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会教理

卷一:信仰的宣认第二部分:基督信仰的宣认第一章:我信父神第一条:「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第二条:圣父

一、「奉父、子、圣灵的名」

232基督徒是「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的。太 28:19。在领受圣事之前,当被问及是否宣认圣父、圣子与圣灵时,他们要逐一回答:「我愿意。」——「所有基督徒的信仰都立基于三位一体。」阿尔勒的圣凯撒利乌,《讲道》9,《信经释义》:CCL 103, 47。

233基督徒是奉父、子、圣灵的受洗——不是奉他们的名词(复数),参 维吉流一世教宗(552)《信仰宣认》:DS 415。因为只有一位神,就是全能的父、他的独生子与圣灵:至圣三位一体。

234至圣三位一体的奥秘是基督信仰与生活的中心奥秘;这是神自身的奥秘。因此,它是其他一切信仰奥秘的泉源,是照亮它们的光;它是「信仰真理的层次」中最根本且最要紧的教导。GCD 43。整个救恩史,正是那位独一真神——圣父、圣子与圣灵——启示他自己给人,并「使离弃罪恶的人与他和好且联合于他」的途径与方式之历史。GCD 47。

235本条将简要说明:(一)这可称颂的三位一体奥秘是如何被启示的;(二)教会如何阐明关于此奥秘的信仰教义;(三)圣父如何藉着圣子与圣灵的派遣,成就他那「慈爱的计划」——创造、救赎与成圣。

236教父们区分「神学」(theologia)与「经纶」(oikonomia)。「神学」指可称颂的三位一体里神最内在生命的奥秘;「经纶」指神藉以启示他自己并传达他生命的一切作为。藉着经纶神学向我们显明;反过来,神学又照亮整个经纶。神的作为显出他本身是谁;他最里面的奥秘又光照我们对他一切作为的理解。人与人之间也可以作类似的比喻:一个人在他的行为中显露他自己;我们越认识一个人,就越能明白他的行为。

237三位一体是严格意义上的信仰奥秘,是那些「隐藏在神里面、若非神启示就永不能被认识」的奥秘之一。《Dei Filius》4:DS 3015。诚然,神在创造工程与旧约时期的启示中,留下了他三位一体的踪迹;但他作为三位一体之最内在的所是,却是人单凭理性甚至以色列在圣子降生前与圣灵降临前的信仰所不能达的奥秘。

二、神作为三位一体的启示

由圣子所启示的圣父 { }

238许多宗教称呼神为「父」。神明常被看作「众神与人类之父」。在以色列,神被称为「父」,因为他是世界的创造者。参 申 32:6;玛 2:10。更进一步,神因着与以色列所立的约与赐下的律法,成为他们的父——以色列是「他的长子」。出 4:22。神也被称为以色列王的父;尤其他是「穷人的父」,是孤儿寡妇的父,他们在他的慈爱保护之下。参 撒下 7:14;诗 68:6。

239称神为「父」,信仰的语言主要表达两点:神是一切事物最初的本源与超越的权威;同时他也是良善,并以慈爱看顾他的一切儿女。信仰的语言也可用母性的形象来表达神的父母之情,参 赛 66:13;诗 131:2。以强调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那亲密的临在。因此,信仰的语言借用人作父母的经验,因为在某种意义上,父母是神在人面前的最初代表。但这经验也告诉我们,人作父母会有过失,可能扭曲父性与母性的面貌。所以我们应当记得:神超越人的性别区分;他既不是男,也不是女——他是神。他也超越人的父性与母性,虽然他是它们的根源与标准:参 诗 27:10;弗 3:14;赛 49:15。没有人像神那样作父。

240耶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意义启示神为父:他为父,不仅因他是创造主;他在与其独生子的关系上,永远为父;而独生子也只在与父的关系上永远为子:「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 11:27。

241因此,使徒们宣认耶稣是「道」:「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又宣认他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约 1:1;西 1:15;来 1:3。

