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公教徒与自由
在许多人看来,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被重重铁链拴住:规条、义务、禁令、罪疚感。最要紧的是要从这一切底下钻出来,然后宣告自己的自主:「我不要任何人告诉我可以或不可以做什么。」如果我们问某个人,为什么他离开了公教会,他的回答大概就是这种口气。
对许多人来说,这整件事的关键,在于「自由」。我必须有自由来塑造自己的命运,当然更要有自由,在人生道路上自己作出选择。毕竟,作人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要昂首挺胸,为自己的选择担起责任的轭,并且预备好承受后果吗?公教会那一套订立这么多规条的作法,说真的,简直就是多管闲事。
面对这样的指责,公教会会怎样回应呢?
公教会会回答说:整个问题都在于「自由」这个观念本身。讽刺的是,当教会这样回答时,她所诉诸的,并不是什么我们从未知晓的东西,反而是一些我们人人早已知道、也一直在依靠的常识;同时,她会在这里举出一个悖论。
我们都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一把双刃剑:一刃是「脱离」某样东西的自由,另一刃则是在此基础上「去做」某件事的自由。一个坐牢的人,想要脱离铁栏杆的拘禁,想要有回家的自由;一个流亡的人,想要脱离孤独和被疏离的处境,也想要有回到自己故土的自由;一个截瘫病人,几乎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为得着脱离轮椅和支架的自由,好让自己能有那种别人轻易视为理所当然的自由:像福音中那人一样「走着,跳着,赞美神」。
从基督信仰的角度来看,这个关于自由的问题,几乎就位于整个救赎戏剧的正中心。我们高呼:Christus Victor!(基督得胜!)救主藉着他的一生、他的受死、复活和升天,把我们从罪和死的捆绑里释放出来——那是我们在伊甸园里自己招来的捆绑——又把我们释放出来,好让我们可以进入那一场赛跑;正如保罗用来作比喻的那样,那一场赛跑,就是我们向着终点不断前行的全过程;而终有一天,我们会得着能力,可以承受《神之城》里那震撼人心的巨大喜乐——在我们现今的状态下,这样的喜乐反而会让我们惊惶失措。
我们从捆绑进入自由,这个转折最初是在我们的洗礼中被标记出来的。但我们如今所进入的自由,并不是一纸可以任意乱用的人身自由证,让我们可以过一种乱七八糟的生活,好像要庆祝自己的「自由」,就该像尼禄或卡里古拉那样,纵情追逐一切心血来潮和种种欲望。我们大家大概都会同意:在这些皇帝身上所见到的——更不用说还有一大群同样追逐放纵的人——根本算不上「人的生活」。我们也许会觉得:这个人是在把自己活成一头猪(这并不是全无理由的评价);不过,仁爱应当带着我们超越这种评语,引导我们进入一种更真实的心态,在那里,我们真心关切这人的好处,盼望他得「好处」——这里所谓「好处」,是指他离开那条灭亡之路,转而追求那真正给我们的人性戴上冠冕的自由。
灭亡;真正的自由;冠冕——把这几个词凑在一起,我们究竟是在说什么?
我们回到了几段话之前提到的那个节点:在这里,公教会会诉诸一个我们早就耳熟能详的悖论。这个悖论是:顺服规条、放弃某些享乐、自律操练,本身竟成了赢得自由的手段。更进一步说,这个悖论是:靠着这些代价所赢得的自由,竟然和喜乐、辉煌、完美与美丽画上了等号。
这样的悖论,我们可以在千百个地方看见它在起作用。就拿芭蕾来说吧:那位女舞者是怎样练到这样柔韧、这样辉煌的掌控力的呢?啊,要是我的身体像那样,要是我也有自由,能做出那样令人屏息的动作,该有多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答案就是:藉着顺服、放弃和操练。别无他路。成千上万的小时,一年又一年,放弃这个享乐、那种食物,在完全无人注意的地方练习,把自己彻底置于老师严苛的指导之下。
而这一切的果子是什么?是熟练,是掌控,是美,是完美。而这果子不仅属于舞者自己,我们其余的人也都成了受惠者。他们的身手给我们带来喜乐;也用某一种形式向我们宣告真理,就是那关乎「人作为身体」这一面的真理。从某个意义上说,亚当这人从尘土被造出来时所呈现出来的那个形体,才是真正的样子;我们觉得,舞者的身体多少让我们想起了那个样子。而我们其余的人,肚子里塞满薯片、酸奶油蘸酱和一大盘玉米片,只能一瘸一拐地挪动身子,呼哧带喘,把自己那松垮的上身和肚子硬拽进车里、又拖出车外,挪上楼梯、再挪下楼梯。「唉,要是我也能像那位舞者那样行动该多好啊,」我们叹息。
在体操界,同样的悖论也清清楚楚地摆在那里。那些像神一般的年轻男子,还有那些来自匈牙利和中国的小精灵般的姑娘:他们是怎样走到这样一个境地的?在这个境地里,纪律、熟练和掌控,似乎和美、自由与完美划上了等号。凡是不觉得有必要为追求这个冠冕而放下一切的人,对他们来说,这样的境界就永远是遥不可及的。
音乐也是如此。男高音、钢琴家、双簧管演奏者……他们看起来简直是在享受乐谱对他们提出的挑战,像鹰一样展翅上腾,把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任务,转化成纵身飞跃的喜乐。他们是怎样一步步走到这样一个自由的境地的,而我们其余的人却只是忧郁地在那里发出沙哑走音的嗓音,手指笨拙地在琴键上乱摸呢?
