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其中证明,愿意达到与神联合的灵魂,必须脱离欲望,无论这些欲望多么轻微。
我想,读者很久以来一直想问:为了达到这种成全的崇高状态,是否有必要首先在一切大小欲望上经受完全克制;还是只要克制其中一些,留下另一些,至少留下那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欲望,就已经足够。因为灵魂要达到这样的纯净和超脱,以致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意愿和情爱,似乎是一件严厉而极其困难的事。
2. 对此我回答:首先,诚然,并非所有欲望都同样有害,也并非所有欲望都同样纠缠灵魂。我所说的是自愿的欲望;至于自然欲望,若人不同意它们,也不让它们越过最初的动向(我指〔原文没有这样的解释短语。〕那些无论起初或后来,理性意志都没有参与其中的一切欲望),它们很少阻碍灵魂达到联合,甚至完全不阻碍;而要除去这些欲望——也就是在今生完全克制它们——是不可能的。即使它们没有如我所说被完全克制,也不会以阻止灵魂达到与神联合的方式阻碍灵魂;因为自然人完全可能有这些欲望,而灵魂按理性的灵来说仍可全然脱离它们。因为有时会发生这样的事:正当这些欲望住在灵魂的感性部分中时,灵魂在意志中处于静祷的完全〔也就是说,享有静祷所给予的全部联合。〕联合中;然而在祈祷中的较高部分与它们毫无关系。但是,所有其他自愿的欲望,无论是属于致死的罪的欲望——这是最严重的——或属于小罪的欲望——这较不严重——或只是属于不完美的欲望——这是最不严重的——都必须逐一驱逐;若灵魂要达到这完全的联合,就必须脱离它们全部,无论它们多么轻微。其理由是,这与神联合的状态,在于灵魂按意志完全转化于神的意志之中,以致灵魂中没有任何与神的意志相反之物,而是在一切事上、借一切事,它的运动唯独是神意志的运动。
3. 正因如此,我们说这种状态是把两个意志作成一个意志——即作成神的意志;而神的这个意志也同样是灵魂的意志。因为,若这个灵魂欲求任何神所不愿的不完美,就不会作成神的一个意志,因为灵魂会对神所没有意愿的事物怀有意愿。因此,显然,灵魂若要借爱和意志使自己与神完全联合,必须首先脱离意志的一切欲望,无论多么轻微。也就是说,它不可有意且明知地以意志同意不完美,并且必须有能力和自由,能不这样有意地同意。我说「明知地」,是因为它很可能无意且不知地,或在没有能力另行其事的情况下,落入不完美和小罪,以及我们所说的自然欲望中;因为经上论这些非自愿且暗中潜入的罪说: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箴言 xxiv, 16。但是,至于自愿的欲望,即使它们是为了极小的事物,如我所说,也是有意的小罪;其中任何一个若未被胜过,就足以阻碍联合。〔原文省略「联合」。〕我是说,若这种习性未被克制;因为在习性已被克制时,不同欲望的某些行为有时并没有同样大的力量。不过,灵魂终将达到甚至连这些行为也没有的阶段,因为它们同样出自不完美的习性。但是,某些自愿不完美的习性若从未被完全胜过,不仅会阻止人达到与神联合,也会阻止人在成全中进步。
4. 这些习惯性不完美,例如常常多言的习惯,或某种我们从不完全愿意胜过的轻微依附——如对某个人、一件衣服、一本书、一间小室、某种食物、闲言碎语,或对品尝、知道、听见某些事物的幻想等等。任何一个这样的不完美,若灵魂已经依附并习惯于它,对它在德行中的成长和进步所造成的伤害,就如同它每日落入许多其他不出于对任何习惯性有害依附的惯常纵容的不完美和惯常小罪一样大;并且后者不会像它对某事物有所依附时那样阻碍它。因为只要它有这种依附,它就不可能在成全中进步,即使这不完美极其轻微。因为一只鸟被细绳缚住,还是被粗绳缚住,结果都是一样;因为即使绳子很细,只要鸟不把它挣断并飞走,它就会像被粗绳缚住一样,被牢牢缚住。诚然,细绳较容易挣断;然而,虽容易,若它不被挣断,鸟仍不能飞走。照样,灵魂若依附于任何事物,无论它具有多少德行,也不能达到与神联合的自由。因为灵魂的欲望和依附,具有据说吸盘鱼〔或作 remora。〕附着于船上时所具有的那种力量;这鱼虽极小,但若成功附着于船,就使船不能到达港口,甚至完全不能航行。看见某些灵魂处于这种境地,实在令人悲伤;它们像富有的船只,满载财富、善工、属灵操练,以及神赐给它们的德行和恩惠;然而,因为它们没有决心与某种怪想、依附或情爱决裂(这些其实都归于同一回事),它们就从不进步,也到不了成全的港口;其实它们只需好好飞起一次,便可立刻挣断那欲望之绳,或摆脱那附着于它们的欲望之吸盘鱼。
