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讲:外邦人的不虔敬与不义
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然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见,叫人无可推诿。 [n. 123]
1: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把他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想变为虚妄,无知的心昏暗了。 [n. 126]
1:22 他们自以为聪明,反成了愚昧, [n. 131]
1:23 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照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爬虫的形像。 [n. 132]
1:24 所以,神任凭他们随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羞辱自己的身体。 [n. 137]
1:25 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n. 141]
123. 使徒说明外邦人已经认识了神的真理以后,这里说明,他们却负有不虔敬和不义的罪责。
首先,就不虔敬的罪责来说明;
其次,就不义的罪责来说明,在「他们既然不愿意」等语一处。
有人可能以为,他们可以因无知而免除不虔敬的罪责;正如使徒论自己,在提前 1:13 说:「我还蒙了怜悯,因为我是在不明白的时候做的。」
所以,他首先说明,外邦人无可推诿;
其次,提出他们的罪,在「将荣耀变为」一处。
124. 关于第一点,应当考虑:只有当无知在先并引起罪过,而自身并非由罪过造成时,无知才使人免罪。例如,一个人尽了应有的注意,以为自己击打的是敌人,却打中了父亲。但如果无知出于罪过,就不能以无知免除随后罪过的责任。所以,若有人因醉酒而杀人,便不能免罪,因为他使自己醉酒时已经犯罪。因此,按照哲学家的说法,他应受双重惩罚。
125. 所以,他首先提出所要论证的,说:关于神的事向他们显明到「如此」地步,「叫他们无可推诿」,就是不能以无知为借口。雅 4:17:「人若知道该行善而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下文 2:1:「所以,你无可推诿。」
126. 其次,在「他们虽然知道」等语一处,证明先前所说。
首先,说明他们最初的罪并非出于无知;
其次,说明无知是从这罪随后而来,在「却变为虚妄」一处。
127. 他们最初的罪并非出于无知,可以由此看出:他们虽具有对神的认识,却未用它行善。他们从两方面认识神。第一,认识他超越万有,因此应当把属于至高者的荣耀和尊敬献给他。所以,说他们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把他当作神荣耀他」;或者是因为他们没有献上应有的敬拜,或者是因为他们给他的能力和知识划定界限,把某些事排除于他的能力和知识之外,违背德训篇 43:32 的话:「你们尽力颂扬上主。」(译者:原引 43:37;所引拉丁句实见武加大本及思高本 43:32。)
第二,他们认识他是一切美善的原因。因此,在一切事上都应向他感恩;然而,他们并未这样做,反而把自己的美善归于自己的才智与能力。因此接着说:「也不感谢」主。帖前 5:18:「凡事谢恩。」
128. 接着,他说「却变为虚妄」,说明他们内的无知从罪随后而来。
首先,提出所要说明的;
其次,阐明所提出的,在「自以为」一处。
129. 所以,他首先提出造成无知的罪,说「变为虚妄」。
所谓虚妄,就是没有稳定性或坚固性。只有神自身是不变的。玛 3:6:「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因此,只有当人的心智倚靠神时,才免于虚妄;一旦撇下神,倚靠任何受造物,就陷于虚妄。智慧篇 13:1:「凡不认识神的人,都是虚妄的」等等(译者:为保留作者由 vani「虚妄」所作的论证,此处依拉丁文;思高本作「都是真正的愚人」。)诗 94:11〔武加大本 93:11〕:「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他们的思想变为虚妄」,就是因为他们信赖自己,不信赖神,把自己的美善归于自己,不归于神。正如诗 12:4〔武加大本 11:5〕所说:「我们的嘴唇」等等。
