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 公义
秉公行义使义人喜乐,
却使作恶的人败坏。— 箴言 21:15
圣经诵读
无论是在您到达之前,还是在等待课堂开始时,请从您的圣经中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这段简短的圣经经文。阅读它将为您本周的学习材料作好准备。
— 诗篇 37:27–34, 37–40
开课祈祷
神,你是公义的,你一切的道路都是真实的。眷顾我们,并帮助我们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们。藉着我们的主基督。阿们。
第 25 课视频课程:公义
在观看视频课程时,请参阅以下重点。您可自由使用所提供的空间作笔记。
我们谁都不是一座孤岛。我们所作的一切,都影响着他人。这使公义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
基督徒传统将公义定义为「将每人所当得的给予他」。因此,公义关乎他人。
交换性公义,是在个人之间,所给予者与所领受者之间所达成的对等。
普遍公义与分配性公义,是另两种涉及个人与团体(或公民权威)之间关系的公义。
基督徒的公民与基督徒的领袖,无论按本性或按基督的教导与榜样,皆有义务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并在仁爱有所要求之时,更超越公义的尺度。
公义的基督徒,藉敬虔之举偿报他对神所负的;藉爱国之举偿报他对国家所负的;藉尊敬与尊重之举偿报他对家庭所负的;藉感恩之举偿报他对那些善待他的人所负的。
圣人的智慧
公义的规则是显明的:即良善之人不可偏离真理,不可对任何人施加不义的损失,亦不可以任何方式欺瞒或行诈。
— 圣盎博罗削(米兰的)
讨论问题
请花一点时间与团体一同讨论这些问题。对于较大的班级,可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讨论。答案已提供,以协助您引导讨论。
为什么公义如此关切我们与他人的关系?
我们所作的一切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他人。圣托马斯阿奎那论证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一张与他人之关系网络中来进入这个世界的。他说,人所能作的每一项行动,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项公义之举,因为我们的行动总会以某种方式影响他人。每一个人对自己之善的追求,必然与他人的追求相互交织。基督徒传统将公义定义为:将「每人所当得的给予他」。最常见的公义形式是什么?请描述之。
在其最常见的形式中,公义调节个人之间的交换。这种公义称为交换性公义,其衡量的尺度是所给予者与所领受者之间所达成的对等。这种对等可以是严格算术式的——例如一次洗车交换一次洗车;这种对等也可以基于以价值表达的需求——例如以十美元交换一次洗车。试解释普遍公义与分配性公义的意义及其相互关系。
公义不仅涉及个人之间的互动;它也涉及个人与一个更大的「整体」(家庭、团体、政府等)之间的关系。普遍公义(或称法律公义)所关涉的是个人对团体所当尽的本分,并由正当的权威所确立,由它在法律上定立本分之所在。因此,作为对团体的公义之行:人应遵守限速、缴纳税款,并对团体正当的防卫号召作出积极回应。
分配性公义则恰是这一关系的反转。这是团体——经由治理的权威——对个别公民所施行的公义。分配性公义要求该权威确保个别公民不仅能获得公共共有之善(如水、电、交通)中其应得的一份,也能获得对公共利益(如安全、教育、繁荣)的公正的参与机会。
- 基督徒的公义概念如何被理解?
基督徒的公义概念认可公义的基本自然原则,但更强化了公义的要求。基督徒的公民与基督徒的领袖,无论按本性或按基督的教导与榜样,皆有义务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并在仁爱与怜悯有所要求之时,更超越公义的尺度(正如基督所教导我们的:「把另一边脸也转过来」)。至少,一个公义的基督徒度一种公开的生活,避免以言行伤害邻人。
更积极地说,公义的基督徒,藉敬虔之举偿报他对神所负的;藉爱国之举偿报他对国家所负的;藉孝爱之举偿报他对家庭所负的;藉感恩之举偿报他对那些善待他的人所负的。
公义的基督徒也以真言对待他人——他拒绝欺骗他们——并以亲切而慷慨的精神待人,特别是那些贫困与弱势之人。
教理连接
公义是那由恒常而坚定的意志所构成的伦理德行,即将神与邻人各自所当得的给予他们。对神的公义,称为「敬虔之德」。对人(邻人)的公义,则使人尊重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并在人际关系中建立起一种促进人我之间及共同利益之公平与和谐的秩序。圣经中多次提及的「义人」,其特征便在于他那朝向邻人的、习以为常的正向思考与正直行为。
— 《天主教教理》1807 号
生活应用问题
请在团体中讨论这些问题,也可与同伴结对讨论,或请参与者独自默想。
您是否认为我们当代的文化误解了公义?是怎样的误解?
