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注释

圣托马斯阿奎那
罗马书注释(Super ad Romanos)第6章:与基督同死同复活

第1讲:受洗归入死

6:1 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n. 468]
6:2 绝对不可!我们向罪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n. 470]
6:3 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6:4 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们行事为人都有新生的样子,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n. 474]
6:5 我们若与他死的样式一同栽种,也必与他复活的样式一同栽种。(译者:「一同栽种」直译 complantati,以保留下文的嫁接比喻;和合本修订版作「我们若与他合一,经历与他一样的死,也将经历与他一样的复活」。)[n. 477]

468. 使徒说明我们藉基督的恩典得以脱离过去的罪,无论是藉第一个人带来的罪,还是因律法而增多的罪以后,在这里说明:藉基督的恩典,我们也获得了抵抗未来罪恶的能力。

对此,他做两件事。

首先,提出由前述内容引起的问题;

其次,在「绝对不可!因为我们若」等语处,回答这个问题。

469. 他在上文说过:「罪在哪里增加,恩典也就在哪里越发丰盛。」有人可能误解这句话,以为过犯的增多是恩典越发丰盛的原因。因此,他提出问题,说:「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吗?」假若过犯的增多是丰盛恩典的原因,而不像上文所说,只是一个机缘,那么就不得不这样说。因此,使徒在上文 3:8 也说:「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有人毁谤我们,说我们讲过这话。」耶 12:1:「大行诡诈的为何得安逸呢?」

470. 随后,他说「绝对不可」等语,回答所提出的问题。

首先,说明我们不应留在罪下的理由;

其次,在「所以,不要让罪掌权」等语处,推出他所要给的劝勉。

关于第一点,他做两件事。

首先,说明不应留在罪中的理由;

其次,在「我们知道」等语处,说明我们具有不留在罪下的能力。

关于第一点,他提出这样的推理:我们若向罪死了,就不应在罪中活着;但我们已经向罪死了,所以不应在罪中活着。

因此,他做四件事。

首先,提出条件命题;

其次,在「难道你们不知道」等语处,证明前件;

第三,在「是要像基督」等语处,推出后件;

第四,在「我们若与他一同栽种」等语处,证明这一推论的必然性。

471. 因此,他首先说:「绝对不可!」也就是说,不可怀着「使恩典增多」的意图留在罪中,因为如德 15:21 所说:「他从未吩咐人作恶。」理由是:我们既因罪在我们里面被治死,而「向罪死了」,「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因为从死返回生命,并不是事物的自然秩序。赛 26:14:「死去的不能再复活」,等等。(译者:原文误作赛 24:14;实际引文见 26:14,故订正。)歌 5:3:「我洗了脚,怎可再弄脏呢?」

472. 随后,他说「难道你们不知道」等语,证明前件,即信徒已经向罪死了。

首先,提出用来证明论点的中项;

其次,在「所以,我们与他一同埋葬」等语处,阐明所提出的中项。

473. 因此,他首先说:「难道你们不知道」,仿佛说:我将提出的事如此明显,你们不该不知道。林前 14:38:「若有人不知道,他也将不被认识。」(译者:此处按拉丁文保留「认识」的措辞;和合本修订版作「若有不理会的,你们也不必理会他」。)「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可以从三方面理解。第一,按照耶稣基督所设立的方式受洗,如太 28:19:「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等等。第二,呼求耶稣基督的名而受洗,如徒 8:12:「他们奉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都受了洗。」(译者:作者把「耶稣基督的名」直接连于受洗;和合本修订版将之连于腓利所传的内容,故此处保留作者所引句法。)第三,「归入基督耶稣」,即在某种与基督耶稣相符的状态中受洗,如加 3:27:「你们凡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披戴基督了。」

因此,我们既与他的死相符,就是按他死的样式,仿佛在我们自身上重现基督的死。林后 4:10:「我们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加 6:17:「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或者,「归入他的死」,即藉着他的死的能力。启 1:5:「他洗净了我们的罪。」(译者:拉丁文作「洗净」,与此处洗礼的论证相连;和合本修订版作「使我们从罪中得释放」。)

因此,基督悬在十字架上,死后有血和水从他的肋旁流出,如约 19:34 所记。正如我们向罪死,因而与他的死相符,他也向那必死的生命死了;他在那生命中有罪的样式,却没有罪。因此,一切受了洗的人,都向罪死了。

474. 随后,他说「所以,我们与他一同埋葬」等语,证明所提出的中项,即我们所有人受洗,都是与基督的死相符。他说:「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仿佛说:只有死人应当被埋葬。太 8:22:「让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

但人藉洗礼与基督一同埋葬,即与他的埋葬相符。因为正如被埋葬的人被放在地底下,受洗的人也被浸在水下面。因此,洗礼施行三次浸水,不仅为宣认三位一体的信仰,也为表示基督三日的埋葬。正如三日的埋葬只是一次埋葬,三次浸水也只是一次洗礼。也因此,教会在圣周六举行隆重洗礼,因为那时纪念基督的埋葬;又在五旬节前夕举行,因为那时隆重庆祝圣灵,而洗礼之水正是藉圣灵的能力获得洁净的力量,正如约 3:5:「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等等。

475. 不过,应考虑:就肉身而言,人先死,后来才被埋葬;但就属灵而言,洗礼的埋葬使罪死亡,因为新律法的圣事实际成就它所象征的。因此,洗礼所施行的埋葬既是罪之死亡的记号,就在受洗者里面成就这种死亡。这就是他说的,我们「被埋葬而归入死」;我们正是藉在自身领受基督埋葬的记号,而获得罪的死亡。

476. 随后,他说「是要像基督」,推出后件,即我们不应在罪中活着。他以基督复活的相似说明这点,说:「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人中复活一样」,即藉父的能力,父自己藉此得荣耀,如诗 57:8〔武加大本 56:9〕:「我的荣耀啊,起来!」(译者:作者依拉丁文的「荣耀」论证;和合本修订版作「我的灵啊,你当醒起」。原文引武加大本 56:8,所引语句实际见 56:9。)「我们也要行走在新生之中」,即以善行走过人生。

因为罪的生活带有衰旧的性质,将我们引向败坏。来 8:13:「那渐旧渐衰的必然很快消逝了。」因此,巴 3:10 也说:「怎么你竟住在敌人的国内,在异地衰老?」等等。所以,所谓生命的更新,就是使人重新回到完整的状态,即没有罪。诗 103:5〔武加大本 102:5〕:「以致你如鹰返老还童。」弗 4:23:「你们要把自己的心志更新。」

477. 随后,他说「我们若」,证明这一推论的必然性。

因为基督死后复活了;因此,在洗礼中与基督的死相符的人,也应当藉无罪的生活与他的复活相符。这就是他说的:「我们若与他死的样式一同栽种」,即我们若在自身承受他死的样式,使我们被结合到他的身体内,如同枝条接到树上;这样,我们就仿佛被接入基督自己的受难之中,「也必与他复活的样式一同栽种」,使我们今世过无罪的生活,将来达到与他相似的荣耀。(译者:「一同栽种」直译 complantati,以保留作者的嫁接比喻;和合本修订版作「与他合一,经历与他一样的死,也将经历与他一样的复活」。)腓 3:21:「把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提后 2:11:「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

这样,正如使徒藉与基督之死的相似,证明我们已经向罪死了——这是他先前提出的前件——他也藉与基督复活的相似,证明我们不应在罪中活着——这是他先前提出的后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