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圣餐
做一个公教徒,就是要对「敬拜」这一行为,有一个深刻的「圣餐性」理解。当然,敬拜可以用各种方式送到至高者面前:圣方济各欢欣地招呼日月、火水来赞美神;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b小调弥撒曲》的浩荡乐声;自然而然脱口而出的「赞美耶稣!」;灵恩派信徒高举双臂的动作;修道院教堂唱诗班里的静默;美国南方浸信会唱起「何等恩友,慈仁救主」;或者五旬宗信徒在长椅前跪下,同时开口祷告时所产生的低声嗡鸣。只要是做一个基督徒,就必须承认、并且称颂这一整幅丰富的敬拜光景——全被造界都以这幅盛装来自我装饰。那就是,要在西风的呼啸声、鹅卵石上海浪轻拍的声音、冬鹪鹩、隐士鸫、白喉带鹀的歌声里,甚至在松鸦的尖叫和乌鸦的嘎嘎声里,听见对神的赞美。
但是,在这一切的正中央、那个静止的支点,对公教徒来说,就是圣餐——弥撒。因为正是在这里,满天合唱被聚集起来,拉成一个焦点:在这个点上,我们(被独特地造为「按着神的形象」的人和女人),站在至高者面前,为全被造界发言。正是在我们那有意识、有理智、自愿地把敬拜的祭献献上的行动里,大海、风、画眉等在自己敬拜中所隐约预示的一切,才得着了准确的成全。公教徒相信,神曾以一种极其奥妙的方式,把对被造界的某种「代表职分」,赐给亚当和夏娃;也就是说,他们要「代表」其余受造物站在神面前,并且用那只有我们人类才被赋予的、像神一般能清楚表达的能力,来替全被造界向神说话。这一切也就意味着,我们理当成为这被造界慈爱、良善的管家,而不是掠夺、抢夺或强暴它。
可是,我们所做的,恰恰就是这一切的反面。当初在伊甸园里,我们这些受造物伸手去抓取一项并没有交托给我们的特权,用这个背信的行动,把整个世界推入悲剧和毁灭当中。这一行动把一切都毁坏了,也打开了阴间的城门,使罪、忧愁和死亡从那里冲到我们身上。
那敬拜的合唱,突然被哀伤淹没了。这哀伤,就是我们在受欺压的人和穷人的叹息声里,在受伤的走兽和飞鸟的呜咽声里,在病人的呻吟声里,在我们自己被剥夺了权利的心灵深处所发出的呼喊里所听见的东西。我们呼喊说:Kyrie eleison. Agnus Dei, qui tollis peccata mundi, miserere nobis!
这是什么意思?「主啊,怜悯我们。神的羔羊,你除去世人罪孽,求你怜悯我们!」
我们怎么会从伊甸园走到这一步?唉,是我们自己的悖逆毁了我们自己,也毁了整个被造界。作恶的不是风、不是海、不是飞鸟,而是我们。它们的败坏是从我们这儿领受来的。所以,要修复这一切,也必须由我们中的某一位来做才行。可是,谁呢?亚当吗?不,他正是罪魁——而在他里面的我,也是。那这样,谁肯为我们去呢?谁配得呢?
「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啊,救主。第二个亚当。神的羔羊,把自己献给父,代替我们献上祭;靠着这祭,亚当和夏娃、你和我,和那被我们的罪所击打的全被造界,都得着了救赎。要复原那伟大的敬拜合唱,唯一的路就是这次献祭。如今,一切赞美都从这个奥秘中流出——这是神子自我奉献的奥秘,在楼上的那间屋子里,于桌前展开,第二天在各各他被演成事实。
在公教徒的心里,牺牲和赞美之间并没有什么断裂。它们不是两项完全不同的活动,好像牺牲是阴郁的一部分,而赞美是喜乐的一部分。不是的。一切真实的赞美都出自某种形式的献祭——出自「献上」我所有;而这个「我」,可以是风、是海、是画眉,也是人。是我,把我能献上的拿来,呈给那位赐予者。如果他给了我一首歌,就像他给了隐士鸫那样,那么这就是我献上的。如果他给了我骄傲的浪涛、白沫和怒吼,那么这就是我献上的。如果他给了我大能、智慧和爱,那我——这位撒拉弗——就把这些献上。
但是,如果他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了我,把一种只属于人类这一族类的尊荣加在我头上,又把自由意志这可畏的奥秘放到我手里,那么我所献上的祭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可这祭究竟是什么呢?当然包括我口里的言语,也当然包括我手里的作为。但这一切都必须被卷进、并且被确认在那一个献祭之中——就是把我自己献上的那一个「牺牲」。自我奉献,自我捐输。真赞美的奥秘就落在这里。
走到这里,我们似乎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一个领域,在这里,牺牲、赞美以及爱本身交汇在一起——毕竟,「爱」这个名字,不正是用来指那种完全为对方而自我捐输的行动吗?