在您生活的哪些方面,您最常未能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们?在家庭中?在朋友间?在职场中?在您所不认识的人中间?
「神的公义」这一观念使您感到惧怕,还是带来安慰?为什么?
皈依见证
在结束小组讨论后,请再观看第二个视频,听皈依大公信仰者谈论其皈依经历及他们今天作为天主教徒的生活。
.
从罗马到家
在将富人与劳工阶级相互联结方面,没有什么中介比宗教(教会为其解释者与守护者)更有力量——它使彼此都记念各自对对方的责任,尤其是公义上的义务。
— 教宗良十三世,Rerum Novarum,19 号
关键术语
公义:基督徒传统将之定义为:将每人所当得的给予他。我们判断一行动是否公义,端视我们是否已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
交换性公义:关涉个人之间按某种对等所进行的互动(所给予者与所领受者)。例如在买卖之中,所当给者通常取决于所交换之物的价值,以及双方所约定的交换条件。
普遍(或法律)公义:关涉个人与一个更大的「整体」(家庭、团体、政府等)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即个人对团体所当尽的本分——依正当的权威所立者而定(例如:我们必须纳税、遵守交通规则、在被召时担任陪审员等)。
分配性公义:关涉个人被更大的「整体」对待的方式,确保他们不仅能获得公共共有之善(如水、电、交通)中其应得的一份,也能获得对公共利益(如安全、教育、繁荣)的公正的参与机会。
神的道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
公义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 5:24
结课祈祷
赞美神祷文:
愿神受赞美。
愿他的圣名受赞美。
愿耶稣基督——真神也是真人——受赞美。
愿耶稣的圣名受赞美。
愿他至圣之心受赞美。
愿他至贵的宝血受赞美。
愿祭台上至圣圣事中的耶稣受赞美。
愿圣灵——护慰者——受赞美。
愿神的伟大之母、至圣马利亚受赞美。
愿她圣洁无玷的始胎受赞美。
愿她光荣的升天受赞美。
愿马利亚——童贞与母亲——的圣名受赞美。
愿圣约瑟——她纯洁的净配——受赞美。
愿神在他的天使与圣人之中受赞美。
阿们。
在家复习
这可作为学员在每次课后阅读的材料复习,但您本人阅读也可能有所帮助。建议在每次上课前先读一遍,以便更好地为小组讨论作准备。
将每人所当得的给予他
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有一句名言:「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完全自守;每一个人都是大陆的一小块,整体的一部分」(《紧急时刻的祈祷默想》)。圣托马斯阿奎那同样论证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一张与他人之关系网络中来进入这个世界的。即便我们各自是独特的个体,人在本质上却是社会的。我们有家人、邻舍、朋友、同事和同胞公民。
正因如此,公义才成为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也是一项重要的伦理德行。事实上,阿奎那会说:人所能作的每一项行动,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项公义之举,因为我们的行动总会以某种方式影响他人。也就是:「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由于人那更高的善——包括家庭之善、城市之善、教会之善——是与他人所共享的,所以每一个人对自己之善的追求,必然与他人的追求相互交织。一位母亲对她自己之善的追求,与她儿子对他自己之善的追求紧密相连,反之亦然。因此,即便一个人在身体上最为孤独,他在道德上也绝不孤单。甚至他秘密的行为,都会影响他能否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们,无论那「所当得的」是什么。
事实上,这正是基督徒传统对公义的定义。公义便是「将每人所当得的给予他」。我们判断一行动是否公义,端视我们是否已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