当然,这个悖论可以一路追踪到人类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得到「能够去做某件事」的自由,绝不是轻易赢得的;所追求的完美越大,我们就越必须毫不留情地把自己完全交托给那一套组成「登顶之路」的操练,而在那山巅,自由在极大的福乐中掌权。
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要看出这一切背后的力量,并且看见:这一切都在为我们人性本身的真相作见证。私欲已经把我们弄得一团糟;我们几乎连爬都爬不动了,被各种贪心、怯弱、气量狭窄和懒惰压得动弹不得。但在那里,在那一片境地里,我们的人性在被造之初、被赋予并以 imago Dei(神的形象)加冠时所领受的一切荣耀中翩然起舞——「啊,要是我们也在那里就好了!」正如那首古老颂歌所唱的那样。
可是,我们要怎样到那里呢?怎样被释放出来?怎样一路突破,走到那种刚健又灵活的灵里体态,足以应付那支舞——或者说,那支「大写的舞」——所要求的编排呢?因为,这当然是那一支舞,也就是「仁爱」这支舞。
仁爱?我们怎么忽然说到这里来了?
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要看清我们所奔跑的目标:那是一个境界(圣经称它为天国),在那境界里,当我们还在地上受教的时候被叫作「律法」的那些话(「不可……不可……」),都显出它本来的面貌:也就是「爱不会……爱不会……」。爱不会杀人、偷盗、说谎、奸淫;爱会怎样待人?就像它盼望别人怎样待自己一样。爱为邻舍舍命。
啊,但对于这些,我心里可有不少保留。比如说,要我放过某个嘴巴像针一样的同事,不给他一点颜色瞧瞧,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我倒是相当拿手于说出那种讥刺得对方无地自容的回嘴。再比如,他们开会讨论时根本没有考虑到我;我偏偏乐意藉着一丝冷淡,让他们知道我受伤了。又比如,那位曾经激起我嫉妒之心的人现在倒霉了;难道我就不能哪怕在心里、哪怕只是一丁点,享受一下那种幸灾乐祸的快感吗?还有,我不介意让人知道,我和某某名人算是颇为随便地熟识;这就让我比你们其余的人稍微高出半筹。
唉,我这个满身都是虚荣和懒惰肿胀出来的人,要怎样才能进入那种境界呢?在那里,单纯、喜乐、慷慨的心灵,似乎就是大家一起跳舞时所遵循的编排,而当中却看不到半点气喘吁吁或脚步错乱的痕迹。这支舞的名字就是「仁爱」;要是这些年来我在功课上更用功一点该多好。
一个公教徒会坚持说,这种境况和我们在伟大的舞者、体操选手或艺术家身上所看到的那种敏捷、专一和娴熟,其实是完全类似的。在这样的境地里,纪律、操练和遵守规条所结出来的,不是捆绑、沮丧和小气刻薄,而是柔韧、美丽和自由。若说如今我们在艺术家和运动员身上可以略略看见这个悖论的影子,那么,在圣徒身上,我们就能在关乎「最终命定」的层面上,看见同样的事得到了成全。我们在地上顺服时所操练的,并不是双簧管演奏技艺的掌握(尽管但愿天上真的有极美的双簧管乐声),而是我们灵魂的掌握,以及把灵魂更新成基督形象的转化。
「基督的形象」——这是一个极其吃力的功课。是的,但不管怎样,这就是我们的功课。在我们「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之前(正如保罗所说的),我们都还没有走进那为我们而造的自由。或者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为我们预备的自由,在「八福」当中已经给了我们一个预览;当我们学会了那里面那些艰难的功课,得着那「有福的」冠冕时,我们就自由了。再换一幅图画说,当我们可以通过哥林多前书第13章——那篇令人战兢的仁爱颂——所作出的试金考验时,我们就自由了。
