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其中借圣经段落证明,神的言语和话语虽总是真实的,却并不总是建立在稳定的原因上。
现在我们必须证明第二个理由:出于神的异象和话语,虽然就其本身而言总是真实的,但在与我们的关系上并不总是稳定的。这是由于它们所依据的原因;因为神常常作出一些陈述,是以受造物及其效果为基础,而这些受造物和效果是可变的,也可能失效。因此,建立在它们之上的陈述,也同样可能改变并失效;因为当一件事依赖另一件事时,若一件失效,另一件也同样失效。这就好像神说:一年之内,我要使这样或那样的灾祸临到这个国度;而这个警告的原因和基础,是该国度中犯了某种得罪神的罪。若那罪停止或改变,刑罚也可能停止;然而这威胁是真实的,因为它以当时所犯的过错为基础,若这过错继续下去,它就会被执行。
2. 我们看见,这事发生在尼尼微城;在那里,神说:Adhuc quadraginta dies, et Ninive subvertetur。约拿书 iii, 4。其意是:再过四十天,尼尼微要倾覆了。这话没有成就,因为威胁的原因停止了——也就是那城的罪停止了,因为城为罪作了补赎;但若非如此,预言就会实现。我们同样在列王纪三读到,亚哈王犯了极大的罪时,神差遣我们的父以利亚作使者,预言〔直译:「应许」。〕重大的刑罚将临到他本人、他的家和他的国。列王纪三〔A.V., 列王纪上〕xxi, 21。而由于亚哈因悲伤撕裂衣服,身穿粗麻衣,禁食,睡卧在麻布上,并且以谦卑痛悔的方式行走,神便再次借同一位先知差人向他宣告这些话:Quia igitur humiliatus est mei causa, non inducam malum in diebus ejus, sed in diebus filii sui。列王纪三〔A.V., 列王纪上〕xxi, 27-9。其意是:既然亚哈为了爱我而谦卑自己,我就不在他的日子降下我所说的灾祸,而是在他儿子的日子降下。这里我们看见,因为亚哈改变了他的灵和先前的情感,神也同样改变了他的判决。
3. 由此,就我们正在讨论的事项而言,我们可以推论:虽然神可能向一个灵魂启示或肯定某事,无论是善是恶,无论关乎这个灵魂本身还是关乎他人,这事都可能按这个灵魂的情感,或按神作判断时所依据的原因之改变或变化,在较大或较小程度上被改变、变更,或完全撤回;因此,它不会按人所期望的方式成就,而且常常除了神以外,没有人知道原因。因为神常常宣告、教导并应许许多事,并不是为了让人在当时理解或拥有,而是为了让人在较后的时候理解,也就是当一个灵魂适合在这些事上得到光照时,或当这些事的效果达到时。正如我们所见,他对门徒就是这样作的;他对他们讲了许多比喻,并宣告了许多判断,而其中的智慧,他们直到必须宣讲的时候才明白;那就是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基督曾对他们说,圣灵要向他们解释他在世时对他们所说的一切。当圣约翰谈到基督进入耶路撒冷时,他说:Haec non cognoverunt discipuli ejus primum: sed quando glorificatus est Jesus, tunc recordati sunt quia haec erant scripta de eo。圣约翰 xii, 16。因此,可能有许多来自神的详细信息经过灵魂,而灵魂和它的指导者直到适当的时候都不会明白。
4. 同样,在列王纪一中,我们读到,神因以色列司祭以利不惩戒儿子而犯的罪向他发怒时,借撒母耳差人对他说话,其中有以下这些话:Loquens locutus sum, ut domus tua, et domus patris tui, ministraret in conspectu meo, usque in sempiternum. Verumtamen absit hoc a me。这仿佛是说:列王纪一〔A.V., 撒母耳记上〕ii, 30。我从前确实说过,你的家和你父的家要在我面前继续在司祭职分中事奉我直到永远;但这个目的离我远了,我不会作这事。因为司祭职分的设立,是为了把尊荣和荣耀归给神;为此,神曾应许若以利的父不失败,就把这职分永远赐给他。但当以利在维护神的尊荣上失败时(因为正如神差人给他信息时亲自抱怨的,他尊重自己的儿子过于尊重神,纵容他们的罪,以免冒犯他们),那本来若以利的善好事奉和热忱永远持续就会永远有效的应许,也就失效了。因此,没有理由以为,只因言语和启示来自神,它们就必然总是按其表面意义成就,尤其当它们与可能变动、改变或更改的人类原因相联时,更是如此。