130. 其次,他提出随后产生的无知,说「昏暗了」;就是说,他们的心由于昏暗,而成为「无知的心」,就是被剥夺了使人真实认识神的智慧之光。正如把肉眼从有形的太阳转开的人,会陷于身体的黑暗;离开神、倚靠自己而不倚靠神的人,也在灵性上陷入黑暗。箴 11:2:「谦逊人却有智慧」;人藉谦卑使自己服从神;「骄傲来,羞耻也来。」太 11:25:「你把这些事向聪明智慧的人隐藏起来」,就是说,向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隐藏;「而向婴孩启示出来」,就是向谦卑的人启示。弗 4:17–18 也论这些人说:「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而活;他们心地昏昧。」
131. 接着,他说「自以为」,解释先前所说。
首先,解释他们怎样在思想中变为虚妄,说:「他们自以为聪明,反成了愚昧。」「自以为」,就是把智慧归于自己,认为它来自自己。赛 5:21:「祸哉!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的人。」赛 19:11:「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子孙,是古代国王的后裔?』」等等。
其次,他用「反成了愚昧」,解释先前的「无知的心昏暗了」;仿佛说,他们的行为违反神的智慧。耶 10:14:「人人因自己的知识而成为愚昧。」(译者:此处按作者所引拉丁文及其释义;和合本修订版作「人人都如同畜牲,毫无知识」。)就是因他们所自恃的知识。
132. 接着,他说「将荣耀变为」,提出外邦人不虔敬的罪。
首先,论他们怎样得罪神的荣耀;
其次,论他们怎样违背神本性的真实,在「他们将真实变为」一处。
关于第一点,他做两件事:
首先,提出不虔敬的罪;
其次,提出刑罚,在「所以,神任凭」一处。
133. 他们的罪在于:就他们所能做的而言,把属于神的尊荣移给了他者。正如耶 2:11 所说:「我的百姓将他们的荣耀换了偶像。」(译者:作者引文明确作「偶像」;和合本修订版作「那无益的东西」。)
所以,他首先提出他们更换了什么;
其次,提出换成什么,在「变为形像的样式」一处。
134. 关于第一点,从神这方面应当注意三件事。
首先,是他的荣耀,由「将荣耀变为」表示。这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指人藉献上专属于神的敬拜,荣耀神所给予的荣耀。提前 1:17:「尊贵归给独一的神。」当他们把应当献给神的敬拜献给别的事物时,就更换了这荣耀。另一种,指神在自身中所具有的荣耀,这是不可穷尽且无限的。箴 25:27:「探究尊威的人,必被荣耀压倒。」(译者:此处依作者所引拉丁经文;和合本修订版相应句作「自求荣耀也是一样」。)这荣耀无非是神性本身的光辉,因为他「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如提前 6:16 所说。
他们把这荣耀归给他者,就更换了它。因为智慧篇 14:21 说,他们「把不可传予他者的名字,加给了木石」(译者:拉丁文 incommunicabile 指「不可共享的」;思高本作「那不可道出的名字」。)
其次,指出不朽坏,说「不能朽坏的」。因为,只有那全然不变的一位,是完全不朽坏的;一切变化都是某种朽坏。所以,提前 6:16 说:「那独一不死的。」
第三,指出本性的崇高,说「神的」。因为诗 48:1〔武加大本 47:2〕说:「耶和华本为大!」
135. 至于他们所换成的东西,也列出三个对应方面。与荣耀相对,他说「变为形像的样式」,就是某物由人制作出来的形像,所具有的相似样式。显然,形像的相似样式,后于它所代表的事物;而神的荣耀或光辉,却是一切形态与形式的本原。所以,他们把神的荣耀换成形像的样式,就是把最初的换成了末后的。智慧篇 14:15:「一个父亲因他儿子的夭折,甚为悲伤,遂为自己早死的儿子立像。」
与先前说的「不能朽坏」相对,他说「必朽坏的」。诗 30:9〔武加大本 29:10〕:「我被害流血,下到朽坏之中,有何益处呢?」(译者:此处按拉丁文 corruptionem 译作「朽坏」,以对应作者的论述;和合本修订版作「下到地府」。)何况那已经朽坏或死去的呢?智慧篇 15:17:「有死的人,只能用邪恶的手造出死像。」
与他说的「神的」相对,他提出「人的」。伯 32:21:「我不看人的情面,也不把神与人等同。」(译者:后句依作者所引拉丁文;和合本修订版作「也不奉承人」。)