做一个公教徒,就是要相信:这个领域,原来正是天国;而教会,只要历史还在继续,就始终是这天国在地上的「圣事性记号」;而教会在历史持续的整个期间,她那最核心、最具代表性的行动,就是天天把自己献上,与那唯一能救我们的献祭——也就是那一位献上他自己的献祭——联合起来,一同献给父;一切自我捐输都从父那里发出。因为父与子和圣灵本是一位神,在这三一之中,我们看见了一切自我捐输的源头;它满溢出来,在整个被造界上闪闪发光。
这一切向我们这些凡人显现出来的地方——或者说,这一行动发生的地方——就是弥撒。弥撒就是那一件事,在其中,我们最准确、最清楚、最丰富地看见整套自我捐输的奥秘。神在创造中已经「把自己给了我们」,当时他用自己的形象为我们加上冠冕。在从伊甸到拿撒勒的漫长岁月里,他忍耐我们、宽容我们,也是在把自己给我们——他差遣摩西和先知,赐给我们律法,甚至把我们向他献祭所需要的羊和山羊都供给给我们。但到了拿撒勒,后来到了伯利恒、迦拿、伯赛大、迦百农,最后到了耶路撒冷,他就把这自我捐输的真正本质显露出来:在他的独生子耶稣里面,这一位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他把自己给到了极处。
这个奥秘叫我们目眩神迷。它不能被刺透,永远用不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没有哪个公教徒会被弥撒在外人眼中显得那种毫不间断的重复性困扰:数以百万计的弥撒,到处都有,一世纪又一世纪,一遍又一遍又一遍。这难道不是跑步机吗?那么,那种标志着异教的「重复的祷告」,又如何呢?主自己不是警戒过我们不要这样吗?
弥撒绝不是单单在「重复」什么;相反,它在进行的时候,是把我们这些凡人带过那条把时间和永恒隔开的门槛,让我们立在那一位临在面前,在那里没有时间,因此也就没有「重复」。在这临在中(它被称为永恒),一切真实的事物都在它的完全状态中显现出来。那里没有「从前」也没有「以后」。(我们也许可以试试用「永续不绝」这个词,不过就像一切人类词汇一样,这个词在这里也失灵了,因为它本身总还是与「没完没了」这样的观念捆在一起。)我们只能说,那里只有一个「现实本身」。凡「曾经」为真的,在那里「总是」为真:我们甚至得用上引号,来表示我们自己也知道,这里的「是」(to be)这个动词,对这奥秘来说都是不够用的。
在弥撒中,我们很难说清自己究竟是处在时间的哪一个点上,这个困难至少让我们瞥见了一点:那遮盖着各各他以及道成肉身本身的奥秘,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耶稣基督是「被杀之羔羊,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可是在我们的地上时间里,这事并没有「上演」,一直要到他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的时候才发生。然而,基督徒恰恰是那群最强调时间真实性的人;时间里有「以前」和「以后」。我们不是超验主义者,甚至不是柏拉图式的人,以为我们这凡人存在的条件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幻影。时间是被造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它是真的,甚至我们还可以斗胆说,是「扎实」的。这就是为什么那个介词片语sub Pontio Pilato在信经里那么关键。构成福音的那些事件,并不是以某种飘忽不定的形式存在,和我们真实历史的关系只模模糊糊地连在一起。(单从许多二十世纪神学家的著作来看——无论新教还是公教——人几乎会以为,早期教会所见证的、kerygma〔宣讲〕所指向的那些事件,根本不能和马拉松战役、马尔普拉凯战役或奥马哈海滩登陆这样的历史事件放在同一幅画面上。)对此,公教会说:不。耶稣基督,这「第二个亚当」、这救主、这「神与我们同在」,是被罗马人钉十字架的;而这桩可悲的冤案,可以精确注明日期、地点;同时,正是这件事,就是神子为我们这些罪人(包括我,也包括罗马人)向父所献上的那永恒的自我奉献。
这是一件奥秘的事。教会说:的确如此——而正是这奥秘,弥撒把我们带进其中。当公教徒去教堂的时候,他们做的是自己昨天、或者上周也做过的事,他们在「再一次」做。但这个「再一次」只适用于他们自己,而不是适用于那奥秘——那在天上的诸奥秘中一直正在进行的事:在那里,我们的大祭司在天上的祭坛前把自己献上(整卷《希伯来书》讲的就是这件事)。弥撒把我们和这献祭联合起来。是我们在来来去去,是我们在经历这件事为「一次又一次」。而那奥秘是在场的,它「一直」在场(我们不得不伸手去取一个时间副词来用);去参加弥撒,就是回到中心,就是把我们自己、我们的时间、我们的分心、我们的困惑、我们的喜乐、我们的苦难这满地乱跑的东西圈拢起来,带到那转动世界的静止点上。
