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会教理

卷一:信仰的宣认第一部分:「我信」——「我们信」

第三章:人对神的回应

142借着他的启示,「那看不见的神,由他爱的丰盛,像对朋友一样与人说话,并在他们中间行走,好邀请并接纳他们进入他自己的团契。」DV 2;参 西 1:15;提前 1:17;出 33:11;约 15:14-15;巴录 3:38(武加大)。对这邀请恰当的回应就是信心。

143凭着信心,人把他的心智与意志完全顺服于神。参 DV 5。人以整个存在同意那位启示者神。圣经把人对启示之作者神的这种回应称为「信心的顺服」。参 罗 1:5;16:26。

第一条:我信

一、信心的顺服

144在信心里「顺服」(源自拉丁文 ob-audire,意为「听、聆听」),就是对所听见的话自由地顺从,因为它的真实性由神所担保——他自己就是真理。圣经把亚伯拉罕作为这种顺服的榜样;童贞女马利亚是其最完美的体现。

亚伯拉罕——「一切相信之人的父」

145《希伯来书》在对以色列先祖信心的宏大颂赞中,特别强调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要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来 11:8;参 创 12:1-4。他因着信,在应许之地作客寄居。参 创 23:4。因着信,撒拉得以怀上那应许之子;又因着信,亚伯拉罕把他独生的儿子献上。参 来 11:17。

146亚伯拉罕因此应验了《希伯来书》11:1 对信心的定义:「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 11:1。「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 4:3;参 创 15:6。因为他「因信,心里得坚固」,亚伯拉罕就成为「一切相信之人的父」。罗 4:11,18;4:20;参 创 15:5。

147旧约里充满了对此信心的见证。《希伯来书》赞美先祖堪为典范的信心,他们「得了美好的证据」。来 11:2,39。然而,「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就是信他儿子耶稣的恩典——他是「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那一位。来 11:40;12:2。

马利亚——「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

148童贞女马利亚最完美地体现了信心的顺服。马利亚因着信,接受加百列天使所带来的信息与应许,相信「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并如此应允:「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路 1:37-38;参 创 18:14。伊利沙伯这样问安她:「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为主对她所说的话都要应验。」路 1:45。正因这信心,万代都称马利亚有福。参 路 1:48。

149在她的一生中,直到最后的考验——她的儿子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参 路 2:35。马利亚的信心从未动摇。她始终相信神的话必然应验。因此,教会在马利亚身上敬见信心最纯净的实现。

二、「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只信神

150信心首先是人对神的个人依附。同时且不可分割地,信心也是对神所启示的一切真理的自由同意。作为对神的个人依附与对他真理的同意,基督徒的信心不同于我们对任何人的信任。把自己完全交托给神,并绝对相信他所说的,这是正当而合宜的;把这样的信心放在任何受造物上,则是徒然而错误的。参 耶 17:5-6;诗 40:5;146:3-4。

信耶稣基督,神的儿子

151对基督徒来说,相信神与相信他所差来的那一位——他所「爱的」「儿子」,父在他里面「喜悦」的——是不可分割的;神也吩咐我们要听他。可 1:11;参 9:7。主亲自对门徒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 14:1。我们可以信耶稣基督,因为他本就是神,是成了肉身的道:「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 1:18。因为他「看见过父」,耶稣基督是唯一认识父并能启示父的那一位。约 6:46;参 太 11:27。

信圣灵

152若不分享他的灵,就不可能相信耶稣基督。是圣灵向人启示耶稣是谁。因为「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 12:3。「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 2:10-11。唯有神完全认识神;我们相信圣灵,因为他是神。

教会从未停止宣认她对独一真神——圣父、圣子、圣灵——的信仰。 { }

三、信心的特征

信心是恩典

153当圣彼得承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时,耶稣对他说,这启示不是「属血肉的」指示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 16:17;参 加 1:15;太 11:25。信心是神的恩赐,是他所注入的超自然德行。「在人能实行这信心之前,必须先有神的恩典来推动并扶助他;他必须有圣灵在内里的帮助,圣灵感动人心使之归向神,开启人心眼,并且『使众人容易接受并相信真理』。」《神的道》5;参 DS 377;3010。

信心是人的行动

154相信之所以可能,只因恩典与圣灵在内里的帮助;但同样真实的是,相信确实是一个真正的人类行动。信靠神并依附他所启示的真理,并不违背人的自由,也不违背人的理性。即使在人与人之间,相信别人向我们所述说关于他自己与其意向的事,或相信他们的承诺(例如婚姻中的男女彼此许诺),以共度共享生命,也并不有损我们的尊严。如果如此,那么「凭着信心将心智与意志完全顺服于启示者神」,《Dei Filius》3:DS 3008。以与他进入内在的共融,更不至于有损人的尊严。

155在信心里,人的理智与意志与神的恩典相合作:「信是受神借恩典所感动的意志所命令的理智,对神的真理所作的同意之行动。」圣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II-II,2,9;参《Dei Filius》3:DS 3010。