一个公教徒就是用这些词来理解「自由」这件事的。我们可以说,自由不过是这样一种情形的副产品:也就是仁爱完全占据了一个人的存在之后,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结果。里面不再有一块块敏感易怒的「生肉」、没有虚荣的刺,没有自怜的小角落;一切都成为宽广的胸襟、喜乐的心情、清洁的动机与安宁的心境。
不过,要是人盼望得着这样的赏赐,就必须在自我掌控上经受无数次的操练。公教的看法是:这些操练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整个「修身苦行」的生活。苦行并不是自虐;相反,它正像一个舞者、体操选手、小提琴家或男高音,为了掌握自己所热爱的那门艺术,而甘愿受的那些缺乏、纪律和操练。吃巧克力冰淇淋当然可以——还有什么比这更无辜的呢?但如果你想跳舞,就不能随心所欲地吃巧克力冰淇淋(至少不能多吃);你必须有一个平坦的肚子。同样地,和朋友们一起闲聊、打发下午时光当然也可以——还有什么比这更无辜的呢?但如果你想像伊扎克·帕尔曼那样拉小提琴,你就不能老是这样打发下午(至少不能经常如此)。事情大致都是这个道理。
公教徒禁食,并不是因为肉类或奶油夹心泡芙是有罪的,也不是因为教会要刻意剪掉人这些小小的享受;而是因为公教徒相信——正如古代教会一直以来所相信的那样——这些小小的「不吃」构成了极好的操练。禁食帮助我记得:肚腹不是一切。事实上,就它自己的层面而言,禁食是在提醒我一个极大的原则:我们的欲望必须受理性管理——也就是受我们分辨、衡量价值的能力管理,并且在那条长远的视野(它的尽头是自由)照耀之下,作出眼前的选择。看见那些一生只被自己私欲驱使的老色鬼,我们都会难过地把眼睛转开。他也许曾在食物、酒精或性放纵上大吃大喝,如今到头来,只能在垂老的日子里流着口水,哭哭啼啼、满怀懊悔;或者更糟,嘴里仍带着淫笑、酒气打嗝。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偶然遇见某位老年人,她眼神欢快,对我们的近况和所做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她整个人都散发出安宁与喜乐的气息。她是怎样走到这里的呢?那掌权在她里面最深处的自由,是一份最值得勤勤恳恳追求的奖赏。她对自己说了多少「不」呢?恐怕远不止是在巧克力上。谁知道,有多少次,当她被某个她照顾的老人恶毒的话刺伤时,她只是淡淡一笑,让那话过去,心里无疑发出一声向神的呼求:「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可怜我这个罪人。」又有谁知道,她曾守过多少个失眠的夜,把自己那些未曾成就的渴望,献给那位被钉十字架的救主?有谁会去统计,她开车困在高速公路上堵车的小时数,总共有多少呢?在那些时候,从她心里升上来的,并不是一连串咒骂,抱怨这一切多么无望,而是那句祈祷:「ora pro nobis peccatoribus, nunc et in hora mortis」(「求你现在和我们临终的时候,为我们罪人祈求」),尤其是那一句 nunc——「现在」。
这点毫无疑问:「那门是窄的」,那开口小得像「针的眼」。我们必须经过许多患难,才能进入喜乐。
患难?这岂不是把两件不同的事混为一谈了吗?为了自己灵魂的好处,自愿放弃某些享乐是一回事;但「患难」——比如被困在遭轰炸的华沙、被困在饥荒肆虐的索马里,或是被卷进成吉思汗蒙古军队的铁骑之中——那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回事。
