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do 教理讲授员指南

Thomistic Institute
第三部分 / 基督徒的伦理生活

第二十七章 / 在世俗社会中实践天主教教导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罗马书 12:2

圣经诵读

无论是在您到达之前,还是在等待课堂开始时,请从您的圣经中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这段简短的圣经经文。阅读它将为您本周的学习材料作好准备。

以弗所书 4:11–15, 17–19, 22–25

开课祈祷

主啊,求你将恩典倾注于我们心中,使我们时常远离无节制的欲望,并能凭你所赐的恩典,遵守你所赐予的天上教训。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你的子,他与你及圣灵,在一位神内,永生永王。阿们。

第 27 课视频课程:在世俗社会中实践天主教教导

在观看视频课程时,请参阅以下重点。您可自由使用所提供的空间作笔记。

  • 作基督徒意味着在真理中成圣,而基督的真理确实是一道救恩的信息。

  • 耶稣援引《创世记》中关于婚姻的话:「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 基督将婚姻提升至圣事的尊严,它象征着他对教会的配偶之爱与他那不可破的忠贞。

  • 关于同性恋的问题以及同性民事结合这一新现象,可能意味着您将面临为人类性能力的真理和教会教导作见证的挑战。

  • 天主教会并不谴责那些经历同性吸引或同性欲望的人,但确实认为同性行为是错误的。

圣人的智慧

哦,你们这些已婚的人,……是神……以他无形的手,系上了你们神圣的婚姻之结,并使你们彼此相属。那么,你们为何不以全然圣洁、全然神圣、全然属神的爱彼此珍重呢?……神以他自己的血将丈夫与妻子联结在一起,正因如此,这结合是如此坚固,以至于灵魂必先从其中一方的身体脱离,而丈夫方会与妻子分离。

圣方济各·撒肋爵

讨论问题

请花一点时间与团体一同讨论这些问题。对于较大的班级,可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讨论。答案已提供,以协助您引导讨论。

  1. 耶稣指出了关于人类生活与婚姻的哪些深远真理?

耶稣将我们带回到神最初创造男人与女人、使之为了彼此的共融而受造这一事实。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创 2:24)。我们每一个人,本意都是在家庭的共融中降生。人的性能力并非仅为了愉悦而赐予我们;它触及我们内在深处的某样事物,只应在负有承诺的婚姻中那永固的、共融的生命与爱之中被使用。

  1. 天主教关于婚姻之结合永久性的教导,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耶稣将婚姻提升至圣事的尊严,象征着他对教会的配偶之爱与他那不可破的忠贞。正如他即便至死也始终对教会保持忠贞,夫妻也蒙召至死保持忠贞。在真正的圣事性结合存在之处,它绝不可被解除;因此,在第一任配偶有生之年,不可能再婚。

婚姻无效的宣告(annulment),是教会法庭对一项事实的认定:尽管在外在上看起来曾有婚姻存在,但实际上真正的、有效的婚姻之结合从未存在过。

  1. 《教理》关于同性恋之教导的主要要素是什么?

《教理》细致地区分了以下几点:(1) 同性行为——圣经非常明确地教导这是严重的罪;(2) 同性的吸引或欲望;(3) 经历此类吸引或欲望者的人格尊严。
同性行为始终是错误的。然而,经历同性的吸引或欲望,本身并非罪。这种吸引或许是一种人所不欲的体验。由于它是一种趋向于行不妥善之事——即对自身性能力的误用——的倾向,这种倾向本身被称为「客观上失序的」。经历这些欲望的人应当「受到尊重、怜悯与体恤」的对待。他们蒙召以贞洁度基督徒的生活(参《天主教教理》2357–59 号)。

  1. 教会对婚姻的理解与生养、教育子女之间有何关系?

婚姻是唯一的一种人际关系:它既能产生下一代的子女,又能使这些子女同时与他们的母亲和父亲相连。婚姻既以夫妻的福祉为依归,也以生命的传递与子女的养育为目的。

离婚伤害了子女——他们被剥夺了在由父亲与母亲共同组成的完整家庭中成长的权利。离婚(以及同性民事结合)也削弱了公民社会为下一代公民的养育与教育提供良好环境的利益。

教理连接

把自己一生之久束缚于另一个人,看起来似乎困难,甚至不可能。这正使得宣讲这一喜讯更加重要:神以决定性而不可撤回的爱爱着我们;已婚夫妻分享着这份爱;这份爱支持、坚固他们;并能藉由他们自己的忠贞,成为神那信实之爱的见证。

《天主教教理》1648 号

生活应用问题

请在团体中讨论这些问题,也可与同伴结对讨论,或请参与者独自默想。

  1. 您预见在与家人或朋友谈论天主教教导时,会面临哪些挑战?

  2. 天主教伦理教导的哪些方面对您有吸引力?您是否觉得某些部分是具有挑战性的?

  3. 您可以采取哪些具体步骤,以更有效地为天主教教导作见证?