242循此使徒传统,教会在第一次大公会议(325 年尼西亚)宣认:子与父是「同一本体」(同体),也就是说,与父同为独一的神。英文「of one being / one in being」译自希腊文 homoousios,拉丁文为 consubstantialis第二次大公会议(381 年君士坦丁堡)在其尼西亚信经的表述中保留了这个措辞,宣认:「神的独生子,于万世之前自父所生;光由光出,真神由真神出;受生而非受造;与父同一本体。」《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参 DS 150。

「有怜悯有恩典的神」 { }

243在他逾越节之前,耶稣预告要差遣「另一位保惠师」(护慰者)——圣灵。圣灵自创造以来就运行,并且先前「借先知们说话」;如今他要与门徒同在、住在他们里面,教导他们,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参 创 1:2;《尼西亚信经》(DS 150);约 14:17,26;16:13。

244圣灵永恒的来处,借着他在时间里的使命而显明。圣灵既由父奉子的名差遣,也由子在回到父那里之后亲自差遣,临到使徒与教会。参 约 14:26;15:26;16:14。耶稣得荣耀之后,圣灵以位格被差遣,参 约 7:39。把至圣三位一体的奥秘完全启示出来。

245关于圣灵的使徒信仰,由第二次大公会议(381 年,君士坦丁堡)所宣认:「我们信圣灵,他是主,是赐生命的;他从父而出。」《尼西亚信经》;参 DS 150。借着这信仰宣认,教会承认父是「一切神性之泉源与根源」。第六届托莱多会议(638):DS 490。然而,圣灵永恒的来处并不与子的来处无关:「圣灵,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格,是神,与圣父与圣子同一且同等,本质与本性相同……但他不仅被称为父的灵……也被称为父与子的灵。」第十一届托莱多会议(675):DS 527。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所定的教会信经宣认:「他同父及子同受敬拜,同受荣耀。」《尼西亚信经》;参 DS 150。

246拉丁传统的信经宣认圣灵「从父 和子(filioque) 而出」。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38)解释说:「圣灵是永远由父与子所出;他同时(simul)由父与子领受其本性与位格存在。他由二者永远『如出于一根源并由一吐放』而出……而且,因为父借着发生把属于父的一切(除了『为父』)都赐给了独生子,所以子也从他永远所出之父,永远领受圣灵由子而出。」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39):DS 1300–1301。

247filioque 这项表述并未出现在 381 年君士坦丁堡所宣认的信经中。但教宗圣良一世遵循古老的拉丁与亚历山大传统,早在 447 年就已以信条形式宣认了它,参 良一世,《Quam laudabiliter》(447):DS 284。甚至早于罗马在 451 年迦克墩大公会议上承认并接纳 381 年的信经。此措辞渐次被纳入拉丁礼仪的信经之中(约在八到十一世纪之间)。直到今日,将 filioque 加入《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经》的拉丁礼仪,也仍然是与正教诸教会之间分歧的一点。

248起初,东方传统强调父是圣灵的第一根源。宣认圣灵「从父而出」,也就肯定他父并借着子而来。约 15:26;参 AG 2。西方传统则先强调父与子之间同一本体的共融,因而称圣灵由父及子(filioque)而出。这种说法「合法且理由充足」,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39):DS 1302。因为在三个位格同一本体的共融之中,他们的永恒秩序包含着这样一个事实:父作为「无源之源」,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42):DS 1331。是圣灵的第一根源;但同时,既然父是独生子的父,他也就与子同为圣灵所出的一根源。参 里昂第二届大公会议(1274):DS 850。这种合法的互补,只要不被僵化,就无损于对同一奥秘的信仰之认同。