是的,但把我不吃那一块巧克力、那位堵在车阵里的妇人、以及那位索马里人连在一起的那根线,恐怕正是一种态度吧?也就是这样一种态度:预备好把一切选择,甚至一切环境——包括那些超出自己选择范围的环境——都看作是那位慈爱之神摆在我们面前的机会,这些机会都可以被转化为对我们有益。在这样的境地里,连恶本身也可能被神的炼化之工触摸,变成金子。约瑟对他的哥哥们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又比如,约伯坐在炉灰中,成了各种无辜苦难的受害者,却仍旧见证他那顽强的信念:神是良善的,而不是虐待狂——「他必杀我;我虽无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还要辩明我所行的。」坡旅甲带着极大的安然走向火刑桩;托马斯·摩尔则带着极大的尊严和对妻子的关切走进伦敦塔。
这样的一种态度,不是像在流动马戏团里扔个球,就可以赢得一个小玩意儿那样轻易得到的。(在基督教世界的某些角落里,听他们的教导,几乎会让人以为:我们只要开口「要」,就可以得着伟大的心胸——也就是所谓「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只要求就好了,他们这样催逼;或者说:「好好祷告到底!主会把得胜赐给你的!」)
这间已经牧养我们这些必死之人整整两千年的罗马公教会,对这些事可没有那么气喘吁吁、简单轻率的看法。没有一样真正的东西是廉价赢来的。哦,当然,耶稣基督为我们赢得那些我们自己完全赢不到的东西——也就是赦罪和永生——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从那一刻起,我们在仁爱学校里的上课就开始了。
事实上,事情的真相正是如此。在前面的篇幅当中,「自由」和「仁爱」这两个词几乎是互换着用的;在某个层面上,这当然有点用词不够严谨,毕竟这两个词并不是同义词。但另一方面,最后我们发现:《神之城》里的那条「律」,其实就是「仁爱」;而那种状况是何等地自由、何等地荣耀,以致于我们在地上对自由的最大幻想,拿来一比都显得寒酸。
因为那条「律」(或者,照我们刚才用的比喻说,那支「编舞」)本身,就在指向《神之城》里那种清澈、精准和永存不变的完美。也就是说,我们如今所听见的「不可说谎」,暗示着那一座城,在那里,纯然的真理掌权,而且渗透一切。谎言属于阴间,它已经和路西法以及他的同党一同被赶出这座城;谎言带来忧伤、愤怒和纷争,因为它不停地、却永远徒劳地,向那坚固永恒的真理撞去。谎言不要真理,它厌恶真理;而只要我的存在在任何一点上,哪怕最微小的一点,还仰赖着谎言,我就在那一点上还没有预备好,也不配进入《神之城》。那城的清澈、精准与永存的完美,会把我压垮——因为我让自己在谎言里生活、倚靠着谎言而活,结果变得软弱、溃散。
是什么谎言呢?从根本上说,就是那句与路西法同声的最大的谎言:Non serviam——「我不要事奉」。我要跟着自己的「编舞」走;我不要顺服那位编舞者;我不要服在他的律之下;我有我自己的道德标准。
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要在这样的话语里听见阴间的声音——极其似是而非,极其迷人,又极其「振奋人心」;但无论如何,仍然是出自阴间的声音。
在当今公共领域里,这类话语经常出现的一种形式,牵涉到性行为的问题。奇怪的是,这个话题几乎总是能透露出某个文明此刻所处的光景。对赤裸的公开、鲜艳而高声的庆祝,以及人一旦脱光衣服就突然沸腾起来的种种行为,我们其实可以把它当作衡量这个文明结构状况的一个指标。从历史上看,几乎没有例外。当然,一个文明并不总是立刻就崩塌;拘谨得要命的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就在摄政时期那一番「狂欢宴饮」之后,把自己重新收拾整顿起来。我们也许会在听到「维多利亚」这个名字时嗤之以鼻,但至少,她确实想在自己的英国,保留住这样一种观念:就是在那一处地方——男人和女人在那里上演那种「认识」——应该有隐藏来守护;而那种「认识」,似乎把他们两人一同带到一个奥秘的正中心:在这个奥秘里,正是藉着他们的男性与女性身份,他们构成了那「一体」,而这「一体」所承载的神的形象,是全宇宙里其他任何受造物都不能比拟的。
