一份信任、一份告白、一份礼物、一份爱的见证。这是在接纳对方,不是按照我们期待的模样,而是他们本来的样子,连同他们的不足与优点,他们的罪性与恩典。「你无需为了我的爱而成为另一个人。」

但请不要误会:迎接所爱之人,不仅仅是在家中或近在咫尺的地方,更是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在属灵存在的最深处。一位朋友写信给我说:「碧姬越来越融入我的内心」;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她的爱正在不断深化。

这听起来或许有些矛盾,但我要说,接纳必须先于给予,其意义在于,他人必须始终感受到被期待和被渴望。接纳首先是一种贪心,是爱的贪心,不可与自私的觊觎混为一谈。这种贪心向所爱之人表明:要得到快乐就需要他,而他也能使人快乐——我认为这种体验对于唤醒人心深处最隐秘的一根弦,几乎是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

有人说,圣爱是纯正且全然无私的恩赐。确实,在神那里,在父那里,圣爱源自其泉源,满溢而出。然而,在子身上,爱首要体现为对父之恩赐的领受,这一点同样适用于神的儿女。因此,视你的配偶为主的「活圣事」,热切期盼神的恩赐并欣然领受,这些正是圣爱所要求的基本属灵态度。

圣爱的首要性

你是否会指责我为夫妻之爱的心理付出了太多?我不认为自己应受责备,因为我深信,只要夫妇每日以诚实、坚韧之心经营人间的爱,圣爱便能在其中生长、渗透整个生命,使之成为蒙神悦纳的献礼。这不正是对基督徒婚姻最纯正的教导的回响吗?婚姻圣事的恩典,正是藉着夫妇生活的点点滴滴来传递自身的。我向来对那些以「超性」为借口、却首先忽视人间爱的严苛法则的人心存疑虑……

人类之爱已能实现生命的合一,这一事实对于圣爱而言则更为真实。就其作为对神的爱而言,圣爱协调、安排并整合夫妻间的倾向、渴望、意志与德行,将他们家庭、职业、社会及信仰生活中的各种活动统一起来,并导向其自身的终极目标——主的荣耀。就其作为对配偶的爱而言,圣爱接纳、融合并统一婚姻之爱的所有组成部分——吸引力与身体冲动、柔情的表露,以及各种形式的奉献、尊重、慷慨、感激与忠贞等情感——将它们汇集于一股共同的动力之中。圣爱征召这些元素为它服务,赋予它们以动力;不仅如此,它还能医治它们、精炼它们、提升它们,将纯净、热忱与圣洁注入其中。

在这两个践行新诫命的神的儿女之间,婚姻生活经历着奇妙的转化。想想看,有些家庭竟害怕圣爱的介入会影响他们夫妻之爱的完整!

这就是基督徒夫妻在圣爱的推动下所向往的理想的轮廓。恐怕又有人会指责我是个死不悔改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基督徒家庭难道愿意按照基督的教导来理解他们的结合吗?难道他们愿意正中那位来使「万物更新」者的下怀?向基督徒展示婚姻心理学的研究,再稍微加点基督教道德的调味,难道就足够了吗?在我而言,我拒绝这样做。没有什么比那些让良心好过、最终使人放弃任何属灵努力的半真半假的话语更严重的了。如果有人因为这理想而感到气馁,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拒绝被它所审判吗?正如我,一位司铎,也被亚尔斯本堂神父的圣洁所审判一样。但如果我们接受这审判,理想就会成为一股吸引力。

夫妻共融

正如我们所见,夫妻之爱追求互惠性,但这种在认识、关怀、奉献上的互惠性,并非爱之动态所趋向的终极目的。在交换、分享、给予往来的背后,存在着共融。请回想我们的图表:关系、爱、共融。夫妻之爱在每一个层面都预设了共融:在肉体上,也在情感上;在理智生活中,也在道德生活中。许多人误解了这种共融的本质。他们将其视为被动性,视为沉溺:爱建立在渴望相互拥有的欲望上,被动地依附于一个共同的理想。然而,共融全然是别的东西:它是一种共同的活动,一种炽热的生活。

