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加尔默罗山

圣十字若望
攀登加尔默罗山第二卷:论攀登加尔默罗山

第二十三章:开始论述以纯属灵方式临于悟性的领受,并描述其性质。

关于借感官而来的悟性领受,我们所给的教导虽然同本可论说的内容相比稍显简略,但我并不想更详尽地写论它们;事实上,我相信,为了完成我目前的意图——即使悟性摆脱这些领受,并引导灵魂进入信心之夜——我已经写得过长了。因此,我们现在要开始论述另外四种悟性领受;正如我们在第十章中所说,作者是在第 x 章(而非 A、B 和 e.p. 所说的第 viii 章)论述这些属灵领受。它们是纯属灵的——即异象、启示、话语和属灵感受。我们称它们为纯属灵的,因为它们不像那些形体性和想象性的领受那样,经由身体感官传达给悟性;而是不借任何内在或外在身体感官的介入,以超自然方法,被动地——也就是说,灵魂本身不作任何行动或运作,至少不是主动地——清楚而分明地呈现于悟性。

2. 因此必须知道,广义而言、一般来说,所有这四种领受都可以称为灵魂的异象;因为我们也把灵魂的悟性称为它的视力。既然所有这些领受对悟性来说都是可理解的,它们在属灵意义上便可称为「可见的」。因此,在悟性中形成的各种认识,可以称为理智异象。既然其他感官的一切对象——即一切可见、可闻、可嗅、可尝、可触之物——只要落在真与假的范围内,就都是悟性的对象;由此可知,正如一切以身体方式可见的事物,会在身体的眼睛中造成身体视觉,同样,对灵魂的属灵眼睛——也就是悟性——而言,一切可理解之物都会造成属灵视觉;因为正如我们所说,灵魂理解,就是灵魂看见。因此,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这四种领受称为异象。然而,这不能用于其他感官,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感官本身能够接受另一个感官的对象。

3. 但是,既然这些领受呈现于灵魂的方式,与它们呈现于各个感官的方式相同,那么,严格而具体地说,悟性借视觉所领受的(因为它能属灵地看见事物,正如眼睛能以身体方式看见一样),我们称为异象;它借领会并理解新事物所领受的(仿佛是借听觉,在听见那些并非耳朵所听见之事时),我们称为启示;它借听觉所领受的,我们称为话语;它借其他感官所领受的,例如对甜美属灵香气、属灵滋味,以及灵魂能以超自然方式享受的属灵喜乐的感知,我们称为属灵感受。灵魂从这一切获得属灵的看见或认识,而没有任何关于自然幻想或想象之形式、图像或形状的领受;这些事物是借超自然方法和超自然过程,直接传达给灵魂的。

4. 关于这些领受,同样地(正如我们论到其他想象性的形体领受时所说的),我们在这里应当使悟性摆脱它们,借着它们带领并引导悟性进入属灵的信心之夜,达到与神的神性而实体性的联合;免得悟性让这些事物缠累并愚弄自己,从而在走向孤独并超脱万物的道路上受到阻碍,而这正是达到此目标所必需的。因为这些领受虽然比形体性和想象性的领受更高贵、更有益,也确定得多,因为它们是内在而纯属灵的,并且是魔鬼最难伪造的,因为它们更纯粹、更精微地传达给灵魂,而灵魂本身或想象力并不作任何努力,至少不是主动地作努力;然而,悟性不仅可能在这条道路上被它们缠累,而且还可能由于自己的不明智而受到严重欺骗。

5.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本可以把这四种领受合在一起论述,并给出适用于它们全体的劝告,就像我们对其他所有领受所给的劝告一样——即不应渴望它们,也不应追求它们——然后便结束;然而,既然我们马上要更清楚说明应当如何这样做,并且还要谈到与它们有关的若干事项,那么逐一论述它们会更好。因此,我们现在要谈第一种领受,即理智或属灵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