5. 当它们依赖这些原因时,神自己知道这一点,虽然他并不总是宣告出来,而只是说出话语,或作出启示,有时并不说明条件;正如他明确告诉尼尼微人,他们四十天后将被毁灭。约拿书 iii, 4。另一些时候,他会列明条件,正如他对罗波安所作的,对他说:「你若遵守我的诫命,像我仆人大卫一样,我就与你同在,像我与他同在一样,并要为你建立家室,像我为我仆人大卫所作的一样。」列王纪三〔A.V., 列王纪上〕xi, 38。〔实际上,这话是对耶罗波安说的。〕但无论神是否宣告条件,灵魂都不可倚靠自己的理解;因为人不可能理解神话语中隐藏的真理,以及其中意义的繁多。他在诸天之上,按永恒之路说话;〔直译:「在永恒的道路上」。〕我们这些瞎眼的灵魂在地上,只理解肉体和时间的道路。我相信,正因如此,智慧者说:「神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不可话多,也不可急于说话。」传道书 v, 1〔A.V., v, 2〕。
6. 你也许会问我:既然我们不应理解这些事,也不应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神为什么还把它们传达给我们?我已经说过:一切都会按说话者的命令,在其适当的时候被理解;神愿意谁理解,谁就会理解,并且人会看出这是合宜的,因为神所作的事,无不有正当原因,也无不在真理中。因此必须认识到,对于神的言语和事物的意义,人并没有完全的理解;若按它看起来的样子来判定这种意义,就必会造成极大的错误,并最终导致严重的困惑。先知们非常明白这一点,因为神的话交在他们手中,而他们发现,向百姓说预言对他们来说是痛苦的考验;因为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许多百姓看见事情没有按字面照他们所听见的成就,便因此讥笑先知,大大嘲弄他们;以致耶利米竟说:「他们终日戏弄我,人人讥笑轻视我;因为我长久以来呼喊反对邪恶,向他们预告毁灭;主的话终日成了我的凌辱和讥刺。我说:我不要再记念他,也不再奉他的名说话。」耶利米书 xx, 7-9。在这里,虽然这位圣洁先知是以顺服的心,并以一个不能忍受神道路和作为的软弱之人的形式说话,他却清楚指出,神的话成就的方式与它们似乎具有的通常意义之间有差异;因为神的先知被人当作讥讽者对待,并因他们的预言受了这么多苦,以致耶利米本人在别处说:Formido et laqueus facta est nobis vaticinatio et contritio。耶利米哀歌 iii, 47。其意是:预言成了我们的惊吓、陷阱和灵的矛盾。
7. 约拿在神差遣他去宣讲尼尼微毁灭时逃跑,原因正在这里:他知道神的话就人的理解而言,和就这些话的原因而言,有不同的意义。因此,为免人们看见他的预言没有成就时嘲笑他,他便离去逃避,不愿说预言;于是他在城外等了整整四十天,要看他的预言是否成就;当它没有成就时,他大受痛苦,甚至对神说:Obsecro, Domine, numquid non hoc est verbum meum, cum adhuc essem in terra mea? propter hoc praeoccupavi, ut fugerem in Tharsis。约拿书 iv, 2。也就是说:主啊,我求你,这岂不是我仍在本国时所说的吗?我就是因此烦恼,才逃往他施去的。于是这位圣人发怒,并恳求神取走他的性命。
8. 那么,神向灵魂说出并启示某些事,而这些事并不按灵魂所理解的意义成就,我们又为什么必须惊讶呢?因为,如果神向灵魂肯定或呈现这样或那样的事,无论是善是恶,无论关乎灵魂自己还是他人,而那事在当时是建立在这个灵魂或另一个灵魂对神的某种情感、事奉或冒犯之上,以致若灵魂在其中恒久坚持,它就会成就;但即使如此,其成就仍不确定,因为灵魂是否会恒久坚持并不确定。因此,我们必须依靠的不是理解,而是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