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 明智与良心
愚蒙人哪,你们要学习灵巧,
愚昧人哪,你们的心要明辨。— 箴言 8:5
圣经诵读
无论是在您到达之前,还是在等待课堂开始时,请从您的圣经中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这段简短的圣经经文。阅读它将为您本周的学习材料作好准备。
—智慧篇 7:7–14
开课祈祷
神,我们的创造者,你赋予了我们理智与自由;我们恳求你引导我们,使我们能以明智寻求你的旨意,并赖你的恩典而成就它。
藉着我们的主基督。阿们。
第 24 课视频课程:明智与良心
在观看视频课程时,请参阅以下重点。您可自由使用所提供的空间作笔记。
对人的幸福而言,关键的不仅在于我们行动与否,而更在于我们是否良善地朝着那些成全我们之目标而行。
伦理德行——明智、公义、勇德与节制——是灵魂中的那些品质,使我们能够以理性朝向我们所追求的任何善的目标。
在各伦理德行之中,明智享有首要的地位。
明智之举可展开为三个主要步骤:商议、判断与命令。
《明智的寓意》画作 在判断这一步,人必须判断所选手段的良善与合宜。
明智之人会坦然地按其良心行事,并允许良心由一切与道德行动相关的真理所塑造。
圣人的智慧
良心无亏,乃是财富的矿藏。诚然,还有什么财富能比良心无亏更丰盈、更甘甜呢?
— 克莱尔沃的圣伯尔纳
讨论问题
请花一点时间与团体一同讨论这些问题。对于较大的班级,可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讨论。答案已提供,以协助您引导讨论。
- 伦理德行是什么?它们对我们有何助益?
伦理德行是明智、公义、勇德与节制。它们是灵魂中的品质,使我们能够以理性朝向我们所追求的任何善的目标。
明智成全我们的理智,帮助我们在特定情境中妥善商议如何最佳地达成所选目标。公义成全我们的意志,帮助我们始终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们。勇德与节制成全我们的情绪,使我们按正确的理性被吸引于善、抵御邪恶。
- 为何明智是伦理德行中最重要的?
由于明智塑造了人每一个深思熟虑的行动,它便塑造了其他每一项伦理德行的每一个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您可以说,明智是其他德行的基础。没有任何一项公义、勇德或节制的行动不是同时也是明智之举,正如没有任何一项牺牲之举不是以爱为基础。当我们在某一情境中展示出勇德(或节制或公义)时,那是因为我们首先以明智评估了那情境。
3. 一项明智之举包含哪三个主要步骤?请简要说明每一步。
商议、判断与命令。
商议,是我们思考达成既定目标之所有可能手段的行动。判断,是我们判断那些被优先考虑的手段对于既定目标的良善与合宜性的时刻。命令,则是我们将眼前最佳的可能选项付诸实行的阶段。
- 试解释为何「听从自己的良心」还不够。我们所做出的每一个判断,是否都无误地作出?为什么?
关于一行动之良善的每个判断,并非都是无误地(或完美地)作出的——因为人若对道德律的认识不完整,其良心便会出错,甚至有缺陷。为要按良心作出良善的判断,良心本身必须被妥善陶成。这意味着,良心必须顺服于神的与人的教导。
教理连接
教理连接
明智不可与怯懦或惧怕相混淆,也不可与狡诈或虚伪相混淆。它被称为德行的驾驭者(auriga virtutum);它通过设定规范与尺度来引导其他德行。正是明智直接引导着良心的判断。明智之人按这一判断来定夺并引导自己的行为。藉着这德行的助佑,我们能够无误地将道德原则应用于个别事例,并克服关于所当行之事与所当避之恶的疑虑。
— 《天主教教理》1806 号
生活应用问题
请在团体中讨论这些问题,也可与同伴结对讨论,或请参与者独自默想。
您的信仰如何帮助您作出明智的抉择——无论大小之事?它如何帮助陶成您的良心?
回首您曾后悔的决定,您在哪一步上失之于明智:商议、判断,还是命令?
学完本章后,您对良心的看法是否有改变?若有,是怎样的改变?
