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注释

圣托马斯阿奎那
罗马书注释(Super ad Romanos)第8章:肉身的救赎

第3讲:使人成为儿子的灵

8:14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 [n. 634]
8:15 你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 [n. 637]
8:16 圣灵亲自向我们的灵作见证,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译者:这里依拉丁文译作「向我们的灵」,以保留下文有关圣灵在心内作见证的解释。) [n. 645]
8:17 若是儿女,就是后嗣,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 [n. 646] 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是要我们和他一同得荣耀。 [n. 650]

634. 使徒已经提出,我们将借着圣灵得到荣耀的生命,使我们的身体完全摆脱必死的境况;这里他提出证明。

首先,他说明这荣耀的生命是借着圣灵赐下的;

其次,他说明这生命延迟赐下的原因,即在「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等语那里。

关于第一点,他提出如下论证:凡是神的儿子,都将得到荣耀生命的永恒;凡由圣灵治理的,都是神的儿子;所以,凡由圣灵治理的,都将承受荣耀生命的产业。

因此,他首先提出上述论证的小前提;

其次提出大前提,即在「若是儿女」等语那里。

关于第一点,他作两件事。

首先提出他的论旨;

其次证明所提出的论旨,即在「因为你们所领受的不是」等语那里。

635. 关于第一点,应当考虑两件事。

首先,人怎样被神的灵推动。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凡被神的灵引导的」,就是受他治理,如同由一位向导和引领者治理一样。圣灵在我们里面作这事,就是在内心光照我们,使我们知道应当做什么。诗 143:10〔武加大本 142:10〕说:「愿你至善的灵引我」,等等。

然而,被带领的人并不是由自己行动;而属灵的人不仅由圣灵教导他应当做什么,他的心也被圣灵推动。因此,「凡被神的灵引导的」这句话还应当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凡被某种更高的驱动力推动的,都说是「被推动」。所以,我们论及无理性的动物时,说它们不是自行行动,而是被推动,因为它们是被本性推动去实行自己的活动,并非由自身发动。同样,属灵的人倾向于某种行动,也不是主要出于自己意志的发动,而是出于圣灵的驱动,正如赛 59:19 所说:「他必如湍急的河流冲来,耶和华的灵催逼他自己。」又如路 4:1 所说,论及基督时说:「圣灵把他引到旷野」。

然而,这并不排除属灵的人借着意志和自由抉择行动,因为圣灵正是在他们里面产生意志与自由抉择的活动,正如腓 2:13 所说:「因为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使你们又立志又实行」。

636. 其次,应当考虑那些「被神的灵引导的」人,怎样「是神的儿子」。

借着肉身儿子的类比,这一点就显明了:他们借着由父亲发出的肉身种子而受生。由父发出的属灵种子,则是圣灵。因此,有些人借着这粒种子,受生成为神的儿子。约壹 3:9 说:「凡从神生的,不犯罪,因为神的种子存在他里面。」(译者:这里保留拉丁文「种子」的字面义,以对应作者有关受生的比喻。)

637. 然后,他说「因为你们所领受的不是」等语,便证明前面的论旨,即领受圣灵的人是神的儿子;他从三个方面证明。

首先,根据圣灵恩赐的区别;

其次,根据我们的宣认,即在「因此我们呼叫」等语那里;

第三,根据圣灵的见证,即在「圣灵亲自」那里。

638. 关于第一点,应当考虑:圣灵在我们里面产生两种效果。一种是敬畏,赛 11:3 说:「敬畏耶和华的灵将充满他。」(译者:这里依作者所引拉丁文译出;这一读法明确将敬畏说成圣灵的效果。)另一种是爱,如上文 5:5 所说:「神的爱,已藉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浇灌在我们心里。」然而,使人成为奴仆的是惧怕,而不是爱。

为阐明这一点,应当考虑:惧怕有两个对象,即人因惧怕而逃避的恶,以及他看作这种恶将从那里临到自己的那个来源。譬如,说人惧怕被杀,也惧怕有权杀人的君王。有时候,一个人所逃避的恶,违背了他有时无序地爱着的身体之善或现世之善,而他逃避从某个世间的人那里遭受这种恶。这就是属人的、或属世的惧怕;它不是出于圣灵。主禁止这种惧怕,太 10:28 说:「那杀人身体的,不要怕他们。」

639. 另一种惧怕所逃避的恶,违背了受造的本性,即刑罚之恶;不过,人逃避的是由属灵的原因、即由神使自己遭受这种恶。这种惧怕至少在敬畏神这一点上是值得称许的。申 5:29 说:「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就这一点而言,它出于圣灵。

但是,这种惧怕若不逃避与属灵之善相反的恶、即罪,而只逃避刑罚,就不值得称许。这种缺陷不是来自圣灵,而是出于人的罪过;正如未由仁爱成形的信心,就它是信心而言,出于圣灵,但它的未成形并不出于圣灵。因此,即使有人借着这种惧怕做了善事,他也没有善好地做,因为他并非自愿地做,而是被对刑罚的恐惧所迫;这正是奴仆的特征。所以,这种惧怕严格地称为奴仆式的惧怕,因为它使人像奴仆一样行动。

