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 爱邻人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也如此,就是要爱邻如己。这两条诫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书的总纲。
— 马太福音 22:37–40
圣经诵读
无论是在您到达之前,还是在等待课堂开始时,请从您的圣经中或通过网上搜索找到这段简短的圣经经文。阅读它将为您本周的学习材料作好准备。
— 马太福音 25:31–45
开课祈祷
主啊,求你引导你众信徒的心,并按你的慈爱赐你的众仆这份恩典:使他们住在对你和邻人的爱中,得以成全你诫命的全部。藉着我们的主基督。阿们。
第 23 课视频课程:爱邻人
在观看视频课程时,请参阅以下重点。您可自由使用所提供的空间作笔记。
传统上以「仁爱秩序」来谈论我们对所爱之物的安排。在此秩序中,神居于首位。
在爱神之后,并在我们灵魂的益处之后,我们蒙召以爱人如己。
身体与属灵的怜悯善工是爱邻人的不同方面。
神命令我们尊重从受孕到自然死亡的人类生命。
在生命尽头,直接的杀害行为(安乐死)与撤除「额外的」治疗,截然不同。
圣人的智慧
说话由说话而学,读书由读书而学,跑步由跑步而学,工作由工作而学;同样地,爱由爱而学。凡是想以别的方式学会爱的人,都是自欺。
— 圣方济各·撒肋爵
讨论问题
请花一点时间与团体一同讨论这些问题。对于较大的班级,可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讨论。答案已提供,以协助您引导讨论。
何谓仁爱秩序?
- 超越万有地爱神。
- 爱自己灵魂的属灵益处(你与神的友谊)。
- 爱邻人:
- 父母、配偶、子女、家人;
- 朋友、关系亲近者;
- 与您有某些联系之人(同事、邻舍);
- 您所遇到的任何人;
- 若有需要,应随时准备善待远方之人。
- 爱自己身体之益处(健康、愉悦、饮食、衣着等)。
为何属灵的怜悯善工比身体的怜悯善工「更高」?
因为属灵的怜悯善工旨在关怀邻人灵魂的属灵益处,这对人之生命而言是更高尚、更尊贵的善。照顾邻人身体的需要固然极为重要——当然,没有食物、居所和衣服,我们无法生存——但这些并非生命的至高之善。认识真理、经历友谊与爱(特别是神那超性的爱)、并蒙赦免而与神和好——这些才是更为崇高的善。
简言之,属灵的怜悯善工比身体的怜悯善工更为重要,因为灵魂比身体更有价值,我们的超性命运远比身体的事务更为重要。
3. 为何重要的是强调:人之为人拥有尊严、其生命宝贵,乃是因其所是,而非因其所作?
若「我们所作」成为衡量一个人生命价值与尊严的标准,那我们便忽略了每个人作为神所愿并所造之存在所拥有的尊严。
天主教传统强调,我们的尊严来自我们所是的存在:被神所造、且是按神的形象所造的存在。因此,无论健康、残疾、年龄或心智能力如何,每一个人都是宝贵的。
- 关于在生命尽头提供照护与治疗的教会教导,其重要元素有哪些?
直接的、有意的杀害行为,与撤除已不再具有现实成功可能性的治疗,是不同的;即便人可预见,若撤除治疗,病人将因潜在疾病而亡。
必须始终为病人与临终者提供照护:提供食物与水、照顾他们的需要、给予他们适当的药物,等等。人不得为使死亡到来而停止喂食,或撤除水份的供给(例如拔除静脉输液管)。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继续对疾病进行治疗,特别是当治疗成功机会渺茫,或继续治疗会造成更多痛苦,或当死亡已不可避免或近在眼前时。
教理连接
教理连接
使徒说:「我若……没有爱,我便什么都不是。」无论我拥有何种特权、服事,甚至德行,「我若……没有爱,我仍一无所获。」仁爱高于一切德行。它是超性德行之首:「如今常存的有信、望、爱这三样,但其中最大的是爱。」
— 《天主教教理》1826 号
生活应用问题
请在团体中讨论这些问题,也可与同伴结对讨论,或请参与者独自默想。
您对神的爱与怜悯的经验,是否曾帮助您对他人更有爱心与怜悯?是如何做到的?
您可以如何迈出一些切实而具体的首要步伐,去行爱邻人之举(例如,无论是身体还是属灵的怜悯善工)?
有哪些具体的方式,可以帮助您推动「生命文化」?
