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一:补赎
补赎可分为内在与外在两种。
内在补赎是为自己的罪深感悲痛,并立志不再犯此罪,也不再犯任何罪。这种心态不是间歇性的,而是持久的,应当像罪在我们生命中常有一样,成为基督徒正常的灵性状态。
外在补赎是内在补赎的结果,表现为人为自己所犯的罪甘愿承担惩罚。
外在补赎可分为两类:非自愿的与自愿的。
外在补赎中,若真能称之为补赎,最主要的一种就是非自愿的。 这包括以子女的心态接纳一切构成我们人性处境的事:工作、痛苦与死亡;以及那些使我们逐渐衰亡的事:年老、疾病、挫折、疼痛、与所爱之人的别离和哀悼等。我们绝不能忘记罪所带来的各种后果与惩罚(「Morte morieris……」——主对人说:「你若违命,必定死……」)。就让我们照单全收吧。
在这第一、最重要的非自愿补赎之外,还可以加上自愿或主动的外在补赎。
自愿的外在补赎有三种方式:
(1)首先是饮食。若只是舍弃并非必需的食物,那属于节制,而非补赎;补赎是在我们戒掉平时正常会吃的东西。戒得越多,补赎就越大;但必须留意不可损害健康。
(2)其次是睡眠。同样地,放弃那些不必要、使人柔弱懒散的睡眠,并不算补赎;减少平常与自然所需的睡眠才是补赎。在不损害健康的前提下,减少得越多,补赎越佳。若有人有睡得过多的习惯,可以短时间减少睡眠,达到适当平衡。
(3)第三种方式是鞭策身体,即自我加苦。可用鞭索、苦衣、金属小链等补赎器具。但应仅限于造成表层、外在的疼痛,而不应留下瘀伤。注意:无论在退省中还是平日,若有人觉得想使用补赎器具,务必在一位审慎的灵修导师指导下进行,并听从他的建议。
这里补充两点说明:
(1)自愿的外在补赎有三大目的:第一,为过往的罪过作补偿;第二,战胜自己——也就是调整我们的感性本性,使之顺服良心;第三,为获得殷切渴求的恩典而祈求,例如为罪生出深切痛悔,或对主基督受难之苦生出同情,或为解决某个难题求得亮光。因此,外在补赎与祈求祷告紧密相连。
(2)若退省者在操练过程中未能得到所盼望的——例如对自己罪过的痛悔——常常可以试着调整饮食、睡眠或补赎方式。比方说,可连续两三天实行某种补赎,再连续两三天完全不做。补赎带来的属灵益处因人而异;我们常因感官享乐或过度担心健康而停止补赎,也可能因补赎过度而给身体加重负担。神比我们更了解人性,所以在补赎此事上,需要个人摸索,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