我们在这里很快就进入了深水区。「奥秘的中心」?是的,一个公教徒会这样坚持(或者至少是一个在这些问题上认真思考过教会教导的公教徒会这样说)。因为,正是在我们的性之中,我们可以看见若望保禄二世所说的「身体的语言」以及「身体作为配偶的意义」。这不是一件很深奥的事。最小的孩子在探索自己身体的时候,就会发现差异;而时间会显明:这一方会呼唤另一方。这当中含蓄着一个无法忽视的邀请。两个形体并不是彼此并排而立、毫无互动、各自自足的;会有一个觉醒,很快也会有几乎难以抗拒的呼唤。我藉着顺着这种觉醒走向在对方身上的成全,好像自己变得更「活」了。身体的形态本身就在向我说话:「这个显然是为那个而造的。」他是为她而造;她是为他而造。
然而,正因为这两种形体的合一,本身就是男人与女人作为「神的形象」之奥秘的一个具体例子;也因为这种合一,把他们两人带进那样一种状态——在那当中,把自己真正地、在肉身上地交给一个「不是我自己」的他者,竟成了喜乐——也因为在这里牵涉到的筹码是如此崇高、如此永恒:这些筹码从创造之初就已经出现,一直延伸到末世——也正因为这一切,教会说,让这场礼仪被遮蔽起来,是极其恰当而合宜的。在这里,必须有一层幔子来保护这圣所。
当这层幔子被撕开,成群围观的人挤进来,嬉笑、淫笑时,悲剧就临到我们了。
不过,当然,在强调这层幔子必须存在这一点上,罗马公教会并不独特。所有部族、所有文化、所有文明,一向都知道:性这一现象必须被隐藏。即便是那些日常生活中全身赤裸的部族,在行房的时候,也会退到某个隐秘的所在。多妻制的文化(甚至连有后宫的苏丹)也都承认:「这些是我的妻子,不是你的。」在性这一领域里,从来不存在随意的「自由出入」。
可是,我们怎么好像离「自由」这个主题越来越远了呢?当然,一点也没有「离题」。我们说的正是那些规条本身;这些规条以一种悖论的方式,帮助我们走向自由,就像一套编舞对舞者所起的作用那样。
「不可奸淫。」——消极的、否定生命的、阴森的。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大概会这样给这一条禁令下评语。但一个公教徒在这条禁令里看见的,却和「危险:高压电」或「请退后,远离边缘」这一类标语非常相似。没有人会抱怨这些标语太「消极」。那个「不」只是它们所要表达的意思里最小的一部分;它们实际上是要唤醒人:你的生命对你来说是何等宝贵,你现在可不想被电死。这一句「不」,正是在庆祝这一点,也是在认同你对自己价值的评估。
关于奸淫这条诫命里的「不」,就是这样的。换个说法就是:犯奸淫,就是在毁灭你自己,正如你跳到高压轨上去一样。
「哈哈!」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人会大笑,一边眨眼、一边用嬉笑而「见多识广」的态度互相挤眉弄眼。「弗洛伊德不是早就把这类事都给我们解释清楚了吗?我们如今不但比老西格蒙进步了几十年,还会讲什么『性倾向』、什么『生活方式』,这样一来,那些多余的维多利亚时代禁令不就都被抽掉了毒牙吗?」
这里值得记一记的是:这些禁令,不是维多利亚女王发明的,也不是清教徒发明的,更不是罗马公教会或基督信仰发明的。你走到世界最偏远的角落,也会发现:人人都深知性这件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圣」的性质。对我们这一代人轻率跳进去的东西,各个部族原本都是用最高、最扎手的篱笆把它遮蔽起来、圈拢起来、小心围住的。
男人来到女人那里,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就叫婚姻,这就叫婚配圣事。这不是跳蚤市场、兄弟会会所、宿舍寝室或汽车旅馆里那种鬼鬼祟祟幽会的商品。
为什么不可以呢?