圣徒相通

婚姻圣爱也同样趋向一种独有的共融,它远比其他任何关系都更为亲密、坚固且丰盈。圣爱在夫妻身为基督徒的自我层面上将他们联合,使他们成为「一心一意」,正如初期门徒所说的那样(徒 4:32)。这种通过圣爱的共融绝非被动,而是一种强烈且共享的行动,一种协同作用,是二人在内住在他们里面的圣灵的推动下,共同参与在认识并爱神的同一个生命行动中。圣约翰的应许在他们身上得到了验证:「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因为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由此我们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而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一 4:16,13)。「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 8:14-15)。

这种共融不是奇迹般地一日可得,而是藉着多种形式的婚姻圣爱逐渐建立起来的,并将成为其杰作。如果说,彼此相爱上的任何进步都能巩固它,那么我们也必须直接去追求。实现共融的方法有许多:夫妻一同藉着阅读并默想神的话语,藉着分享宗教思想与情感,来寻求对神的认识;一同投身于神的事工:教养子女、接待他人、服务教会;尤其是一同敬拜、赞美神,向祂献上感谢与爱。

然而,有时在长久地「专注于……彼此的团契」(徒 2:42)之后,夫妇们会经历一场奇妙的体验:他们意识到,是同一个圣灵赐予了双方同样的光照、同样的爱、同样的祈祷、同样的喜乐。圣约翰的这句话对他们而言忽然间变得无比明亮:「我们知道,我们已经出死入生了,因为我们爱弟兄」(约一 3:14)。正因他们彼此相爱,生命已在他们之间并在他们每个人身上升起。

圣托马斯用一些可称颂的表达来形容藉着圣爱所实现的共融:「它是在永生美善上的分享」:「对神福乐的共参」。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圣作者们用 koinônia 这个词来定义通过圣爱所实现的共融——它存在于两三个基督徒之间,也存在于所有人之间。这与你诵念信经时所宣认的「圣徒相通」别无二致;许多基督徒将其等同于某种「功德补偿基金」,而实际上,它是在活生生的圣爱影响下,心与灵的奇妙联合,是神的所有儿女共同形成的伟大属灵团体。

但这种共融并非仅是属灵且不可见的,它同时也存在于时空之中,是「道成肉身」的。因此,我们用另一个希腊词汇来指称它:ecclesia,即教会。它与 koinônia 指代同一实体,但 koinônia 强调其内在、不可见的层面,而 ecclesia 则强调其外在、制度化的层面。

当谈论由婚姻圣事所建立、并以此为根基的家庭时,有两个术语值得牢记。正如我刚刚所阐明的,它是一个由圣爱所激发的属灵团体;它是一种 koinônia,是圣徒相通的缩影;但同时它也是一个 ecclesia,一个家庭教会,一个有形的小型教会细胞,在这里 koinônia 得以具体成形,大教会的奥秘在这里得以实现并活出来——而且由于圣爱在此更加鲜活,这一实现也更加完全。koinônia 与 ecclesia 这两个概念,就像两扇窗户,向人们敞开了基督徒婚姻奥秘的深处。

总结

在本章中,亨利·卡法雷尔神父继续展开他关于夫妻之爱三个基本维度的论述。在第六章谈论了相互认识与关爱之后,他在这里转向了给予与领受的主题。或许正是在这一章里,亨利·卡法雷尔神父严谨的特质最为明显,因为这种婚姻共融的概念,乃是以基督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爱之理想为基础的——这正是我们夫妻之爱的终极目标。不多,也不少。

爱远不止是将自己奉献给对方。爱(在这一层面上)意味着释放我生命的最深处——这深处藉着属灵的爱(圣爱)得以成全——好能像基督爱我们一样去爱,甚至达到牺牲自我的地步。这意味着要让位给神的爱。这一崇高目标可从改编自《加拉太书》的一段引文看出:「我爱你,但不再是我爱你,而是基督在我里面爱你,祂藉着我将自己赐给了你。」(加 2:20)

