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讲:应许的儿女
9:6 这不是说神的话落了空。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n. 748]
9:7 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是他的儿女;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n. 751]
9:8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n. 753]
9:9 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撒拉必会生一个儿子。」 [n. 754]
9:10 不但如此,利百加也是这样。她与我们的祖宗以撒一次同房,就怀了孕。(译者:和合本修订版作「她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作者所用拉丁文明确说「一次同房」,下文据此强调两子受孕的条件相同。) [n. 755]
9:11 双胞胎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行出来,为要贯彻神拣选人的旨意, [n. 757]
9:12 不是凭着人的行为,而是凭着那呼召人的,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n. 760]
9:13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n. 762]
748. 使徒已经提出犹太人的尊荣,现在说明,这尊荣不属于那些按肉体出自古代列祖的人,而属于神所拣选的属灵后裔。
首先,他说明,这样的尊荣出于神的拣选;
其次,他说明,这拣选共同涉及犹太人和外邦人,即在「他所召的不但是」等语那里。
关于第一点,他作两件事。
首先,说明人怎样因神的拣选获得属灵的尊荣;
其次,提出有关神拣选之公正的问题,即在「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那里。
关于第一点,他作两件事。
首先提出论旨;
其次说明论旨,即在「惟独从以撒」等语那里。
关于第一点,他作两件事。
首先提出神拣选的坚定不移;
其次说明这拣选在谁身上实现,即在「因为不都是」等语那里。
749. 因此,他首先说:前面已经说过,应许、儿子的名分和荣耀都是他们的,而我为他们的跌倒非常忧愁,时常伤痛。但不应把这事理解为「神的话落了空」,即成了徒然,因为这话即便不在某些跌倒者身上实现,仍在其他人身上实现。赛 55:11 说:「我口所出的话……绝不徒然返回」,等等。诗 119:89〔武加大本 118:89〕说:「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750. 然后,他说「因为不都是」等语,说明神的话怎样、在谁身上落了空。(译者:所提供拉丁文为 verbum Dei exciderit,「神的话落了空」,未含否定词;按前后论证,这里所要说明的是神的话并未落空,以及它在何人身上实现。这里保留原文说法并指出其上下文上的疑难。)
关于这一点,应当考虑:犹太人尤其以两位祖先夸耀,即首先从主领受割礼之约的亚伯拉罕,如创 17:10 所载,以及其全部后裔都被算在神子民之中的雅各、即以色列。以撒却不是如此,因为他的儿子以扫的后裔不属于神的子民。
因此,使徒首先以雅各为参照说明论旨,说「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真以色列人」:即并非所有按肉体出自雅各的人,都是神应许所属的真以色列人;真以色列人是那些正直、借信心看见神的人。赛 44:2 说:「我所拣选的至正直者。」(译者:拉丁文将耶书仑的名义译为「至正直者」;和合本修订版保留为「我所拣选的耶书仑」。这里保留作者论证所据的字义。)所以,主在约 1:47 对拿但业说:「看哪,这真是个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以色列」这个名字,是天使给雅各起的,如创 32:28 所示。
其次,他以亚伯拉罕为参照说明同一点,说「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就都是」神应许赐福的亚伯拉罕属灵儿女;只有那些效法他的信心与行为的人才是。约 8:39 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女,就会做亚伯拉罕所做的事。」
751. 然后,他说「惟独从以撒」等语,阐明论旨。
首先,就亚伯拉罕而言;
其次,就雅各而言,即在「不但她如此」等语那里。
752. 关于第一点,他作三件事。首先提出圣经的权威,说「惟独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这是主对亚伯拉罕所说的,如创 21:12 所载,当时正在处理以实玛利被赶出去的事。
意思是:并非所有按肉体由亚伯拉罕生的人,都属于蒙应许的那后裔,正如加 3:16 所说「那些应许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后裔说的」;只有那些与以撒相似的人才属于这后裔。