更可憎的是,人不仅把神的荣耀移给按神形像受造的人,也移给低于人的东西。所以他又说「飞禽」,指飞行的动物;「四足走兽」,指行走的动物;「爬虫」,指爬行的动物。他省略了鱼类,因为鱼类与人的日常生活接触较少。但这些东西,神全都使它们服在人之下。诗 8:6〔武加大本 8:8〕:「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结 8:9–10:「你进去,看他们在这里所做可憎的恶事。于是我进去看。看哪,各样爬行的动物和走兽的形像」等等。
136. 应当注意,正如《注疏》所说,自埃涅阿斯(Aeneas)来到意大利以后,当地便习惯敬拜人的形像,如朱庇特(Iuppiter)、赫拉克勒斯(Hercules)等。但在凯撒奥古斯都(Caesar Augustus)时代,埃及被征服以后,罗马人接受了埃及人的敬拜;埃及人敬拜动物的形像,因为天上可辨认出动物的形状。埃及人沉迷星象学,便向这些形状献上属于神的敬拜。因此,主也使在埃及长大的以色列人远离这样的敬拜,在申 4:19 说:「又恐怕你向天举目,看见日月星辰,就是天上的万象」等等。
137. 接着,他说「所以,神任凭」,提出与这罪相应的刑罚。
这里应当考虑:人居于神与无理性动物之间,在两端都有所分享:就理智而言,与神有共同之处;就感性而言,与无理性的动物有共同之处。因此,正如人把属于神的东西转移到野兽身上,神也把人内按理性而有的、类似神的东西,置于他内如同兽类的东西之下,就是感性的欲望之下。正如诗 49:20〔武加大本 48:21〕所说:「人在尊贵中而不醒悟」,就是不理解自己因理性而有的神之形像的相似性,「就如无知的畜类一样」(译者:末语按作者拉丁文;和合本修订版作「就如死亡的畜类一样」。)所以,他说「因此神把他们交付给自己心里的情欲」,就是使他们的理性屈从于心里的欲望,即感性的情欲。关于这些情欲,下文 13:14 说:「不要只顾满足肉体,去放纵私欲。」这违背人的自然秩序,因为按自然秩序,理性统治感性欲求。创 4:7:「它的欲求必在你之下,你要统治它。」(译者:此处保留拉丁文对欲求与统治的表述;和合本修订版作「它想要控制你,你却要制伏它」。)
因此,神把人交给自己心里的欲望,犹如交在残暴主人的手中。赛 19:4:「我要将埃及人交在严厉的主人手中。」
138. 不过,在感性欲求方面,某种如兽类般的失序,尤其属于肉欲的罪。因为贪食和淫欲所涉及的触觉快感,显然为我们与兽类所共有。所以,这些罪更值得责备,因为更近于兽性,正如哲学家在《伦理学》第三卷所说。
他接着说「陷于污秽」,就是表示这一点。污秽属于肉欲的罪,如弗 5:5 所说:「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因为人藉这样的罪,尤其转向并被拖向低于自己的事物。凡混入较低贱的东西,就称为不纯或污秽,例如银中混了铅。因此,他接着解释说:「使自己的身体遭受羞辱」,就是让身体受卑鄙污秽的行为玷污;而且是「在他们自己里面」(译者:和合本修订版作「彼此」;此处按拉丁文 in semetipsis 译出,作者由此解释他们出于自身意愿而行),就是说,不像被别人,例如野蛮人,所强迫;而是自己出于自愿而做。下文 9:21:「难道陶匠没有权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就是作卑下的用途。
139. 然而,这样的污秽既是罪,神似乎不会把人交给它;因为雅 1:13 说:「神是不被恶诱惑的。」
应当说,神把人交给污秽,并非指直接把人的情欲倾向恶;因为神把万物都导向自己。箴 16:4:「耶和华为自己造作万物。」(译者:此处依作者所引 propter se「为自己」,以保留目的因的论证;和合本修订版作「耶和华造万物各适其用」。)而罪却在于背离他。但神以间接的方式把人交给罪,就是公正地撤去那使人受约束、不致犯罪的恩典。犹如某人撤去了另一个人的支撑,就可以说他使那人跌倒。这样,先前的罪便是后续的罪的原因,后续的罪则是先前的罪的刑罚。
为说明这一点,应当知道,一个罪可以直接或间接成为另一个罪的原因。直接地说,是因为一个罪使人倾向另一个罪;这以三种方式发生。第一,按目的因而言:例如有人因贪婪或嫉妒,被激动去杀人。第二,按质料因而言:例如贪食提供条件,使人倾向淫欲。第三,按推动因而言:例如某种罪的多次行为产生习性,使人再趋向同类的罪。
间接地说,则如先前的罪招致恩典被撤除,恩典撤去以后,人便堕入另一个罪。这样,第一个罪便以间接或偶然的方式,成为第二个罪的原因,犹如撤去了阻止因素。