皈依见证
在结束小组讨论后,请再观看第二个视频,听皈依大公信仰者谈论其皈依经历及他们今天作为天主教徒的生活。
从罗马到家
每一个真诚向真理与美善开放的人,都能凭借理智之光与恩典的隐秘行动,辨认出书写于人心的自然法(参罗 2:14–15)所蕴含的——从人之最初起头直到其终结的——生命的圣善价值;并能肯定每一个人都享有使这一首要善获得最大程度尊重的权利。一切人类社会及政治共同体本身,皆建立于对这一权利的承认之上。
—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Evangelium Vitae,2 号
关键术语
体外受精:由技术人员在体外将取自女性的卵子与取自男性的精子结合,以此产生新的生命的方式。这是严重错误的,原因有二:其一,它意在使生命的受孕发生在两位相爱的父母婚姻拥抱之外;其二,它几乎总是涉及刻意制造远多于将存活的胚胎。许多胚胎随后被丢弃或无限期冷冻;这实际上无异于早期的堕胎。
堕胎:通过杀害未出生的孩子,对怀孕进行直接的、有意的终止。这种直接堕胎,无论其目的是作为目的本身,或是作为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都严重违反道德律。为凸显堕胎的严重性与不可弥补的伤害,教会对任何促成堕胎者自动施以绝罚。
安乐死:就其本身或就其意图而言,致使残疾者、受苦者、患病者或临终者死亡的行为或不作为,有时甚至以消除痛苦为借口来为这种行为辩解。安乐死违反了神律的第五诫。
仁爱秩序:关于人应当如何安排所爱之优先次序的传统教导:(一)爱神;(二)爱自己灵魂的益处;(三)爱邻人;(四)爱自己身体的益处。
怜悯善工:我们借以援助邻人身体与灵性需要的仁爱之举。这些善工传统上分为七项身体的怜悯善工与七项属灵的怜悯善工。
神的道
因为全部律法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要谨慎,你们若相咬相吞,恐怕要彼此消灭了。……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 加拉太书 5:14–15, 26
结课祈祷
主领者:我们的帮助在于主的名。
会众:他创造了天地。
众人划十字圣号。
在家复习
这可作为学员在每次课后阅读的材料复习,但您本人阅读也可能有所帮助。建议在每次上课前先读一遍,以便更好地为小组讨论作准备。
从受孕到自然死亡——爱我们的邻人
在上一章中,我们考察了仁爱的德行——即爱——藉此我们超越万有地爱神。藉着这同一德行,我们也爱我们的邻人。爱并非强加于我们身上的重负,而是我们如何藉着圣灵而生活——圣灵将这份爱倾注于我们的心中。他使我们肖似基督——基督甘愿在十字架上为罪人舍命。当我们领受这神的爱时,我们也因此被赋予以耶稣之所爱去爱邻人的能力。
这是否意味着您必须爱每一个人?答案是肯定的,但或许并不完全如您所想。有一项传统的天主教教导,即关于仁爱秩序。它有助于为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应当如何爱他人排定优先次序。
首先,我们为神自己的缘故,以全心、全意、全灵爱神,超越万有。
其次,我们爱自己灵魂的益处;也就是说,在爱神超越万有之后,我们以与神为友为目标。这听起来或许像自私,但并非如此。与神为友是为邻人行善的根基。除非我们足够爱自己,以至于渴望与神为友,否则我们将永远无法真正地去爱他人。毕竟,耶稣说的是「爱人如己」,而不是超过自己。
这正是您绝不可为了帮助他人而犯罪的原因。以为离开神就能帮助他人,总是错误的。正如耶稣所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 15:5)。
第三,您爱您的邻人。而唯有在此之后,列于第四位,您才爱自己身体的益处(例如,您自身的身体健康、愉悦、饮食与衣着等)。
爱邻人本身也有一定的次序。圣托马斯阿奎那曾发问:我们是否必须同等爱每一个人?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论证说,我们自然会对那些与我们最近的人怀有更深的爱。
请想一想第四诫命:「当孝敬父母。」我们对他们怀有特殊的爱。事实上,您永远无法充分报答他们赐予您生命之恩,更不必提他们为您所做的一切其他事情。这意味着:顺从父母、聆听他们的劝告、尊敬他们,并支持他们,特别是在他们年迈、需要您照顾之时。
接下来是爱我们的其他亲属(丈夫与妻子、子女与孙辈、兄弟姐妹等)。然后,在家人之后,我们爱那些与我们亲近的人,那些由某种特殊纽带或实际关系与我们相连的人。最后,我们爱那些在一生中偶然时刻可能遇见的其他人。
那爱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人,又当如何呢?圣托马斯阿奎那说:若有需要,我们应当随时准备好去爱他们。但我们首先、更深地爱那些与我们亲近的人。
若您就是不喜欢某个人,又当如何?事实上,这是一种常见的经验——您大概不会对每个人都怀有同样的亲切感,这并无不妥。重要的是,即便您不喜欢他,您仍要爱您的邻人。这无关乎您的感受,而关乎您的选择。选择去意愿他的益处。
这应当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也就是说,转化为爱邻人的行为。身体的怜悯善工关涉我们邻人肉身生命的需要。显而易见,这些是基本的需求。然而这些并非人之生命的至高之善,而仅是其根基。因此,另有一组经典的怜悯善工,称为属灵的怜悯善工,旨在赐予我们的邻人那些更有价值、更崇高的、赋予灵魂生命的属灵之善。
