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

圣十字若望
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三卷

第十四章:论属灵知识,就其可能涉及记忆而言。

我们把属灵形式的知识列为记忆领受的第三类,并不是因为它们像其他领受一样属于想象的身体感官,因为它们没有身体的形式和图像;而是因为它们同样可以被属灵的记忆和追忆所领受。如今,灵魂经验过这些领受中的一种以后,便能随意回想它;这并不是借着那领受在身体感官中留下的肖像和图像来回想,因为正如我们所说,这既属于身体形式,就没有能力承载属灵形式;而是因为灵魂借着它印刻在灵魂上的形式,以理智和属灵的方式回想它。这形式同样是一种形式性或属灵的形式、概念或图像,灵魂借此回想它;或者,灵魂也借着它所造成的效果回想它。正因如此,我把这些领受置于记忆的领受之中,虽然它们并不属于想象的领受。

2. 这些知识种类是什么,以及灵魂为达到与神联合应当如何对待它们,在第二卷第二十四章其实是第二十六章。中已经充分说明;在那里,我们把这种知识作为悟性的领受来论述。可参照那里,因为我们在那里说明它有两种:或是非受造的,或是关于受造物的。现在我只谈与我目前目的有关的事——也就是记忆为达到联合应当如何对待这些知识。我说,正如我在前一章刚刚论到形式性知识时所说的那样(因为这种知识既然关乎受造之物,便属于同一种类),这些领受在产生善果时可以被回想,但不是为了停留其上,而是为了激发灵魂对神的爱和认识。但若回想它们不产生善果,记忆就绝不可哪怕片刻注意它们。至于非受造的知识,我说灵魂应当尽可能常常回想它,因为它会产生极有益的效果。正如我们上面所说,它产生与神联合的触动和印象,而这正是我们引导灵魂所趋向的目标。记忆回想这些,并不是借任何能印刻在灵魂上的形式、图像或形状(因为这些与创造主联合的触动和印象没有形式),而只是借它们在灵魂中产生的光、爱、喜乐和属灵更新等等效果来回想;其中有些效果,每当被记起时,便在灵魂中重新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