140. 但应当注意,罪就其为罪而言,不能是刑罚;因为刑罚是我们违背意愿而经受的,而罪是自愿的,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然而,罪伴随着一些违背犯罪者意愿的事情;就这些事情而言,罪被称为先前罪的刑罚。这首先可以是犯罪以前的某件事,例如恩典的撤除,由此人随后犯罪。其次,可以是伴随罪本身的某件事:或者是内在的,如心灵的失序。因此奥古斯丁在《忏悔录》(Confessiones)第一卷说:「主啊,你如此命定」,事实也确是如此:每一个失序的心灵,都成为自己的刑罚。或者,是外在行动伴随的困难与劳苦,如智慧篇 5:7 中恶人所说:「我们走过艰难的道路」等等(译者:此处按拉丁引文,强调罪中伴随的艰难;思高本作「我们走遍了邪恶与灭亡的行径」。)第三,可以是罪后随之而来的事,例如良心的责备、恶名等。
141. 接着,他说「他们将真实变为」,提出他们违背神本性之真实所犯的不虔敬之罪。
首先,提出罪过;
其次,提出刑罚,在「因此,神任凭」一处。
142. 神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它是认识的依据,即第一真理。就这一点,他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
这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他们以错乱的推理,把从神领受的真实认识变成虚假的学说,例如说偶像是神,或说神不是全能的,或说神不是全知的。耶 9:5:「训练自己的舌头说谎。」第二,他们把神的真实变为虚谎,是因为他们把就是真理本身的神性归给偶像;偶像既不是神,就是虚谎。正如耶 16:19–20 所说:「我们祖先所承受的,不过是虚假,是虚空无益之物。人岂可为自己制造神明呢?其实它们不是神明。」
另一方面,可以把神性考察为藉创造而使万物存在的本原。因此,人应在内心以虔敬的情意敬奉他,约 9:31:「惟有敬奉神的」等等;也应在外在献上专属于神的服事,正如申 6:13 所说:「要拜主—你的神,惟独事奉他。」(译者:此处引句采用太 4:10 对申 6:13 的转引形式。)
143. 因此,他接着反对他们说:「他们宁可敬拜事奉受造之物」等等。因为他们敬拜天体、空气、水及其他类似事物,正如智慧篇 13:2 所说:「火、风、流动的空气」等等。
他在这里谴责外邦智者。他们虽然不相信赫尔墨斯(Hermes)的追随者所主张的形像中含有神灵,也不相信诗人关于诸神所讲的传说真实,却仍向某些受造物献上属于神的敬拜,再从这些受造物解释传说的缘由。例如瓦罗(Varro)因为世界具有灵魂,主张整个世界是神,说整个世界及其所有部分,都可以接受属于神的敬拜:如他们称为朱诺(Iuno)的空气,称为吕埃乌斯(Lyaeus)的水,以及其他事物。柏拉图(Plato)学派也主张,一切高于我们的理性实体,都应接受属于神的敬拜;例如精灵、天体的灵魂、理智体,也就是分离的实体。
虽然我们应当向高于我们的事物表示某种尊敬,却不可献上专属于神的敬拜。这敬拜尤其在祭献与奉献中体现;人藉此宣认,神是一切美善的创始者。正如在任何王国中,都有某种向最高君主献上的尊荣,不可转移给别人。
144. 所以,他又说「他是可称颂的」,就是他的善是显明的。因为,当我们在心中承认、用口宣认神的善时,就说我们称颂神。德训篇 43:33:「当你们赞颂上主时,要尽力称扬他。」
他再加上「直到永远」,因为神的善是永恒的,不依赖他者,反而是一切善的本原。所以,应当把一切专属于神的敬拜献给他。
他又加上「阿们」,为表明完全的确定性。赛 65:16:「在地上为自己求福的,必凭真实的神求福。」(译者:此处拉丁经文有 Deo, amen,即「真实的神」;作者继而解释 amen「阿们」的意义。)「阿们」就是「真实」,或「愿如此」的意思。
145. 使徒似乎涉及外邦人的三种神学。
首先,是城邦神学;这是祭司们在庙宇中敬拜偶像时所遵奉的。就这一点,他说:「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
其次,是神话神学;这是诗人在剧场中传授的。就这一点,他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
第三,是自然神学;这是哲学家面对世界,敬拜世界各部分时所遵奉的。就这一点,他说:「他们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过于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