七项身体的怜悯善工为:
- 给饥饿者食物。
- 给口渴者饮水。
- 给赤身者衣服。
- 探访被囚者。
…… - 收留无家可归者。
- 探访患病者。
- 安葬亡者。
七项属灵的怜悯善工为:
- 劝戒罪人。
- 教导无知者。
- 劝慰疑惑者。
- 抚慰哀伤者。
- 忍耐冤屈。
- 宽恕一切伤害。
- 为生者与亡者祈祷。
我们也应当简要谈论那些针对邻人的罪。在此,有许多内容可以展开,其中许多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容我们简略来看第五诫命:「不可杀人」。这里最根本的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直接杀害无辜者,都是错误的。一般人最可能遇到这问题的,是生命的开始与终结。
关于生命的开始,即便生物学家也一致承认:人类生命始于受孕。在那一刻,一个具有其自身独特寿命与发展轨迹的新生命体已存在。您拥有了人类物种中的一个新的个体,而每一个这样的个体都是一个人类位格。
以直接的行动——例如堕胎、服用堕胎药物(甚至包括事后避孕丸)——杀害那在母亲子宫中所受孕的新生命,始终是严重错误的。使母体排斥那新生命着床的任何行为,同样是严重错误的。
在此,我们必须特别强调神的怜悯。堕胎已触及许多生命,而神总是将他的怜悯赐予这样的人。您或许认识这样的人,又或许堕胎已触及您自己的生命。神赦免的大能是无限的,他渴望赦免!除了这一至关重要的赦免之外,还有其他的帮助可得。若您或您所认识的人仍背负着昔日堕胎的隐伤,请向您的司铎或可信赖的朋友寻求帮助。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堕胎的真相:直接杀害无辜的人类生命。每一个人的尊严,皆因他按神的形象而造、蒙神所爱并被神意愿其存在。
这便是为什么体外受精(以及其他未经《天主教教理》或遵循教会教导的伦理学家所认可的不孕治疗)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这些方法常常涉及在两位相爱的父母婚姻拥抱之外刻意创造新的人类生命,并且常常导致这些新生命死亡或被无限期冷冻。例如,这些方法几乎总会制造多个胚胎。往往只有一部分被植入母体的子宫——其余的则被冷冻起来,以观首批植入是否成功。若植入成功,这些余下的胚胎就可能因不再需要而被丢弃。此外,部分胚胎未能成功在子宫中着床,从而死亡。有时,因过量的胚胎在危险的植入过程中存活下来,孕妇就会被建议将「多余」的胎儿堕掉,以避免怀上三胞胎或双胞胎等。
与这些人工受孕方法相关的另一道德问题,是试图制造具有某些遗传特征的孩子的做法。父母要求指定性别的情况并不罕见。捐精则是另一种严重侵犯生命之完整、婚姻之完整与家庭之完整的行为。
在这一切之中,我们不难看到这种做法的反乌托邦性质:当我们开始以科学手段去制造下一代,而不是在与神的合作中受孕他们。
我们还应当谈论残疾、疾病与生命的终结。这里关键的一点在于:一切人类生命皆具有来自神的内在价值。每个人都是按神的形象而造,且为神所愿其存在。无论一个人是否无法做某些事,甚至即便他长期处于无意识或无知觉的状态(即「持续性植物状态」),都无分别。我们的尊严并非来自我们所作,而是来自我们所是。每一个人,无论其状况、残疾、年龄或健康如何,都是宝贵的。
爱邻人的教导使我们明白:患病者与年长者值得我们特别的照护。医务职业的存在,是为了医治我们所患的疾病,而不是为了杀害那些因疾病而受苦的病人。
只要一个人还活着——只要灵魂仍在使身体运作,只要心脏仍在跳动——便有一个人类位格在场,具有其内在的尊严。任何无辜者,都不能被直接或故意地杀害。
在此,我们必须作出一个重要的区别。直接的、有意的杀害行为,与撤除已不再具有现实成功或治愈可能性的治疗,是不同的;即便人可预见,当治疗被撤除时,病人将因潜在疾病而亡。让疾病顺其自然地发展,与直接杀害病人并不相同。
当然,必须始终继续为病人与临终者提供照护。这意味着:给予他们食物与水,照顾他们的需要,给予他们适当的药物以缓解症状与痛苦,使他们舒适;简言之,要以有尊严的位格之人来对待他们。为使死亡到来而停止喂食或撤除水份的供给,都是不可的。同时,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继续对疾病进行治疗,特别是当治疗成功机会渺茫,或继续治疗会造成更多痛苦,或当死亡已不可避免或近在眼前时。面对严重疾病的人,并无义务采用非常规方式来维持或延长生命(例如一项痛苦、繁重或危险的治疗)。
在这一领域有许多棘手的问题,我们无法一一探讨。您应毫不犹豫地与您的司铎讨论这些事。但其指导原则是: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尊重这来自神、伟大的生命之礼物。
最后,若有家人面临死亡的危机,请别忘了请一位司铎前来!主在生命尽头赐给我们极大的助佑,尤其是病人傅油圣事,以及(在可能时)告解与临终圣体(Viaticum,即临终前所领之圣体)。每位天主教徒都应受其益。不要等到为时已晚!
深入挖掘
教宗圣若望保禄二世,通谕 Evangelium Vitae(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