皈依见证
在结束小组讨论后,请再观看第二个视频,听皈依大公信仰者谈论其皈依经历及他们今天作为天主教徒的生活。
从罗马到家
按希腊哲学传统,明智是基本德行之首。它表明真理的优先性——真理通过「明智」而成为我们行动的标准。明智要求一种谦卑、有纪律而警觉的理智,它不容许自己被偏见所蒙蔽;它不按欲望与情绪来作判断,而是寻求真理,即便这真理可能令人不快。明智意味着寻求真理并按真理而行。那位明智的仆人,首先是一位真实的人,是一位以真诚的理智行事的人。
— 教宗本笃十六世,2009 年 9 月 12 日讲道
关键术语
伦理德行:灵魂中的品质,使我们能够以理性朝向我们所追求的任何善的目标;其中包括明智、公义、勇德与节制。
明智:伦理德行之一,事实上,是伦理德行的基础。它成全我们的理智,帮助我们在特定情境中妥善商议如何最佳地达成所选目标。明智之举可展开为三个主要步骤:商议、判断与命令。
商议:明智之举的第一步,即人思考达成既定目标之所有可能手段。
判断:明智之举的第二步,即人判断(衡量与权衡结果)所优先考虑的手段对于既定目标的良善与合宜性。
命令:明智之举的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即人将经由商议与判断所认定的最佳可能行动付诸实行。
良心:理智的一项实践判断,藉着(由信心与理性的普遍原则)评估一具体行动的良善或邪恶。这是理智的运作,而非情感甚至意志的运作。这是理智将其知识应用于具体道德情境的一项特定行动。良心处于客观道德律之下,并应被它所陶成,以使「关于道德善的真理——即理性律法所宣认的真理——由良心的判断而得以实践而具体地被认识」(圣若望保禄二世,Veritatis Splendor,61 号)。
神的道
愚妄人藐视父亲的管教;
领受责备,使人精明。— 箴言 15:5
结课祈祷
哦神的圣灵,请收纳我作你的门徒;引导我、启发我、圣化我。束缚我的手,使它不行恶事;遮蔽我的眼,使我不再见恶;圣化我的心,使邪恶不再居于我内。作我的神;作我的向导。你领我往哪里去,我就往哪里去;你所禁止的,我必弃绝;你所命令的,我必赖你的力量去成就。引领我,到你那真理的圆满之中。阿们。
在家复习
这可作为学员在每次课后阅读的材料复习,但您本人阅读也可能有所帮助。建议在每次上课前先读一遍,以便更好地为小组讨论作准备。
奠定明智的基础
对人的幸福而言,关键的不仅在于我们行动与否,而更在于我们是否良善地朝着那些成全我们之目标而行。例如,仅仅为求幸福而吃、说话与去爱,并不足够;我们必须吃得好、说得好、且按理性而爱。合乎理性地向我们善的目标而行,即是以人之方式向它们而行。除了享用人生之善以外,以人之方式、以理性而行,亦有助于我们的个人良善。
伦理德行——明智、公义、勇德与节制——是灵魂中的那些品质,使我们能够以理性朝向我们所追求的任何善的目标。明智成全我们的理智,帮助我们在特定情境中妥善商议如何最佳地达成所选目标。公义成全我们的意志,帮助我们始终将他人所当得的给予他们。勇德与节制成全我们的情绪,使我们按正确的理性被吸引于善、抵御邪恶。基督徒传统长久以来便认识到:那些为以理性追求自然之善所必需的伦理德行,在恩典生活中,便成为以理性追求超性之善所必需的。即便是经由仁爱所提升,伦理德行仍确保基督徒生活保持其应有的理性。因此,基督徒的伦理神学理所当然地对伦理德行给予相当大的关注。
在各伦理德行之中,明智享有首要的地位。要明白个中原因,重要的是将明智这一德行与我们日常所称的「谨慎」相区别——后者是一种放慢甚至阻碍行动的谨慎。作为一种德行,明智将真理注入行动之中,并保证那经过妥善商议的良善行动得以贯彻到底。因此,明智之人不是那谨慎或胆怯的行事者,而是一位稳健而自信的行事者——他能依情境之需而果断行动。由于明智塑造了人每一个深思熟虑的行动,它便塑造了其他每一项伦理德行的每一个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您可以说,明智是其他伦理德行的一种基础。没有任何一项公义、勇德或节制的行动不是同时也是明智之举,正如没有任何一项牺牲之举不是以爱为基础。当我们为某个人作个人牺牲时,我们正在向他或她表达我们的爱;同样地,当我们在某一情境中展示出勇德(或节制或公义)时,那是因为我们首先以明智评估了那情境。