因为(教会这样说——规条这样说——其实,大自然本身也这样说):只要你今天进这个圣所,明天进那个,再进另一个(或者别的几十个),在这个意义上,你就成了一个劫掠者,至少在这一点上是如此——你在夺取另一个人格的宝藏。而且,你还招致了亵渎的罪名:你亵渎了人格的圣所(身体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圣所)。你也把自己弄瞎了,看不见人格的荣耀,只把它看成一些柔软可口的皮肉和褶皱。最后,你也把自己的人格弄得迟钝麻木,像一头猪在每一个圣所里嗅来嗅去、拱来拱去找松露——像被喀耳刻施了魔法的奥德修斯手下的人——因此,完全不配得那种喜乐,而这种肉体的愉悦,不过是那种喜乐最粗略、最稀释的预尝而已。那喜乐,乃是根据你在多大程度上,在对方的身体里看见了那人格的形态,并因此尊荣了那人格而来的。对那样的喜乐来说,你将会像一头猪面对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音乐一样,全然不合适。
所以,自由与规条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那些「不可以」,正是我们真正、最终自由的守护者,而它们现在就充当我们的导师。举例说,对于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之奥秘,到底牵涉到多少事,哪一个人真正全然明白呢?几乎没有人——几乎没有人。那么,我们就有这条简单的规矩,简单得让人难为情,甚至让人觉得好像有点被侮辱:「不可。」那位像亚伯拉罕一样,仰望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人,对这条规矩所作出的顺服,就好像一个舞者或音乐家对那套「你要这样做才行」的编排所作出的顺服一样:要成就那件事,就是要这样练;不要偏离规矩。
你的那位公教朋友会说:整条道德律法都是这样。那些规条,其实都是在指向喜乐——也就是在那一座城(那就是《神之城》)里掌权的那种喜乐;在那里,我们终于看见了,在我们必死生命各个层面上曾被隐约猜到的一切(芭蕾、体操、艺术、任何一种熟练技艺)到底是什么:在那儿,顺服、操练、自我否定和努力,结出的果子就是身手、熟练、美丽、完美和自由。
这样一幅图景,当然会质疑我们这个时代最被高声宣扬的那些格言。四面八方都有人大叫:「不是这样的!」——没有什么铁律不变;风俗和禁忌从一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从一个世纪到另一个世纪都在变化。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把人的自由推进到这样一个地步:每个人都可以挑选最合自己胃口的「风格」来活;而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就是那个容许所有这些「风格」各尽其用的社会。
「也不尽然,」你的那位公教朋友会回答。我们在这里不妨再回到性这一领域看看。(颇值得玩味的是:那些大谈「自由」的社会,几乎只会质疑性方面的禁忌;很少有人高喊要争取说谎、杀人、偷窃或欺骗的自由。)从公教的角度来看——顺便一提,从传统新教和犹太教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性行为只有一个、而且只有这一个正当的处境:就是一男一女彼此忠贞的婚姻关系。理由上面已经略略提过:在这一行为里,我们看见「人」以男女两种面貌,演出那种对他者的认识——这认识使他完全向他者敞开,也教导他进入那「把自己给出去」的伟大奥秘。既然在这里牵涉到的是「人格」,那这礼仪就必须被守护起来。「婚姻」就是那条纽带的名字,它守护并祝圣了那一男一女,他们已把自己献在这条顺服之中。(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公共话语」领域里,这样说话,肯定会招来一片不敢置信的嘲笑声:「没有人现在还这样说话了吧!」——然而,我们要再说一遍,确实还有人这样说;罗马公教会就是其中之一。)
那么,如今在性领域里,已经走上公共舞台的那些各种「另类风格」,又该怎么算呢?
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要坚持:每一种「另类」都必须拿到那支「音叉」旁边来对一对——那支音叉就是一男一女彼此忠贞的婚姻。以奸淫为例:在这里被破坏掉的,是我曾经立下的独一无二誓约——我曾用这誓约把自己和配偶绑在一起,明知要在一生的岁月里,忠心守候在配偶人格的圣所旁边,才能慢慢学会这整件事到底是什么意思。一旦偷偷溜到隔壁的圣所去,「拜拜」,就是用不忠去玷污两个圣所;而不忠,是一切罪当中最卑劣的一种。
那么,淫乱呢?不过就是两个彼此独立的人嘛,而且还是你情我愿的——就说是两个大学生好了。