信心与理解

156推动我们去相信的,并不是因为那些启示的真理在我们天然理性的光照下显得真实且可理解;我们之所以相信,是「因为启示这些真理的正是神他自己,他既不欺人,也不受人欺」。《Dei Filius》3:DS 3008。因此,「为了使我们的信心顺服仍与理性相符,神愿意把他启示的外在凭据,与圣灵在内里的帮助结合起来」。《Dei Filius》3:DS 3009。所以,基督及众圣人的神迹、预言、教会的增长与圣洁、她的多结果效与稳定,「都是最确切的神启的征兆,且适合所有人的理性」;它们是「可信性的动因」(motiva credibilitatis),表明信心的同意「绝不是心智的盲目冲动」。《Dei Filius》3:DS 3008-3010;参 可 16:20;来 2:4。

157信心是确实的。它比一切人的知识都更为确实,因为它立基于那不说谎的神的话语。诚然,启示真理在人的理性与经验看来或许晦涩,但「神之光所赐的确定性,大于自然理性之光所赐的确定性」。圣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II-II,171,5,异议3。「万难不生一疑。」约翰·亨利·纽曼枢机,《Apologia pro vita sua》(伦敦:Longman,1878),239。

158「信心寻求明白」:圣安瑟伦,《独白集》序:PL 153,225A。信心本身就带着一种渴望:信的人渴望更认识他所信的那一位,也渴望更明白他所启示的事;更透彻的认识反过来又激发更大的信心,并让爱心越发火热。信心的恩典开启「你们心中的眼睛」,弗 1:18。使人活泼地领会启示的内容:也就是神整个的计划与信仰的诸奥秘,它们彼此之间与与基督(启示之奥秘的中心)之间的联系。「同一位圣灵不断藉着他的恩赐使信心更臻完善,好让启示能被更深刻地理解。」《神的道》5。用圣奥古斯丁的话说:「我信,为要明白;我明白,为要更信。」圣奥古斯丁,《讲道集》43,7,9:PL 38,257-258。

159信心与科学:「虽然信心超乎理性,但信心与理性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冲突。因为启示奥秘并注入信心的正是那位把理性的光赐予人心的神;神不可能否定他自己,真理也不可能与真理相矛盾。」《Dei Filius》4:DS 3017。「因此,只要以真正科学的方法进行,并且不逾越道德律,所有学科中有条理的研究,都不可能与信仰相冲突,因为世界上的事物与信仰的事物都同源于神。那位谦卑而恒心地探索自然奥秘的人,某种意义上是被神牵着手引导的,因为乃是保守万有的神使它们成为现在的样子。」《牧职宪章》36 § 1。

160信心的自由:「人的回应若要真正是人的,就必须是对神的自由回应;……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被强迫违背意愿而接受信仰。信心的行为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自由的行为。」《宗教自由宣言》10;参《教会法典》法 748 § 2。「神呼召人用心灵和诚实来事奉他。因此,他们在良心上受约束,却不受强制。……这事实在基督耶稣身上得到了最充分的彰显。」《宗教自由宣言》11。基督确实呼召人归信与悔改,但从不强迫人。「因为他为真理作见证,却拒绝用武力强加给反对他的人。他的国度……靠着爱而增长;基督被举在十字架上,吸引人归向他。」《宗教自由宣言》11;参 约 18:37;12:32。

161信心的必要:相信耶稣基督,并相信那位为我们的救恩而差他来的神,是得救所必需的。参 可 16:16;约 3:36;6:40 等。「既然『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也不能与他儿子们的共融有分,那么,没有信心,便从来没有人得称义,也没有人能得永生——『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Dei Filius》3:DS 3012;参 太 10:22;24:13 及 来 11:6;特利腾会议:DS 1532。

162在信心上坚忍:信心是神白白赐给人的恩赐。我们可能失去这无价的恩赐,正如圣保罗对提摩太所指示的:「你要打那美好的仗,持守信心和无亏的良心;有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提前 1:18-19。要在信心里活着、成长,并坚持到底,我们必须以神的道来滋养信心;也要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参 可 9:24;路 17:5;22:32。信心必须「生发仁爱」,充满盼望,并扎根于教会的信仰里。加 5:6;罗 15:13;参 雅 2:14-26。

163信心——永生的开端:信心使我们先尝那真福异象的光,这正是我们今世旅程的目标。到那时,我们要见神「面对面」,看见他「原有的样子」。林前 13:12;约壹 3:2。

当我们如今默观信心所带来的福乐时,就好像对着镜子观看一样,仿佛已经先拥有了那一日我们必享受的奇妙福分。圣巴西略,《论圣灵》15,36:PG 32,132;参 圣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II-II,4,1。

164然而,如今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 5:7。我们看见神,如同「如今我们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并且「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林前 13:12。尽管信心因所信的那一位而得光照,它往往却是在黑暗中活出来,并且会受试炼。我们所处的世界常常似乎与信心所应许我们的世界相去甚远。我们所经历的恶与苦难、不义与死亡,似乎与福音相抵触;它们会摇动我们的信心,甚至成为试探。

165在这时,我们必须转向信心的见证人:转向亚伯拉罕,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罗 4:18。转向童贞女马利亚,她在「信心的旅程」中,分享她儿子受苦与死亡的黑暗,走进了「信心之夜」;《教会宪章》58;若望保禄二世,《RMat》18。还要转向许许多多其他人:「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