三、信仰教导中的至圣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信条的形成 { }

249自始以来,关于至圣三位一体的启示真理,就借着洗礼成为教会生活信仰的根基。它在教会的宣讲、教理与祈祷中,被表述为洗礼信仰的规范。这类表述在使徒著作中已可见,例如这句后来被纳入弥撒礼中的问安辞:「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 13:14;参 林前 12:4–6;弗 4:4–6。

250在头几个世纪,教会力图澄清她关于三位一体的信仰,既为深化自身对信仰的理解,也为抵御扭曲信仰的错误。这种澄清主要由早期大公会议完成,得到教父们的神学工作协助,并由基督徒的感信直觉所扶持。

251为表达三位一体的信条,教会在某些哲学概念的助益下,发展出自己的术语:「本质」(substance)、「位格」(person 或 hypostasis)、「关系」(relation)等等。这样做并不是把信仰屈从于人的智慧,而是赋予这些术语以全新且前所未有的意义,从此用来指称一个不可言宣、且「无穷地超越人所能理解的一切」的奥秘。保禄六世,CPG § 2。

252教会使用:(一)「本质」(有时也译作「实体」或「本性」)来指称神的存在在其合一里;(二)「位格」或「本位」(person/hypostasis)来指称圣父、圣子与圣灵之间真实的区分;(三)「关系」(relation)来指称他们的区分在于三者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

至圣三位一体的信条 { }

253——三位一体是独一的。 我们不是宣认三位神,而是宣认三个位格中的一位神,即「同一本体的三位一体」。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553):DS 421。三个位格并不是彼此分占同一的神性,而是各自都是完全的神:「父就是子的所是,子就是父的所是;父与子就是圣灵的所是;也就是说,本性上是一位神。」第十一届托莱多会议(675):DS 530:26。用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1215)的话说:「每一位格都是那至上的实在,即神性的实体、本质或本性。」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1215):DS 804。

254——三个位格彼此真实有别。「神是独一的,但不是孤独的。」《达玛稣信经》:DS 71。「父、子、圣灵」不是仅仅标示神之存在不同样式的名称,因为他们彼此真实有别:「为父的不是为子的;为子的不是为父的;圣灵也不是为父或为子的。」第十一届托莱多会议(675):DS 530:25。他们彼此的区别在于各自的来源关系:「是父发生,是子受生,是圣灵发出。」拉特朗第四届大公会议(1215):DS 804。这独一的神性是三一的。

255——三个位格彼此相关。 位格之间真实的区分,不是把神性的合一分割开来,而是只存在于他们彼此相属的关系之中:「在表示关系的名号中,父相对于子,子相对于父,圣灵相对于父与子。虽然因这些关系而称他们为三个位格,我们却相信只是一性或一实体。」第十一届托莱多会议(675):DS 528。确实,「在没有关系对立之处,他们的一切都是一。」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42):DS 1330。「因这合一,父全然在子里,也全然在圣灵里;子全然在父里,也全然在圣灵里;圣灵全然在父里,也全然在子里。」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42):DS 1331。

纳齐安的圣额我略(亦称「神学家」)把这段关于三位一体信仰的撮要,托付给君士坦丁堡的慕道者:

256最重要的是,请你们为我看守这伟大的信仰宝藏:我为它而活、为它而战,我愿意把它当作伴侣带着走;它使我能忍受一切苦难,并藐视一切享乐。我指的是对圣父、圣子与圣灵的信仰宣认。今天我把它托付给你们;不久我将凭着它把你们浸入水中,又从水中举起。我把它交给你们,作你们一生的伴侣与护守。我只给你们一个神性与能力:在三者之中是一,在彼此区分中又各自包容三者。神性没有本质或本性的差等,没有高抬人的上位,也没有贬抑人的下位……三者同一本性的无限合一。每一位格若就其自身而论,都是全然的神……若把三者合并而论……我还没开始思想合一,三位一体已以其光辉浸润我;我还没开始思想三位一体,合一就抓住了我……纳齐安的圣额我略,《讲论》40,41:PG 36,417。