因此,公义是关乎他人的。严格来说,我们对自己谈不上公义;我们的手对我们的脚也谈不上公义。更进一步,公义只存在于人位格之间,因为只有人位格才真正能在公义之名下被当作「所当得者」。这是因为公义涉及某种平等。我们共有的人性——对阿奎那而言,更具体地说,我们都是有理性的动物、都是有理性之本性中的个体——是公义之平等(即那「所当得者」对我们的要求)最根本的基础。我们还可再加上一个神学视角:我们都是按神的形象平等地受造。
自古希腊时代起,异教与基督徒的智识传统便已承认:错综复杂的公义关系将人相互联结。这种复杂性使得公义有多种形态。在其最常见的形式中,公义调节个人之间的交换。这种公义称为交换性公义,其衡量的尺度是所给予者与所领受者之间所达成的对等。这种对等可以是严格算术式的——例如一次洗车交换一次洗车;这种对等也可以基于以价值表达的需求——例如以十美元交换一次洗车。在交换性公义中,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是依双方所约定的交换条件而定。违背这些条件,便是亏欠了公义。
但公义也规范其他种类的关系,包括那些我们并非对某个个人、而是对整个团体所负的本分。这种公义承认:每一个人都对其家庭,特别是对其所属的团体,负有一定的本分。这种公义的形式称为普遍公义,或称法律公义,因为个人对团体所当尽的本分,是由正当的权威所确立,由它在法律上定立本分之所在。因此,作为对团体的公义之行:人应遵守限速、按时缴税,并对团体正当的防卫号召作出积极回应。人无需认同治理权威所立之本分是明智的,但若权威所颁布的法律是公义的,他便应在公义上准备去遵守它们。在一切相等的情况下,违背一条公义的法律,便是亏欠了公义。
第三种公义称为分配性公义,这是对我们刚才所描述之关系的一种反转。这是团体——经由治理的权威——对个别公民所施行的公义。分配性公义要求该权威确保个别公民不仅能获得公共共有之善(如水、电、交通)中其应得的一份,也能获得对公共利益(如安全、教育、繁荣)的公正的参与机会。就治理的权威而言,未能确保这种公平的分配——更糟的是,将公共之利当作自身私利——便是亏欠了公义。例如,若一位市长疏忽其维护道路的职责,她便违反了分配性公义的本分;若她将道路资金挪作个人小金库,支付豪奢餐饮与挥霍的生活方式,她便在分配性公义上犯下更为严重的罪。
公义自然地属于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当然,您不必身为基督徒也能识别何为公义。福音并未废除公义的要求,反而在各个层面将其强化。基督徒的公民与基督徒的领袖,无论按本性或按基督的教导与榜样,皆有义务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并在仁爱有所要求之时,更超越公义的尺度。正如耶稣所说:「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边也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连内衣也由他拿去」(路 6:29)。至少,一个公义的基督徒度一种公开的生活,避免以言行伤害邻人。
在言语上,基督徒拒绝作假见证陷害邻人,也拒绝辱骂、诽谤他人;他亦拒绝嘲弄或诅咒他人。事实上,基督徒拒绝杀害无辜者,也不容许身体伤害或囚禁他们;他亦拒绝以偷盗、抢劫、欺诈或重利(如贷款上的过分利息)夺取他人财物。
更积极地说,公义的基督徒,藉敬虔之举偿报他对神所负的;藉爱国之举偿报他对国家所负的;藉孝爱之举偿报他对家庭所负的;藉感恩之举偿报他对那些善待他的人所负的。公义的基督徒也以真言对待他人——他拒绝欺骗他们——并以亲切而慷慨的精神待人,特别是那些贫困与弱势之人。
基督徒严肃地对待公义的每一个方面,因为耶稣已紧密地将世上的公义与天上的公义联结起来:「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做在我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 25:40)。
深入挖掘
Pieper, Josef. 《四种基本德行》。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