在这一点上,弥撒和福音书本身所记载的那些事件,非常相像。那些事件里,我们看见永恒的奥秘披着帷幕显现出来,而这帷幕不仅仅就是我们这个世界本身,还是我们这个世界里最不可能被看中的角落。拿撒勒:哪个角度看都是终极版的小城镇。一间马槽:粪便和稻草成了那天生贵胄的孩子的环境。钉十字架:是我们恶意所能安排出来最糟糕的事。然而,在这一切里面,信心的眼睛却看见了荣耀。它在这些点上找到了艾略特所说的「无时与有时的交叉点」。
弥撒也是这样。从一切表面看来,现在不过是主后304年或1995年6月13日星期二早上八点而已,地点是在里昂,或者皮奥里亚。但是,我们已经像那些牧羊人一样,迈进了永恒的领域。这里没有一根稻草、没有一堆粪便、没有一头嘶鸣的驴,是「不该」在这里的。「在这里」?难道这奥秘不是要尽管有那些又脏又臭的东西,仍然被人看见吗?不是的,而是「本来就该在这里」。这就是至高者为自己的降临预备、布置场景的地方,也是他所采用的方式。让稻草留着吧,甚至要为稻草喝彩;因为借着这把稻草,所有的稻草都被点染上了一种尊荣:能向至高者递上一点东西。如果驴子真是它们本来的样子,是这位至高者所造的,那么连它们的粪便,都在见证这被造界那种奇特而循环的和谐。那位道成肉身者不会提起讲究的衣角,对他的爱驴身上的这些痕迹表示嫌恶;不,他会被发现,就在这里,软弱无助地躺在这样的环境里。
正因为这样,公教徒首要关心的,并不是弥撒举行场所是不是够优雅。哦,当然,他们会承认,也会为此感谢神:伟大的建筑本身,就是我们这些凡人为ad maiorem Dei gloriam——「为更大荣耀归于神」——所献上的祭。当我们用大殿那种纯净的线条、哥特式那冲天的高度、巴洛克式那洋溢的热情,或者西班牙土坯式教堂那朴素的风格,来装饰圣所时,还有什么比这更合适呢?是的,就这样来装饰圣所吧。但我们都知道,当年神并没有嫌弃为牲畜预备的马槽。所以,他在圣事性的临在上,可以在各种各样的建筑里被人遇见:从罗马的耶稣堂,到长岛上一座预制、草草搭起的礼堂。不论脚下铺的是大理石、瓷砖、油毡还是稻草,从重要性上说,都只是最次要的一层(对他来说,这一点根本不重要;在乎的是我们——事实上,当我们尽力把自己所能献上的最好献给他时,这样做是好的:如果我们能用上瓷砖,那就用;如果泥地是我们所有的最好,那也就用泥地)。
我们用来装点弥撒的一切,其实都是如此。祭衣:如果我们所能办到的,就是粗布或涤纶,那它们也可以像锦缎那样被用来当祭衣。装饰:墙上的灰泥可以是焦糖色、粉红色、薄荷绿,也可以是白色。神不会吹毛求疵。音乐:圣咏和阿莱格里的复调,在品味上似乎和弥撒中偶尔会听到的那些甜腻小调站在天各一方。但当我们这凡人的音乐旋律向宝座上升的时候,会有一种奇特的炼金术在其中运作;只要音乐是用谦卑、纯诚和全心全意来献上的,坐在宝座上的那一位就会把它看作纯正、公义的。
当然,这里其实还有一个另外的话题:我们这些凡人,在多大程度上有责任去欢迎别人对我们在这些事上的教导,并且用历史和教会的智慧来检验我们地方性、部落式的「品味」?比如,我们也许会发现,虽然格列高利圣咏一开始一点也不对我们的胃口,但它确实有一种独特的能力,能把我们托举起来——这种能力,不是我们那些最爱的短歌所能完全比得上的。又比如,如果我们肯在建筑这件事上谦卑地去求教,我们也许会发现,自己的地方案头喜好会被历史、以及教会与历史那种奇特而丰富的互动过程,所管教、所启发。不过,这些都丝毫不会改变一件事:公教徒来教堂时,所寻求的真实内涵是什么。
「公教徒来教堂时到底在寻求什么?」当然,这正是前面好多页一直在谈的主题。不过,在这里值得再强调一点:这一点常常困扰那些观察公教敬拜的人,也一定会浮现在这样的基督徒心中——他们习惯在那样的宗派里聚会:主日早晨的教堂以热烈的团契和热闹的活动为标志;如今他们来到弥撒中。「有可能」——并不是总是如此,因为成千上万的公教堂区也一样热闹、一样合群,丝毫不输给最喧腾的福音派堂会——「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有人从福音派那片愉快的园地来到弥撒里,结束时却满怀忧伤地离开。他可能会说:「可是,我很想念那种团契啊!我没有感到那种我在原来教会里所熟悉的、渴慕聆听、热切参与的愉快气氛。」
