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会教理

卷三:在基督里的生活第二部分:十诫第二章:「要爱人如己」

第八条: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 20:16。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太 5:33。

2464第八诫禁止我们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歪曲真理。这条道德诫命源自圣洁子民的圣召:他们要为自己的神作见证,因为他就是真理,也愿意人行真理。以言语或行动冒犯真理,就是对神的根本不忠;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动摇了约的根基。

一、在真理中生活

2465旧约见证神是一切真理的源头。他的道就是真理。他的律法也是真理。他的「信实存到万代」。诗 119:160。既然神是「真实的」,他的子民就蒙召活在真理中。参诗 119:30。

2466在耶稣基督里,神全部的真理都彰显出来。他「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以「我是世界的光」而来;他就是真理。约 1:14;8:12;14:6。「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 12:46。耶稣的门徒在他的道中持守,好认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的真理,也就是那使人成圣的真理。约 8:32;17:17。跟随耶稣,就是活在「真理的圣灵」里,这圣灵由父奉他的名差来,并「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 16:13。耶稣教导他的门徒要无条件地爱真理:「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 5:37。

2467人按本性趋向真理。他有义务尊重并为真理作见证:「所有人都应按照自己的尊严去行,因为他们是有位格的人……他们既受本性推动,也受道德义务约束,必须寻求真理,尤其是宗教真理。他们也必须在认识真理之后依附真理,并按真理的要求安排自己的全部生活。」DH 2 § 1。

2468真理作为人在行动与言语上的正直,被称为诚实、真诚或坦率。诚实是真德行:在行动上显出真实,在言语上说出真话,并防备两面、掩饰和虚伪。

2469「人若彼此之间没有互信,相信对方对自己说的是真话,就无法彼此共同生活。」圣托马斯·阿奎那,Summa theologiae II-II,109,3。真理的德行把正当应给别人的归给别人。诚实在「该说的」与「该保守的」之间守住正当的中道;它包含正直和谨慎。在正义上,「出于尊重,一个人欠另一个人应当显明真理」。圣托马斯·阿奎那,Summa theologiae II-II,109,3 ad 1。

2470基督的门徒同意「活在真理中」,也就是以与主的榜样相符合的朴实生活来生活,住在他的真理里。「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 1:6。

二、为真理作见证

2471在彼拉多面前,基督宣告他「特为给真理作见证」来到世上。约 18:37。基督徒「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提后 1:8。在需要为信仰作见证的处境中,基督徒必须毫不含糊地宣认信仰,效法圣保罗在审判者面前的榜样。他必须「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 24:16。

2472基督徒参与教会生活的责任,推动他们成为福音以及由福音而来的义务的见证人。这见证是以言语与行动传递信仰。见证是一种正义的行动,它确立真理或使真理被人知道。参太 18:16。

「所有基督徒无论住在哪里,都有义务以自己生活的榜样和言语的见证,彰显他们在洗礼中所穿上的新人,并显明他们在坚振中所受圣灵能力的坚固。」AA 13 § 1。

2473殉道是为信仰真理所作的最高见证:它意味着见证直到死亡。殉道者为那位死而复活的基督作见证;他以爱与基督结合。他为信仰的真理和基督徒教义的真理作见证。他以刚毅的行动忍受死亡。「让我成为野兽的食物吧,借着它们,我得以到达神那里。」圣安提阿的依纳爵,Ad Romanos 4,1:SCh 10,110。

2474教会辛勤地收集了那些为信仰作见证并坚持到底之人的记录。这些就是《殉道者行传》。它们构成以血写成的真理档案:

「这世界的享乐或今世的国度,对我都毫无用处。我宁愿死[为与基督耶稣结合],也不愿统治地极。我寻求那位为我们而死的;我渴望那位为我们而复活的。我的生产期近了……」圣安提阿的依纳爵,Ad Romanos 6,1:SCh 10,114。

「我称颂你,因为你判我从今天这一时起配被列在你的殉道者中……你信实而真实的神啊,你守了你的许诺。为此,也为一切事,我赞美你,我称颂你,我藉着那永恒而属天的大祭司耶稣基督——你所爱的子——光荣你。借着他,愿荣耀归于你,愿荣耀归于你,并归于圣灵,从今直到世世代代。阿们。」Martyrium Polycarpi 14:Apostolic Fathers,II/3,396。

三、冒犯真理的罪

2475基督的门徒已经「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 4:24。他们要「弃绝谎言」,并且「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弗 4:25;彼前 2:1。

2476作假见证与伪誓。当在公开场合作出与真理相反的陈述时,就具有特别严重的性质。在法庭上,这就成了假见证。参箴 19:9。若是在誓言之下,就是伪誓。这样的行为会导致无辜者被定罪、有罪者被开脱,或被告被加重惩罚。参箴 18:5。它们严重损害正义的实行,以及司法裁决的公正。