明智之举可展开为三个主要步骤:商议、判断与命令。当一个人形成做某事的意向之后——例如一个儿子打算庆祝母亲的生日——他便进入商议这一步,在其中思考达成所选目标的一切可能手段。在这个例子中,儿子考虑所有能纪念母亲生日的方式:给她打电话、给她买礼物、带她去吃晚餐,等等。通常,当一个人思考可用于达成目标的各种手段,甚至向他人征询意见以确保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事时,一两种可能手段会在他看来显得最为可取或可行。看见这些手段之后,这个人便进入明智的第二步,即判断。如果他过于匆忙地经过商议这一步,没有想起足够多可供使用的手段,他便可能犯下冲动行事的过错。
在判断这一步,人必须判断所选手段的良善与合宜。该手段在道德上是否被允许?它是否合于当下情境?所优先考虑的手段是否附带有任何危险?例如,当考虑是否要为母亲购买一份生日礼物时,他应当问自己:他是否有足够的钱购买礼物,他想为母亲买的礼物母亲是否已经拥有,他所打算送的礼物是否会使她不悦?一旦他判断出他所优先考虑的手段既良善又合宜,他便选择采取这一手段。明智的第二步至此完成,行动者已准备就绪,进入第三步——命令。若人在判断这一步过于草率,未能依据所有相关的准则来判断其拟行之事的良善,他便可能犯下未经深思而行动的过错。
一旦达成目标的可能手段经由妥善商议与判断,命令(即付诸实行)所需之行动的时刻便已到来。作为理智面向意志的一项行动,命令是明智之举的最后一步,也是其决定性的一步。它保证了经由妥善商议与判断所得的手段确实得以执行。例如,那位决定为母亲购买玫瑰作生日礼物的儿子,必须真正去做为购买并送达礼物所必需的一切,包括订花、取花并将花送给母亲。正如我们的例子所示,仅仅对礼物加以商议并判断其为一件美善之事,并不足够。理智必须命令意志,使那良善的判断转化为行动。若人未能命令(执行)经由妥善商议与判断的行动,他便可能犯下善变或优柔寡断之过,成为一个不可靠的人。若他未能执行所命令之事,他便可能犯下疏忽之过。
明智之举是当上述三步皆顺利完成后的结果。任一步上的失败,便会导致不明智之举。
由于种种历史与意识形态的原因,古典传统对明智的重视,已被现代人简化为对良心的重视。虽然良心仍是道德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发挥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种作用。诚然,个人在行动时应顺从自己的良心;他们在多数情况下甚至有义务顺从自己的良心。但这不过意味着:他们应当在行动中行使自己的明智,尤其是在判断这一步。没有人能侵入你的心智并替你作出这一判断。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在判断一行动的良善时总能正确无误。人的良心可能出错,甚至有缺陷——因为人对道德律的认识可能是片面的。为要按良心作出良善的判断,良心本身必须被妥善陶成。这意味着,良心必须顺服于神圣的与人间的教导。
此处所体现的,是天主教传统中关于「客观的是非之真理」与「个别位格的人如何领会并应用这真理于具体情境」之间关系的经典理解。天主教教导明确指出:个人具体的判断,绝不可与客观的道德真理相对立,仿佛良心与真理是两个相互竞争的原则。说「我知道教会说这不对,但我的良心告诉我这是可以的」——这正是一个被误导的良心与一次失当的明智判断的标记。
圣若望保禄二世曾就此种观点写下有力的话:「良心并不是一种独立而专属的能力,可以独自决定何为善、何为恶」(Veritatis Splendor,60 号)。良心处于客观道德律之下,并应被它所陶成,以使「关于道德善的真理——即理性律法所宣认的真理——由良心的判断而得以实践而具体地被认识」(Veritatis Splendor,61 号)。
因此,明智之人就是那在追求成全他与他人之善时,妥善地商议、判断并命令良善行动的人。他坦然地按其良心行事,并允许良心由一切与道德行动相关的真理所塑造。
深入挖掘
Pieper, Josef. 《四种基本德行》。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