这位新来者的反应,其实碰到了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正好非常接近那盘桓在基督徒敬拜之上的核心奥秘。当一个罗马公教徒「去教堂」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是在把自己连结到某件已经在进行的事上。他把家庭或工作上的一切纷扰放在一边,也放下自己对那些本身很好、很值得重视的事——像团契、聊天,甚至空气中那种某种活力感——的挂念。他被呼召到unum necessarium——那「不可少的那一件」那里来。就在这里,他相信,自己实实在在是和天使、天使长以及一切天上的军队一同站立;正如《感恩颂》(Te Deum)所说的,那一大群从不止息的(incessabili)在称颂、尊崇至高者圣名的众军。这就是弥撒,他对自己说。这就是圣餐的奥秘;在这奥秘里,父神在我们受造和得赎中所流露出的一切,都被呈现出来、被演出来。这一切没有任何可能被「用完」。因此,在这礼仪——这「百姓的工作」——里,我一次又一次回到这个中心,不断地重新窥见那位神的爱的广大;这爱为我们人、为我们的得救在耶稣基督里成了肉身,而如今我们正要走近他的桌前。
这样来谈这些事,就是在如实描绘每一个公教徒在来教堂时心里所想的(或者说本该想到的)东西。不过,这样讲的时候,我们还遗漏了这里头一大块同样在运作的因素:也就是,我们这位公教徒来到这里,不仅是要把自己连在天上的敬拜上,也是要把自己连在同样来到这里的弟兄姊妹身上。
敬拜不是一件孤零零的事。(当然,有时候可以是:埃及旷野里独自在小室中的安东尼,或是我牵着狗散步时,或是那边跪在小圣龛前的老妇人。)但敬拜在最典型的意义上,是一个群体性的行动。那是全被造界在做的事,星辰、风、绢毛猴,各自把自己特别的祭献带来;也是那一个大群体——我们教会,在基督里与之联合的群体——所做的事。在拉丁弥撒中,这个群体在第一圣餐祷文里被一一念出来,让信徒的耳朵听见:童贞马利亚,Genetrix Dei(神之母),然后是那蒙福的使徒和殉道者,Petri et Pauli… Lini, Cleti, Clementis… Cosmae et Damiani……以及一切圣徒,连同一切天上军队。而这群人此刻主要做的,并不是彼此聊天、互相打招呼。整群人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像修院教堂里为君王加冕时的会众,或像各各他那山上的人群,看着那个人被钉十字架。我们的「在一起」,在这一刻并不是以一种热情互相寒暄的形式显出来;相反,我们彼此之间是在一个远远深过闲聊的层面被连在一起。我们一同面对着、共同敬拜着那Mysterium Tremendium——那可畏的奥秘。
在圣经里,我们偶尔可以小小瞥见那样的光景。以赛亚一闪而过地看见了一眼,就「大声说:祸哉!我灭亡了!」那位在拔摩岛上的约翰,遇见有一刻,「天上寂静约有二刻」。在这样的地方,谁还敢动一动脚?
正是这一幅异象,拱在整台弥撒之上。信徒们聚在这里,正如弥撒里所说的,dignum et justum——「这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但我们的「在一起」现在被加上一件比「热闹相处」重得多的外袍。这件外袍,斗胆说,正是救主在道成肉身时所穿的那块肉身的一部分。我们是他的身体。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个奥秘,不能被那种「解释性谈话」给稀释掉——那种喜欢把「身体」当作比喻、只表示一个「在一起」的谈法。在这里,我们已经超出了比喻的范畴,进入到圣事的领域;在这里,比喻终究要退下,而意义本身则触及到比喻所暗示的那一桩实际事实。在这圣域里,饼就是(而不是「让人想起」)那圣体;酒就是(而不是「象征」)那宝血。那congregatio就是那个身体,而耶稣基督是那身体的头。哦,当然,就像那个饼依然还是一块烤熟的小麦薄饼,有着一切朴素的外表属性一样,我们依然还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但我们是重生后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以一种直到我们冲破这层时间的帷幕之前都不能完全明白的方式,构成了基督的身体。
这是叫人心生战栗的事。但这是真的。因此,一个公教徒来到教堂时,最好常常提醒自己这点,并由此来调整自己的内心。而对那位刚归入公教、还在怀念自己原来教会里那些彼此亲热的种种记号的人来说,这呼召固然叫人惶恐,却也叫人喜乐——这是要他「往上走,再往里走」,在那个地方,congregatio这个词变得无比厚重、无比荣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