2477尊重人的名誉,禁止一切可能对人造成不公正伤害的态度与言语。参太 7:1-2。以下的人因此有罪:

  • 轻率判断的人:即使只是默默地,也在没有充分根据的情况下,就把邻人的道德过失当作真实;
  • 毁谤的人:在没有客观且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把别人的缺点和过失揭露给原本不知道的人;参德 42:1-2。
  • 诬告的人:用违背真理的话损害他人的名誉,并给人制造对他人的错误判断机会。

2478为了避免轻率判断,每个人都应尽可能以有利的方式去解释邻人的思想、言语和行为:

「每个好基督徒都应更愿意对别人的说法作出有利的解释,而不是定罪他。但若他无法这样做,就该问对方是怎样理解的;若对方理解得不好,就要以爱心纠正他。若仍不够,就让基督徒用一切适当的方法,使对方得到正确的解释,好让他得救。」圣依纳爵·罗耀拉,Spiritual Exercises 22。

2479毁谤和诬告会毁掉邻人的名誉与荣誉。荣誉是社会对人的尊严所作的见证,每个人都自然享有对自己名声与名誉的荣誉权。因此,毁谤和诬告冒犯正义与仁爱的德行。

2480凡因奉承、谄媚或讨好,而鼓励并巩固他人作恶或行偏邪之事的言语或态度,都被禁止。若奉承使人沦为他人恶习或严重罪过的同谋,就是重大的过错。想要帮忙的心意或友谊,并不能为两面话辩护。当奉承只是为了讨人喜欢、避免冲突、满足需要,或获得正当利益时,它是小罪。

2481自夸或夸耀是冒犯真理的行为。以讥讽贬低人、恶意夸张地扭曲别人某个行为面向,也同样冒犯真理。

2482「说谎就是为了欺骗而说假话。」圣奥古斯丁,De mendacio 4,5:PL 40,491。主谴责说谎是魔鬼的工作:「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 8:44。

2483说谎是对真理最直接的冒犯。说谎就是为了使人陷入错误,而以言语或行动违背真理。说谎伤害人对真理以及对邻人的关系,因此也冒犯人及其言语与主之间的基本关系。

2484谎言的严重程度,要按它扭曲的真理的性质、当时情境、说谎者的意图,以及受害者所受的伤害来衡量。若谎言本身只构成小罪,但当它对正义与仁爱的德行造成严重伤害时,就成为致死的罪。

2485按其本性,说谎应受谴责。它亵渎言语,因为言语的目的,是把已知的真理传达给他人。故意用违背真理的话使邻人陷入错误,就是在正义与仁爱上的失职。当欺骗的意图包含使被误导者面临致命后果的风险时,这罪责更重。

2486由于说谎违背真诚的德行,它对他人造成真实的伤害。它影响他认识事物的能力,而认识是任何判断与决定的前提。谎言包含分裂的种子,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恶。说谎破坏社会,动摇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并撕裂社会关系的结构。

2487任何对正义与真理所犯的罪,都包含补偿的义务,即使作恶者已经蒙赦免也一样。当无法公开补偿时,就必须私下补偿。若受害者无法直接获得补偿,就必须以仁爱之名给予道德上的弥补。这补偿的义务也涉及冒犯他人名誉的罪。这种补偿,无论是道德上的,有时也是物质上的,都必须按造成损害的程度来衡量。它在良心上具有约束力。

四、尊重真理

2488传达真理的权利不是无条件的。每个人都必须让自己的生活符合福音中弟兄之爱的诫命。这要求我们在具体情境中判断:是否适合把真相告诉提出询问的人。

2489对每一个求取信息或沟通的请求,仁爱与对真理的尊重应决定我们的回应。为了他人的益处与安全、对隐私的尊重以及公益,保持沉默、不说那些不该知道的事,或使用审慎的语言,都是充分的理由。避免绊倒人的义务往往要求严格的谨慎。没有人有义务把真相告诉一个无权知道的人。参德 27:16;箴 25:9-10。

2490和好圣事的秘密是受尊重的,任何借口都不能侵犯它。「圣事封印不可侵犯;因此,听告解者无论以言语或任何方式、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泄露忏悔者的秘密,都是犯罪。」《教会法典》第983条1项。

2491职业秘密(例如政治公职人员、军人、医生和律师的秘密),或在保密承诺下所托付的机密信息,都必须保守;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若保守秘密必然会对托付者、接受者或第三方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并且只有揭露真相才能避免这极其严重的伤害。即使不是在保密承诺下托付的,对他人不利的私人信息,若没有重大且相称的理由,也不可泄露。

2492每个人都应对他人的私人生活保持适当的克制。从事传播工作的人应在公益的要求与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之间维持公正的平衡。媒体介入从事政治或公共活动者的私人生活,应在其侵犯隐私与自由的程度上受到谴责。