皈依见证

在结束小组讨论后,请再观看第二个视频,听皈依大公信仰者谈论其皈依经历及他们今天作为天主教徒的生活。

两枚结婚戒指安放在十字架上
两枚结婚戒指安放在十字架上

从罗马到家

夫妻之爱尤其显明其真正的本质与崇高,当我们领悟到它源自神——那「神就是爱」的神,源自那位「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从他得名的」父之时。婚姻,因此……实在是创造主神智慧而护佑性的制度,其目的乃是要在人的生命中实现他慈爱的计划。因此,丈夫与妻子,藉由那种为彼此专有的、独有的相互交付,发展出两人之间的结合,他们在其中互相成全,并在生养新生命并抚养其成人上与神合作。

教宗保禄六世,Humanae Vitae,8 号

关键术语

婚姻无效的宣告(Annulment):无效判令;即教会法庭在调查之后所作的正式认定——一项真正的、有效的婚姻之结合从未存在过,即便在外在上似乎曾有婚姻存在。

婚姻:一男一女之间的约或生命伴侣关系,它以夫妻的福祉以及子女的生育与养育为目的。当两位已受洗者有效缔结婚姻时,婚姻便是圣事。一项有效而圆房完成的圣事性婚姻,不能被任何人的权力所解除。

同性恋:对同性者的性吸引,及/或同性者之间的性行为。同性行为在伦理上是错误的,因为它们违背了神对人类性活动之目的。然而,同性吸引或欲望本身或许不是罪——尤其是当它们并非被刻意选择或故意时。

神的道

「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而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

以弗所书 5:31–32

结课祈祷

主领者:我们的帮助在于主的名。

会众:他创造了天地。

众人划十字圣号。

基督圣像
基督圣像

在家复习

这可作为学员在每次课后阅读的材料复习,但您本人阅读也可能有所帮助。建议在每次上课前先读一遍,以便更好地为小组讨论作准备。

在真理中成圣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在世界与他所带来的救恩信息之间划出了一个非常强烈的对比。一方面,他告诉我们,他被差到世界上来,不是要定世界的罪,而是要世界藉着他得救,并在他名内获得生命(参约 3:16)。另一方面,他说世界——意指那不属于神的事物——拒绝了他和他的救恩信息,也拒绝了他所差去宣讲这信息的门徒:「我已把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为要使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 17:14, 17–19)。

作基督徒意味着在真理中成圣。而这真理——基督的真理——确实是一道救恩的信息,是一个喜讯。「你们将认识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约 8:32)。这是通向真正自由与真正幸福的道路。

然而,在今日宣讲这真理仍是艰难的。也可能因为您决定成为天主教徒,而遭遇到切实的反对——甚至可能来自您至亲至近的人。但请记住,耶稣自己也曾经历过这一切;他曾预言,他的门徒也将如此。

户外幸福的家庭,父母与四个孩子
户外幸福的家庭,父母与四个孩子

在当代文化中,哪些天主教教导的要点是最难宣讲的?它们往往集中在婚姻、家庭以及人的性能力这几点上。本章将专门聚焦于教会关于婚姻的教导。

在继续之前,我们应重申基督的慈悲与福音的大能。教会的教导并非为定罪任何人,而是要以真理使人得释放。神始终愿意宽恕任何悔改者,不论其罪有多重大。神应许赐下他恩典的助佑,使人能由内而外地被转化,并按他的呼召而生活。
在谈论婚姻时,我们应当回溯到起初——正如耶稣所做。在《马太福音》第十九章被问及离婚时,耶稣以论及神如何造男造女、使之彼此相补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教导说,离婚与再婚始终是错误的,因为这违背了人的性能力的本意:「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弗 5:31)。

耶稣正指向关于人的生命与婚姻之意义的一个深刻奥秘:人被造是为了彼此的共融。我们每一个人,本意都是在家庭的共融中降生。一段新的婚姻意味着,儿子或女儿如今从一个共融迈入另一个共融,进入一个新的家庭。「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创 2:24)。而神在圣经中向人所颁布的第一条诫命——「要生养众多」(创 1:28)——也建立在这深刻的真理之上:生育与家庭的共融,在神的计划中是交织在一起的。换言之,人的性能力之力量是神所赐的伟大礼物,它既关乎两个人之间爱的共融,也关乎从这具体的爱之行动中产生新的人类生命。我们对这性能力之礼的使用,必须始终与其在神计划中的位置相和谐:它应当是两位彼此许诺之人之间的爱的行动,并应开放于新生命的产生。一男一女之间完全的、终身相守的承诺,是神所预定要使新生命进入世界的唯一环境。

这将我们引向耶稣关于离婚的那番严厉的话:「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 10:11–12)。这是一个对许多人而言都相当敏感的话题,因为在我们的时代,无论直接或间接,离婚已触及了我们中的许多人。

有许多人的婚姻曾遭遇严重的艰难——有时似乎是出于无妄之灾,有时则是出于一方或双方之过。当然,有时一方别无选择而不得不与另一方分居——尤其是在配偶虐待的情况下——教会承认,面对一段已演变成严重问题的婚姻,有时分居是必要的回应,而其本身并不是罪。尽管如此,我们必须说,每一段失败的婚姻都是一出可怕的人间悲剧。