753. 然后,他说「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等语,按照所引权威与论旨的关系加以解释。
为阐明这一点,应当引使徒在加 4:22—23 的话:「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由的妇人生的……那使女所生的」,即以实玛利,「是按着肉体生的」,因为他按照肉体的规律和通常情形,由一位年轻女子所生;「那自由的妇人所生的」,即以撒,「是凭着应许生的」,而不是按着肉体,即不是按照肉体的规律和通常情形,因为他由一个不生育的老妇人生下,如创 18:10 所载。不过,他仍是按肉体所生的,即就从父母领受的肉体实体而言。
使徒由此得出,那些「肉身所生的儿女」,并不单因按肉体出自亚伯拉罕,就被收纳为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蒙应许的「后裔」,即凭神应许的恩典,因效法信心而成为亚伯拉罕儿女的人。如太 3:9 所说:「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正如按肉体所生的以实玛利没有被算为后裔,凭应许所生的以撒却被算为后裔。
754. 第三,在「因为所应许的」等语那里,他证明自己前面的解释是恰当的,即以撒表示应许的儿女,因为以撒就是凭应许而生的。
所以,他说「因为所应许的话是这样」,即天使、更确切地说是在天使里面的主,在创 18:10 对亚伯拉罕所说:「到明年这时候我要来」,这表示恩典的时期。加 4:4 说:「等到时候成熟,神就差遣他的儿子。」「撒拉必会生一个儿子」,即凭应许的恩典。所以,加 4:5 也说:「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
755. 然后,他说「不但她如此」等语,就雅各而言阐明论旨。
首先提出论旨;
其次阐明论旨,即在「因为双胞胎还没有生下来」等语那里。
756. 因此,他首先说:「不但她」,即撒拉,得了一个应许所涉及的儿子,「就是利百加」也在腹中「怀了」两个儿子,一个属于应许,另一个只属于肉体;而这是「与我们的祖宗以撒一次同房」而怀的。创 25:21 及以下说:「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胎儿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
应当注意,使徒提出这点,是为反对那些以为自己会因祖先的功德而获得神的义的犹太人。结 14:16 论义人所说的话正反对他们:「他们不能救儿子女儿,只有他们自己因自己的义可以得救。」(译者:作者所引拉丁文另有「因自己的义」,与这里讨论义和功德的论证有关;和合本修订版 14:16 未载此语,同章 14:14、20 有「因自己的义救自己的命」。)所以,约翰也在太 3:9 对犹太人说:「不要自己心里说:『我们有亚伯拉罕为祖宗。』」等等。因此,为反对他们的意见,他先提出: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一个蒙拣选,另一个被遗弃。
然而,他们可能把这归于母亲的不同,因为以实玛利由使女所生,以撒由自由妇人所生;或者归于父亲功德的不同,因为亚伯拉罕生以实玛利时尚未受割礼。所以,为排除一切推托,他提出一个例子:两人中一个被拣选,另一个被遗弃,而他们不仅出于同一个父亲,也出于同一个母亲,并在同一个时期,甚至因同一次同房而受孕。
757. 然后,他说「还没有」等语,说明论旨,
首先,依据创 25:23 的权威;(译者:原注作 25:24,所论「大的要服侍小的」实际见 25:23。)
其次,依据先知的权威,即在「正如经上所记」等语那里。
758. 关于第一点,他作三件事。首先,指出应许的时间,说利百加的两个儿子中,一个因应许被置于另一个之上,是在「双胞胎还没有生下来」的时候。
正如他用前面的论述排除了犹太人依靠父辈功德的意见,他也用这一点排除摩尼教的错误;他们把临到人身上事情的差异归于出生,认为各人的生死依照出生时的星象来安排。耶 10:2 反对这种观点说:「任凭列国因天象惊惶,你们不要惊惶。」
他又加上「善恶还没有行出来」,由此排除伯拉纠派的错误。他们说,恩典按照先前的功德而赐下;但多 3:5 却写道:「他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而是照他的怜悯。」
利百加的两个儿子中,一个在出生和行事以前,就被置于另一个之上,这表明上述两种意见都是错误的。
由此也排除奥利金的错误;他认为人的灵魂与天使同时受造,又因它们在那里所作善恶之事的功过,而得到不同的生活。照这种说法,这里所说「善恶还没有行出来」就不可能为真。伯 38:4、7 反对这种意见说:「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时,你在哪里?」(译者:原注只标 38:7,实际将 38:4 的「你在哪里」与 38:7 合引;这里依拉丁文保留两句的时间关系;「神的众子」依拉丁文保留,和合本修订版作「神的众使者」。)因为,按奥利金的错误,就可以回答:我当时在那些欢呼的神的众子之中。