在这里,再一次,那样昂贵的东西——也就是对方的人格——被当作市集旁边小摊上的廉价货品来对待:是个游戏,是个消遣。公教徒会说:你不能这样做——或者说,你不能这样做而不同时让你自己和你的那一位,变得愚钝麻木。
那么,两位同性之间的性结合呢?这里的问题在于:那是一种企图与一个「他者」结合,而这个「他者」其实只是我自己的镜像,而不是真正的「他者」。公教所歌颂的是那一幕创造:「他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这支舞的编排,并不是为两个同样的身分而写的。在那里,你得到的是徒劳和不生育——这样的结合结不出果子。对于这一点所引发的阵阵抗议,一个公教徒只能诉诸公教视野里的「圣事观」:也就是把肉身视为灵性写照的那种眼光。身体不是一个随意给我的灵魂套上的空壳,而那个灵魂本身又是无性别的;在某个根本层面上,我就是男人,或者就是女人。真正会说「物质世界不过是我们原本自由飘浮的灵魂身上不幸多出来的死重」的,是摩尼教徒。圣事信仰则把身体这幅圣像看得极为严肃。因此,两位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在这种眼光里,是徒劳的、不生育的,也是紊乱无序的。
就本书写作之时为止,还没有人公开宣称「兽交」也是一种值得尊重的「另类风格」;但如果真有人这样主张,一个公教徒当然会觉得极其怪诞可笑,但更会把它看成:这是在企图与一个「他者」结合,而这个「他者」实在是「太」他者了,完全超出我之外。一个人和一只羊之间,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一的;那道隔阂高得吓人,以致普通人的敏感,总是很自然地、很正当地连提起这种企图都要退避三舍。
那么,自我性满足又如何呢?在这里,当然,我们都不大好意思摆出一副说教者的腔调——谁愿意在这一点上打第一枪,发起一场「清算运动」呢?不过,即便在这里,如果我们仍旧坚持那种视野:也就是认为人的人格既被身体遮住,又藉身体显露出来,那么,我们也会在其中看见一种忧伤。因为,那本来应当被看作是为「把自己给出去给那一位他者——我的配偶」而镀上金光的那种喜乐,如今却被偷偷拖进一个肮脏的小角落里,从它真正的源头上被割裂开来。再说一遍,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在这里变成宗教裁判官;但就算在这样一个家常而普遍的问题上,把我们对「人格」的圣事与创造视野、对「身体的语言」以及「身体作为配偶的意义」的那份完整理解保留下来,仍然是值得的。
不过,关于我们自由的这个悖论——以及那一切引导我们走向自由、守护我们自由的条件——并不单是体现在「规条」身上,也就是道德律法里的禁止与要求上;我们也在教会关于祷告、禁食和施舍的劝勉里,看见这个悖论在起作用。
这三样事情,从表面看,都不像是会通往自由的路;每一样,从某个角度说,都是一种负担,每一样都要向我索取点什么,每一样都会打断我原本为自己设计好的那种自我中心、挺舒服的处世之道。
先说祷告。我们在别的章节已经谈过公教徒的祷告生活;但在这里,至少可以再提醒一句:祷告按着本性,就是把我从自我陶醉里拉出来。在祷告中,我向至高者说话,也发现自己被他向我说话。在祷告中,我被带进一个关于存在最深的奥秘里:那就是,我这个「我」,是被那位「你」所呼唤的,而我被造出来,也是为了呼唤那位「你」——那位「你」就是神自己。自我中心,在我们大多数人眼里,大多数时候看起来很像自由;但其实,它不过是地狱的另一个名字而已,因为中心并不真的是「自我」。
诗篇为这种灵魂状态提供了最有力的见证:这样的灵魂,透过发现真理,找到了真正的自由——那真理,尤其是指:我是为神而造的,不是为自己。「万军之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又说:「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他的荣美,在他的殿里求问。」诗篇这样说,先知这样说,律法、福音、教会,以及一切殉道者和圣徒也都这样说:这是我们那不安的灵魂所寻求的。任何在别处所追求的「自由」,不只是幻影而已,更是对真实的歪曲,到了最后,会变成一个可怕的骗局。
祷告把我们带进这样一个境域:在那里,人的灵魂与那位为他而造的至高者相遇。如果我一天的生活上面没有写着这样的题辞:「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这些日子,最后就不过是麦克白所说的那种阴沉的「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而已。
教会就是藉着吩咐我们操练祷告,把我们呼唤向真正的自由;她同样也在吩咐我们禁食、守斋的时候,这样呼唤我们。