四、神的作为与三位一体的使命

257「噢,有福的光啊!三一、最初的合一!」《时辰礼仪》,晚祷赞美诗。神是永恒的福乐、不朽的生命、不灭的光。神就是爱:圣父、圣子与圣灵。神自由旨意要把他有福生命的荣耀赐予我们。这就是那「慈爱的计划」,在创立世界以前,由父在他爱子的里面所拟定:借着「儿子的灵」,「他在爱中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并且「效法他儿子的模样」。弗 1:4–5,9;罗 8:15,29。这计划是「在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恩典,直接源自三位一体的爱。提后 1:9–10。它在创造工程、在堕落之后整部救恩史,以及在圣子与圣灵的使命之中展开,并在教会的使命中延续。参 AG 2–9。

258整个救恩计划是三个位格共同的作为。因为三位一体只有一且同一的本性,所以也只有一且同一的作为:「父、子与圣灵并不是三种创造的根源,而是一个根源。」佛罗伦萨大公会议(1442):DS 1331;参 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553):DS 421。不过,每一位格都按其独特的位格属性来完成共同的工作。因此,教会遵循新约而宣认:「一神一父,万物都本于他;一主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有的;一位圣灵,万物都在他里面。」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DS 421。

259作为既共同又各具位格特性的作为,整个救恩计划同时彰显三个位格各自的特性与他们唯一的神性。因此,整个基督徒生活就是与三个位格各自的共融,而毫无分割。凡荣耀父的,都是在圣灵里借着子而行;凡跟随基督的,都是因为父吸引他、圣灵感动他。参 约 6:44;罗 8:14。

整个救恩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使神的受造物进入可称颂的三位一体那完美的合一里。参 约 17:21–23。但即在当下,我们也被召成为至圣三位一体的居所;主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 14:23。

260我主我的神啊,三位一体、我所敬拜的,求你帮助我完全忘却自己,好使我安居在你里面,如同我的灵魂已在永恒里般不动不摇、满有平安。愿没有任何事搅扰我的安宁,或使我离开你——我那不改变的神;愿每一分钟都使我更深入你的奥秘!求你赐我灵魂平安;使它成为你的天堂、你所爱的居所与安息之处。愿我永不在那里离弃你;愿我整全地留在那里,在信心上全然警醒,完全敬拜,并完全交托给你创造性的作为。真福圣德肋撒(三位一体德兰)的祈祷。

综述

261至圣三位一体的奥秘是基督信仰与生活的中心奥秘。唯有神能借着他自己启示为父、子、圣灵,使我们认识这奥秘。

262神子降生成人启示:神是永恒的父,而子与父同一本体;也就是说,在父里、与父同在,子与父同为独一的神。

263圣灵的使命,既是由父奉子的名差遣(约 14:26),也是由子「从父那里」所差(约 15:26),这启示:圣灵与父与子同为独一的神。「他同父及子同受敬拜,同受荣耀」(尼西亚信经)。

264「圣灵从父这第一根源而出,并且由于父将此永远地赐给子,因此也从父与子的共融而出」(圣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15,26,47:PL 42,1095)。

265借着「奉父、子、圣灵的名」的洗礼恩典,我们被召分享可称颂的三位一体的生命:在世上,以信心的幽暗来分享;死后,则在永恒的光中分享(参 保禄六世,CPG § 9)。

266「这就是大公信仰:我们在三位一体内敬拜独一的神,在合一内敬拜三位一体;既不混淆位格,也不分割本质。因为父是一位格,子是另一位格,圣灵是另一位格;但圣父、圣子、圣灵的神性是一,他们的荣耀相等,他们的尊威同永恒」(《亚他那修信经》:DS 75;ND 16)。

267三个位格在其所是上不可分,在其所行上也不可分;但在这唯一的神性作为里,每一位格都显出他在三位一体里的特有样式,尤其是在圣子降生成人与赐下圣灵这两项神的使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