5. 这事大可悲叹:神已经赐给他们力量去挣断其他更粗的绳索〔cordeles:比上文所用的 hilo 一词更强;若上下文许可,hilo 或许更宜译为现代语中的「细绳」。下文 hilo 译为「线」。〕——即对罪和虚空事物的情爱——他们却因没有摆脱某件幼稚之事,而未能达到这样的福分;这事是神为爱他的缘故吩咐他们胜过的,不过是一根线或一根头发而已。〔Hilo,如上注 4 所说明译为「线」,也可取较强意义为「绳」。〕更糟的是,他们不仅没有进步,反而因这种依附而退后,失去他们已经获得的,又回头走过他们耗费许多时间和劳苦所已走过的那段路;因为众所周知,在这条路上,不前进就是后退,不获得就是失去。我们的主愿意教导我们这一点,他说:「不跟我一起的,就是反对我;不与我一起收聚的,就是在拆散。」马太福音 xii, 30。一个人若不费心修补器皿,无论裂缝多么细小,也很可能把其中所有液体都洒掉。传道者清楚地教导我们这一点,他说:凡轻忽小事的,不久必会失足。德训篇 xix, 1。因为正如他本人所说,一星之火,可以酿成燎原之火。〔直译:「火由一颗火星而增大。」〕德训篇 xi, 34〔A.V., xi, 32〕。因此,一个不完美足以引向另一个;这些又引向更多;所以你几乎永远看不到一个在胜过某一欲望上疏忽的灵魂,不会有许多更多欲望从这欲望所造成的同一软弱和不完美中生出。它们就这样不断增多;我们见过许多人,神赐恩带领他们走了很长一段路,进入极大的超脱与自由状态,然而他们仅仅因开始纵容某种轻微依附,或在行善的借口下,或以交谈和友谊的形式,常常失去他们的属灵性、对神和圣洁独处的渴望,从他们在属灵操练中曾有的喜乐和全心奉献中跌落,并且不停止,直到失去一切;这是因为他们没有与那感性欲望和快乐的开端决裂,也没有为神保守自己在独处中。
6. 在这条路上,我们必须常常行进,才能达到我们的目标;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常常克制自己的欲望,而不纵容它们;若它们没有全部完全被克制,我们就不会完全达到。因为正如一根木柴可能因缺少一点热度而未能在火中被转化,照样,灵魂若有一个不完美,即使它比自愿欲望还轻微,也不会在神里面被转化;因为正如我们以后论信心之夜时将要说的,灵魂只有一个意志,而这意志若被任何事物纠缠、被任何事物占据,就不是自由、独处、纯净的;但这是为转化于神所必需的。
7. 关于以上所说,我们在《士师记》中有一个预表;那里记载,天使来到以色列人那里,对他们说,因为他们没有消灭那悖逆的民族,反倒与其中一些人立约,所以这些人将被留在他们中间作仇敌,成为他们跌倒和灭亡的机会。士师记 ii, 3。神对某些灵魂也正是这样行事:虽然他已经把它们从世界中带出来,杀死巨人,也就是它们的罪,并消灭它们众多仇敌,也就是它们在世界中遇见的犯罪机会,只为使它们能以更大的自由进入这与神联合的应许之地;然而它们却容留友谊,并与那些微不足道的民族〔原短语(gente menuda)意为「小民」。它用于儿童,有时也用于昆虫和其他小生物。在「巨人」即罪,与「小民」即不完美之间,有明显对比。〕结盟——也就是与不完美结盟——而不完全克制它们;因此,我们的主发怒,容许它们落入自己的欲望,并每况愈下。
8. 在《约书亚记》中,我们又有一个关于刚才所说之事的预表——我们读到,约书亚将要进入并占有应许之地时,神吩咐约书亚毁灭耶利哥城中的一切,不可留下任何活物,无论男女、老少,并要杀尽一切牲畜,且不可从一切掳物中取任何东西,也不可贪恋任何东西。约书亚记 vi, 21。他说这话,是要我们明白:若人要进入这与神的联合,凡在他灵魂中活着的一切,无论小的大的、微少的重大的,都必须死去;灵魂必须对这一切毫无欲望,并从其中超脱,好像这一切对灵魂不存在,灵魂对它们也不存在一样。圣保罗在他致哥林多人的书信中清楚教导我们这一点,说:「弟兄们,我是说:时候不多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一样;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乐的,不像在快乐;购买的,像一无所得;享受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这世界。」哥林多前书 vii, 29–31。使徒对我们说这话,是要教导我们:若我们的灵魂要走向神,它必须何等完全地从一切事物中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