五、社会传播媒体的使用

2493在现代社会中,传播媒体在信息提供、文化推广与培育方面扮演重要角色。随着技术进步、所传递新闻的广度与多样性,以及对舆论所施加的影响,这角色正不断增加。

2494媒体所提供的信息应服务于公益。参 IM 11。社会有权获得建立在真理、自由、正义与团结互助之上的信息:

「正确行使这项权利,要求传播内容必须真实,并且——在正义与仁爱的限度内——完整。此外,传播应以诚实且恰当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在搜集与发布新闻时,应维护道德律,以及人合法的权利与尊严。」IM 5 § 2。

2495「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在这一领域满足正义与仁爱的要求。他们应藉着社会传播的工具,帮助形成并传播健全的舆论。」IM 8。团结互助是真诚且正确沟通的结果,也是思想自由流通的结果;这种流通促进知识,并增进对他人的尊重。

2496社会传播工具(尤其是大众媒体)可能使使用者产生某种被动性,让他们对所听见或看见的内容不够警醒。使用者应在接触大众媒体时操练节制与自律。他们要培养明智而正确的良心,好更容易抵抗不健康的影响。

2497按其职业本质,新闻工作者有义务服务真理,并在传播信息时不冒犯仁爱。他们应同样谨慎地尊重事实的性质,以及对个人作出批评判断的界限。他们不应堕落到诽谤的地步。

2498「民事权威在这一领域因公益而负有特别的责任……由民事权威……来维护并保障真实而公正的信息自由。」IM 12。公共权威藉着制定法律并监督其实施,应确保「不会因滥用媒体而使公共道德与社会进步受到严重危害」。IM 12 § 2。民事权威应惩处任何侵犯个人名誉与隐私权的行为。民事权威应及时并可靠地发布关于公益的报告,或回应人民有根据的关切。任何事都不能为借助媒体散布假消息、操纵舆论辩护。公共权威的介入应避免伤害个人或团体的自由。

2499道德判断必须谴责极权国家的瘟疫:它们系统性地伪造真理,借助媒体对舆论施加政治控制,在公开审判中操纵被告与证人,并妄想借着扼杀和压制一切他们认为是「思想犯罪」的东西来巩固暴政。

六、真理、美与圣艺

2500行善会伴随自发的灵性喜乐与道德之美。同样,真理也带着灵性之美的喜乐与光辉。真理本身就是美的。言语中的真理,也就是对受造与非受造实在之认识的理性表达,对具有理智的人来说是必要的。但真理也能以其他互补的人类表达方式呈现,尤其当要唤起那超越言语之事时:人心的深处、灵魂的高昂、神的奥秘。甚至在神以真理的话启示自己给人之前,他已经通过受造界这种普遍的语言——藉着他的道、他的智慧的工作——把自己启示给人:宇宙的秩序与和谐,孩童和科学家都会发现:「从受造物的伟大和美丽,可以推知它们的创造者」,「因为美丽的创造者创造了它们。」智 13:3,5。

「智慧是神能力的气息,是全能者荣耀的纯粹流露;因此,任何污秽不能侵入她内。她是永恒光明的反映,是神作用的无玷明镜,是神美善的肖像。」智 7:25-26。

「智慧比太阳更美丽,胜过一切星座;同光相比,她更显得优越;因为光为黑夜所继,而邪恶却不能胜过智慧。」智 7:29-30。

「我爱慕了她的美丽。」智 8:2。

2501人「照着神的形象」受造,创 1:26。也借着自己艺术作品的美,表达他与造物主神的关系之真理。的确,艺术是一种特别属于人的表达形式;超越一切生物共同拥有的对生活必需的追求,艺术是人内在丰厚之富余的自由流露。艺术源自造物主所赐的才赋,也源自人的努力;它是一种实践的智慧,把知识与技艺结合起来,参智 7:16-17。以一种可被视觉或听觉领会的语言,为实在的真理赋予形式。艺术若受真理和对存在者之爱的启发,就在某种程度上类似神在他所造之物中的作为。像其他一切人类活动一样,艺术本身不是绝对的终向,而是指向人的终向,并因人的终向而得以提升。参庇护十二世,Musicae sacrae disciplina;1950年9月3日与12月25日的讲话。

2502圣艺在其形式与其特殊圣召相符合时,就是真实而美的:它在信心与朝拜中唤起并光荣神那超越性的奥秘——真理与爱的那超越可见的美,在基督里成为可见;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在他里面「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来 1:3;西 2:9。神这灵性的美,反映在至圣童贞马利亚、天使和圣徒身上。真正的圣艺把人引向朝拜、祈祷,并引向对神——造物主与救主、圣者与使人成圣者——的爱。

2503因此,主教们应亲自或通过代表,推动各种形式的圣艺,无论新旧;并以同样敬虔的关切,从礼仪和敬拜场所中移除一切不符合信仰真理与圣艺真实之美的东西。参 SC 1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