天主教的教导是明确的:基督将婚姻提升至圣事的尊严,它象征着他对教会的配偶之爱与他那不可破的忠贞(参弗 5:32)。在真正的圣事性结合存在之处,它绝不可被解除;因此,在第一任配偶有生之年,不可能再有第二次婚姻。

您或许听说过「婚姻无效的宣告」(annulment)。有些人认为这只是天主教的离婚形式。这是一种误解。更准确地说,它被称为「无效之宣告」(declaration of nullity),是教会法庭对一项事实的认定——尽管在外在上似乎曾有婚姻存在,但实际上真正的、有效的婚姻之结合从未存在过。

在我们这个时代,婚姻无效的理由并不罕见,特别是当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双方当初并不打算进入一项永久而忠贞的、终其一生的婚姻结合时,或者当夫妻本不打算生育子女时。但我们应当补充说,婚姻无效的宣告并不是自动的,也不是一种应得的权利。调查过程始终应受事实的指引:是否曾存在一项有效的婚姻?

今天在谈论婚姻时,还涉及另一个困难的话题:同性恋问题,以及在某些地方的民法所称的「同性婚姻」这一新现象——同性结合。这里再次需要极大的敏感度,尤其是因为教会的教导常被误解,被错误地认为是在谴责那些对自身无法控制之事的人。

要理解天主教的立场,我们必须回到人的性能力的意义:它是一份恩赐,指向一男一女的结合,并开放于新生命的产生。任何不尊重这原本意义的性能力之使用,都是对那触及我们内在深处之伟大事物的误用。这就是为什么圣经与教会教导:所有违反贞洁的罪——包括同性行为——都是严重错误的。

在此,我们需作一重要的区分。《天主教教理》细致地区分了以下几点:(1) 同性行为——圣经非常明确地教导这是严重的罪;(2) 同性的吸引或欲望;(3) 经历此类吸引或欲望的之尊严(参《天主教教理》2357–59 号)。

同性行为始终是错误的。然而,经历同性的吸引或欲望,本身并非罪。它甚至可能是一种人所不欲的体验。由于它是一种趋向于行不妥善之事——即对自身性能力的误用——的倾向,《教理》将这种倾向称为「客观上失序的」。但——这一点很重要——《教理》并未教导说,经历这种失序倾向的人有任何更少的尊严或价值。相反,这样的人应当「受到尊重、怜悯与体恤」的对待。他们蒙召以贞洁度基督徒的生活(参《天主教教理》2358 号)。

换言之,教会的教导并非关乎的价值或尊严——所有人都是神所爱的,都因按神的形象而被造而拥有内在的尊严——而是关乎人的性能力的本质,而这种性能力唯有在一男一女之间、开放于生命的婚姻中,方能被正确地使用。

那么所谓的「同性婚姻」呢?即便我们承认这并非神的计划(这从耶稣本人的教导来看已相当清楚),国家以民法承认这种结合,是否有任何不妥?天主教会认为是有不妥的。

这是因为公民社会对婚姻这一制度有着重大的利益。历史上言之,我们之所以有规范婚姻的民法,原因直白而清楚:婚姻的存在,是为了鼓励男女在正当的环境中孕育下一代,同时也为劝阻在其他环境(尤其是婚外与无父家庭)中生育子女——统计清楚地表明,这不利于子女与社会。

婚姻是唯一的一种人际关系:它既能产生下一代的子女,又能使这些子女同时与他们的母亲和父亲相连。下一代更有可能由健康、有所贡献、良善的公民所组成——若子女在由母亲与父亲共同生活的稳定家庭中成长,因母亲与父亲在家庭中扮演相辅相成的角色,而孩子对父母双方皆拥有天赋的权利。即便我们搁置此辩论中那些极为重要的宗教层面,同性民事结合的问题也不仅仅关乎个人的选择与个人权利。它是关乎整个公民社会的问题,因此关乎每一个人。

事实上,当法律宣告「婚姻」不再是「一男一女、彼此终身相守」的关系,而两位男性或两位女性可以「结婚」时,一场意义深远的转变已然发生。在这种情况之下,婚姻不再是一个旨在引导养育下一代的共享公共制度,而沦为个人的私利。它失去了任何对子女的必然指涉。它也改变了我们所使用词汇本身的含义:丈夫不再蕴含妻子;母亲不再蕴含父亲。

这一转变——以一种深刻的方式——改变了我们如何鼓励下一代走入婚姻,以抚养有亲生父母的孩子,等等。我们将不再能够在共享的公共语境中向他人传达对社会未来至关重要的一件事:社会需要稳定的男女结合关系,以产生稳定而健康的子女。

这些议题可能极具挑战性,尤其是在我们当代的文化之中;但耶稣赐给我们圣灵助佑的应许,使我们能以勇气与爱为这一切作见证。

深入挖掘

Eberstadt, Mary. 《服避孕药之后的亚当与夏娃:性革命的悖论》。San Francisco: Ignatius Press,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