而这一切始于将自己交给彼此,并接纳彼此。接纳意味着不是按我们期望的模样,而是按照对方真实的样子去接受他们——包括所有的缺点和优点。而我们给予对方的,应当是一种毫无保留、不求回报的馈赠。在圣爱中,我们体会到神那种满溢且无限的爱的特质。这份爱应当成为我们的理想。诚然,它是严苛而困难的,但它也是一个美好而动人的理想,因此,它也应当成为婚姻的动力源泉。

夫妻之爱的终极目标,与其说在于给予与接受的相互性,不如说在于各个层面的共融。这种共融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共同的活动、一种由圣灵所启发的共同生命,它超越尘世、趋近神,正如我们理解圣徒相通那样。

对谈

对谈作业的思路

最终我们意识到,这种对绝对者的渴望——它栖居在彼此的爱中,却从未得到完全的满足——乃是在召唤两人一同寻求神。我们也发现,这亲密而深刻的共融并不会使夫妻远离他人,反而将他们向世界敞开;这共融的恩赐不仅是在基督里两人之间的约,更推动他们走向周围的所有人——这些人期待他们成为一个可见的标记,成为另一种爱的圣事,而这爱是他们无法以其他方式认出的。

对谈建议问题

1: 给予与领受。这无疑需要时间,让主在我们身上工作。我们如何在日常婚姻生活中将其付诸实践?我们对他人的给予与接纳、我们对爱的渴求包含哪些部分?我们会遇到哪些障碍?在我们将自己给予配偶或接纳配偶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将神给予我们的配偶?我们是否通过我们的配偶来迎接祂?又是以何种方式呢?

2: 爱的举动是我们对伴侣之爱的一个可见标记。这些爱的举动、这些我们在彼此之间实践并建立起来的仪式,它们拥有表达自我馈赠的能力。我们是否已将它们遗忘?我们如何能更新它们?这些举动、这些仪式如何使我们和我们的配偶更亲近神?

3: 圣爱的首要性。根据亨利·卡法雷尔神父的说法,圣爱「调节、整顿并合一夫妻双方的各种倾向、渴望、意志和德行,以及他们所有多样的活动——家庭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并将它们导向其自身的目的:主的荣耀。」圣爱也赋予人的爱以动力、热忱和对圣洁的渴慕,同时医治它。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观察到这一点?我们如何能继续实行一种越来越是圣爱,即越来越符合神的爱的爱?

4: 圣爱的首要性。根据亨利·卡法雷尔神父的观点,圣爱「规范、协调并统合夫妻双方的倾向、渴望、意志与德行,以及他们各种不同的活动——家庭、职业、社交和宗教——并将它们导向其自身的目标:主的荣耀。」圣爱同时赋予人类之爱动力、热忱及对圣洁的渴求,与此同时治愈它。我们在何种情况下观察到这一点?我们如何能够持续实践一种日益趋向圣爱的爱,即日益符合神之爱的爱?

团队会议

聆听神的道:约一 3:18-24

孩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或舌头上,总要以行为和真诚表现出来。从这一点,我们会知道,我们是出于真理的,并且我们在神面前可以安心,即使我们的心责备自己,神比我们的心大,他知道一切。亲爱的,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在神面前就可以坦然无惧了。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神的命令就是:我们要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住在神里面,而神也住在他里面。从这一点,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这是由于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会议讨论问题

1: 我们分享一下对圣爱(agape love)的理解,以及我们如何每日活出——或努力活出——这圣爱,并因此不断进步呢?

2: 婚姻共融与圣徒相通。我们在哪些情况下体会到了「一心一意」?个人和夫妻方面,有什么能帮助我们更多地认识神、爱神?我们是否意识到,一同参与主的事工主的事工:教养子女、接待他人、服事教会。能增进我们对彼此与对神的爱?请举些例子。这些态度是否让我们体会到「同一圣灵在他们心中激起同样的光照、同样的爱、同样的祈祷、同样的喜乐」?我们在生活的不同层面,如何活出婚姻共融?

3: 亨利·卡法雷尔神父对基督徒婚姻的视角,如何启发我们将其同时视为圣徒相通——一个由圣爱所激发的属灵团体,以及家庭教会——大教会的奥秘在此得以具体实现并生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