照表面看来,禁食和守斋似乎只是那种瘦骨嶙峋的宗教,乐于加在我们这些必死之人身上的一连串「不可以」而已。宗教——尤其是罗马公教会——似乎总是不肯让我们享受那些本可以给我们的人生(那已经够艰难了,天知道)加点佐料的小小消遣和放纵;我们的脾气暴躁的灵魂,就是这样抱怨的。不过,教会会提醒我们:在这里牵涉到的,其实是我们的自由——我们真正而完整的自由。谁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呢?或者换个说法,却是同一个意思:谁才是圣徒呢?难道不是那样一个人吗——就像舞者、体操选手或小提琴家一样,认认真真上完他该上的课,甘心承受所有这些课程所要求的纪律和自我否定,好叫自己可以达到某种成就——在这里,就是保罗所说的「神儿女自由的荣耀」?既然禁食与守斋正好触及我们在「食欲」这个极敏感的点上,这样的操练就帮助我们,得着那种灵活、那种身手、那种优雅,使我们能够辉煌而自由地,跳出那支「爱之舞」所要求的舞步。
如果我们撇开这套很具象征味道的「舞蹈」语言,去问一问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教会会告诉我们:要让我们这些必死之人,活出那加在「人」身上的巨大尊严,我们就必须把自己各样的机能调到一个适当的次序上,让理性(或意志)来掌管情感和欲望。情感和欲望,当然,会向我们敞开一些生命中极其丰富的喜乐;但它们本身带有相当的任性与随意。单凭「想要」(不论是对食物的、对性的,或对任何享受的),是无法告诉我:「我现在所倾向的这份享受,到底合不合宜。」现在也许不是时候;也许我已经足够了;也许我在生活中的身分(比如已婚)根本排除了我去满足这一个想要占有某位极具吸引力却不是我配偶之人的冲动。被欲望治理的人,最后会变得像猪一样——连异教的希腊人都知道这一点,不用罗马公教会来教我们。但是,当教会把禁食与守斋的操练伸出来给我们时,她显示出自己的智慧。在这些操练里,我们被提醒:我们是什么(是人,不是兽),我们被造的命定是什么(要配得那一座由仁爱掌权的城),同时,我们也被提醒,需要认真反省自己无数次的、已经成了习惯的自我放纵。这一部分就叫作「痛悔」;而禁食与守斋,恰恰成了我在痛悔操练上的极好帮手。
再说施舍。这一点会闯进我对「自己钱财权利」的领域(大多数时候,牵涉的是钱,不过时间也可以算是一种施舍)。
是的,它的确是这样闯进来的——这正是重点所在。只要我还乐意以为自己拥有这样那样的权利,那我就仍然,唉,是《神之城》之外的一个不幸局外人。在那一座城里,根本没有「权利」这个字眼;一切都是「亏欠」——而这样的亏欠,却让人欢呼雀跃,到了只有「敬拜」这一个词可以形容的地步。那座城在歌唱:「『曾被杀的羔羊是配得权能、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颂赞的!』……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我们在地上的弥撒中唱:「Agnus Dei, qui tollis peccata mundi」(「除免世人罪孽的神羔羊」)。我们是欠债的人——神是我们的救主,他已经作成了一切,我们所有的一切都亏欠于他。这里没有一个人不是完全的欠债人——即便是我们当中最高、最好的一位:他也只能说:「我心尊主为大……那有权能的,为我成就了大事……他叫卑贱的升高。」是他顾念,是他成就大事,是他施展大能,是他叫有权柄的失位,是他叫卑贱的升高,是他叫饥饿的得饱美食。
亏欠——彻头彻尾的亏欠。但在那喜乐的境域里,这份亏欠却并不是被体验为铅一般沉重、令人悲苦的重负;不,相反,这份亏欠被神的炼化之工转变成欢腾的本质。读一读诗篇,读一读约翰《启示录》里那些蒙救赎之人所唱的诗歌:「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
这首歌,对那位一辈子只会眯着眼、打算盘、算计,确保自己的「权利」永远不被质疑的人来说,会像哽在喉咙里唱不出来的歌一样。「是我的就是我的。」——这正是地狱的公式。
而「是我的就是你的」,则是天堂的公式。「我所有的一切,都亏欠于你,我的神;亏欠于你,这逾越节的羔羊;亏欠于你,圣灵保惠师。」因此,一切因著神的大方而成了「我所有的」,其实都是你的,我的弟兄、我的姊妹,尤其是那些贫穷的弟兄姊妹,尤其是那坐在我门口的讨饭的拉撒路——而在这个「全球村」的时代,我的「门口」,难道不就是整片世界吗?
施舍,是一种操练,是一种小小的放弃——教会吩咐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公教气量狭窄,而是因为这间古老的教会对我一切服事的目的,就是要把我带到喜乐那里,预备我配得那喜乐。配得那自由。
作一个公教徒,就是要用这样一整套眼光,来看待我们自由这整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