759. 其次,他说明,从这个应许、即仍在腹中的双胞胎一人被置于另一人之上,可以得出什么,说「为要使神的旨意」,就是愿意使一人比另一人更显大的旨意,「得以立定」,即坚定不移;这不按照功德,而是「按照拣选」,即神自己自愿地选择一人胜过另一人,不是因为他已经圣洁,而是为使他成为圣洁。如弗 1:4 所说:「他从创世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成为圣洁。」这就是预定的旨意;同章〔1:11〕说:「照着自己的旨意所预定的。」
760. 第三,他提出应许,说「不是凭着人的行为」,因为如前所说,先前并没有行为;「而是凭着那呼召人的」,即凭呼召者自身的恩典。上文论他说:「他所预定的人,他又召他们来。」于是「有话对她」,即利百加,「说:大的」,即以扫,「要服侍小的」,即雅各。这可以有三种理解。
761. 一种是就他们本人而言。这样,应当理解为以扫服侍雅各,不是直接地服侍,而是提供了助益的机会:他对雅各的迫害,成了雅各的益处。如箴 11:29 所说:「愚妄人作心中有智慧者的仆人。」
第二,可以指二人所出的民族,因为以东人有时臣服于以色列人,如诗 60:8〔武加大本 59:10〕所说:「我要向以东扔鞋。」(译者:原注标武加大本 59:8;所引句在通行武加大本为 59:10。)这似乎也符合创 25:23 前面的话,因为那里先说:「两族要从你身上分立。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
第三,可以理解为预表:较大的表示犹太民族,他们首先领受儿子的名分,如出 4:22 所说:「以色列是……我的长子。」较小的表示外邦民族,他们后来蒙召相信;浪子的形象也预表他们。
因此,较大的民族服侍较小的民族,是因为犹太人如同我们保管书匣的人,保存着为我们的信仰作见证的书卷。约 5:39 说:「你们查考圣经。」
762. 然后,他说「正如经上所记」等语,依据先知的权威证明论旨:「正如经上所记」,即玛拉基先知 1:2—3 代表神所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这里有一种《注疏》说,上文「大的要服侍小的」是按预知而说的;这里所说的,却应按判断来理解:神因雅各的善行而爱他,正如爱所有圣徒一样。箴 8:17 说:「爱我的,我也爱他。」但他因以扫的罪而恶他,如德训篇 12:7 所写:「至高者憎恨罪人。」
然而,神的爱先于人的爱,如约壹 4:10 所说:「不是我们爱神,而是他先爱我们。」(译者:作者所引拉丁文含「先」,据此论证神的爱先于人的爱;和合本修订版 4:10 作「而是神爱我们」,「神先爱我们」见 4:19。)所以必须说,雅各在自己爱神以前,已蒙神所爱。也不能说,神在时间中才开始爱他,否则神的情感就会是可变的。
因此必须说,神从永恒就爱雅各,如耶 31:3 所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
763. 关于使徒这些话,应当考虑,他在神里面提出了三件关乎圣徒的事,即拣选,借此理解预定,以及神的拣选;这几者在神里面实在上是同一的,但在概念上有别。(译者:所提供拉丁文在这三项的列举中重复「拣选」,未列「爱」;下文实际依次解释「爱、拣选、预定」。这里保留原列举,并指出这一文字疑难。)因为,说神爱某人,是就他单纯地愿某人得善而言;说拣选,是就他藉愿赐某人的善,把这人置于另一人之上而言;说预定,是就他藉爱与拣选,把人导向他所愿赐的善而言。因此,按概念而言,预定在爱之后,正如对目的的意愿,按本性先于引导事物趋向目的。
然而,拣选与爱的次序,在神和人里面不同。在人里面,拣选先于爱;人的意志因看见所爱事物中的善,而被推动去爱。他因这善,先选择该物胜过另一物,再向所选的事物倾注自己的爱。但神的意志是一切受造之善的原因,所以,使一个受造之物藉拣选而优先于另一个的那种善,是神意志的结果;这意志愿这受造之物得善,正属于爱的概念。因此,神爱某人,并不是因为在他里面选中了某种善;反之,是因为爱他,才藉拣选把他置于他人之上。
764. 正如此处所说的爱,属于神永恒的预定,这里所说的恨,也属于神对罪人的遗弃。
不能说这种遗弃是在时间中的,因为神的意志中没有任何在时间中的事;它是从永恒就有的。它与爱或预定,在某一方面相同,在另一方面不同。
相同之处在于:正如预定是荣耀的预备,遗弃是刑罚的预备。赛 30:33 说:「陀斐特早已预备好了,是为君王预备的。」
不同之处在于:预定包含对藉以达到荣耀之功德的预备,遗弃却不包含对藉以达到刑罚之罪的预备。(译者:所提供拉丁文 sed reprobatio importat praeparationem peccatorum 漏掉否定词 non,字面误成「遗弃包含对罪的预备」。此处据已有文献说明补译「不」:《恩典与自由意志》第 6 页注 13 明确指出本节马里耶蒂版漏 non,并参照该文所引 2004 年著作第 262 页注 1 的校订文本。)因此,对功德的预知不能成为预定的任何根据,因为所预知的功德,本身就在预定之内;但对于为被遗弃者预备的刑罚而言,对罪的预知可以成为遗弃的某种根据。意思是:神定意因恶人的罪惩罚他们,而这些罪出于他们自己,不出于神;神却定意因义人的功德赏报他们,而这些功德并非出于他们自己。何 13:9 说:「以色列啊,你的灭亡出于自己,惟独你的帮助在于我。」(译者:这里保留作者所引拉丁文「出于自己」「惟独在于我」的对照;和合本修订版作「以色列啊,你自取灭亡了,因为我才是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