640. 还有第三种惧怕,它逃避与属灵之善相反的恶,即罪或与神分离;人惧怕因神公正的惩罚而陷入这种恶。因此,就它的两个对象而言,它所指向的都是属灵之事,不过同时也顾及刑罚。

这种惧怕称为初始的惧怕,因为它通常存在于刚开始归正的人里面。他们因过去的罪而惧怕刑罚,又因灌注于仁爱中的恩典,惧怕因罪与神分离。诗 111:10〔武加大本 110:10〕说的正是这种惧怕:「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

641. 还有第四种惧怕,从两方面看,它都只顾及属灵之事,因为它除了与神分离,什么也不惧怕。这就是诗篇所说「纯洁的,存到永远」的「敬畏」〔诗 19:9,武加大本 18:10〕。正如初始的惧怕由不完全的仁爱产生,这种惧怕则由完全的仁爱产生。约壹 4:18 说:「完满的爱把惧怕驱逐出去。」因此,初始的惧怕和纯洁的惧怕,都不与仁爱之爱相对立,因为仁爱是二者的原因;与爱相对的,只是对刑罚的惧怕。因为,正如这种惧怕产生奴仆的身份,仁爱之爱产生儿子的自由。它使人为了神的尊荣而自愿行动,而这正是儿子的特征。

642. 因此,旧律法是在惧怕之中赐下的。出 19:16 及以下所记,颁布旧律法时发生的雷轰等事,正是这个意思。因此,来 12:21 说:「所见的景象极其可怕。」旧律法借施加刑罚来引导人遵守神的诫命,因而是在奴仆的灵中赐下的。所以,加 4:24 说:「一个妇人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

643. 因此,他在这里说:前面所说「被神的灵引导的」等语是恰当的,「因为你们」在新律法中,「所领受的不是」像从前在旧律法中那样「使你们仍旧害怕的奴仆的灵」,即害怕刑罚;圣灵曾产生这种惧怕。「所领受的却是使人成为儿子的灵」,即仁爱的灵;借着他,我们被收纳为神的儿子。加 4:5 说:「使我们获得儿子的名分。」

这话并不是说存在不同的灵,而是说同一位圣灵,在一些人里面产生作为不完全之物的奴仆式惧怕,在另一些人里面产生作为完全之物的爱。

644. 然后,他说「因此我们呼叫」等语,借着我们的宣认来阐明同一件事。

因为,我们受了主的教导,在祷告时照太 6:9 所说,称「我们在天上的父」,便宣认神是我们的父。不仅犹太人,外邦人也适宜这样说。因此,他列出意义相同的两个词,即希伯来语的「阿爸」,和拉丁语或希腊语的「父」,表明这属于两个民族。所以,主在可 14:36 也说:「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耶 3:19 说:「你会以『我父啊』称呼我。」

我们这样说,与其说靠口中的声音,不如说靠内心的专注;由于这种专注非常强烈,就称为呼求。正如出 14:15 对默不作声的摩西说:「你为什么向我哀求呢?」也就是以心中的专注哀求。然而,这种强烈的专注,出于儿子之爱的情感,而这情感正是他在我们里面产生的。因此,他说「在他里面」,即在圣灵里面,「我们呼叫:阿爸,父!」所以,赛 6:3 说撒拉弗「彼此呼喊」;撒拉弗的意思是「燃烧者」,如同被圣灵的火所燃烧。

645. 然后,他说「圣灵亲自」等语,借圣灵的见证说明同一件事,免得有人说,我们的宣认是自欺。因此,他说:我之所以说,我们在圣灵里面「呼叫:阿爸,父!」,是因为「圣灵亲自作见证,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他作这见证,并非以外在的声音向人的耳朵说话,如太 3:17 所载父为自己的儿子作见证;而是借着在我们里面产生儿子之爱的效果来作见证。因此,他说,圣灵「作见证」所向的不是耳朵,「而是我们的灵」,等等。徒 5:32 说:「我们是这些事的见证人。」(译者:原文标作徒 3:15;「这些事的见证人」见徒 5:32,该节也随即提到圣灵的见证。)

646. 然后,他说「若是儿女」等语,提出大前提。

首先,他说明儿子有权承受产业,说:若有人借着圣灵成为儿子,就由此也成为后嗣,因为不但亲生的儿子,就是收纳的儿子,也有权承受产业。彼前 1:3—4 说:「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活的盼望,好得到基业」,等等。诗 16:6〔武加大本 15:6〕说:「我的产业实在美好。」

647. 其次,他说明这产业是什么。

首先,就父神而言描述它,说「是神的后嗣」。所谓成为某人的后嗣,是指领受或取得他主要的财产,而不是领受一点小小的馈赠;正如创 25:5—6 所记,亚伯拉罕把他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至于众妾的儿子,则给了他们礼物。然而,神藉以富足的主要之善,就是他自己。他凭自己而富足,并非凭别的任何东西,因为他不需要外在的善,如诗 16:2〔武加大本 15:2〕所说。(译者:作者依据此节拉丁读法「你不需要我的善」作出解释;《和合本修订版》作「我的福气惟独从你而来」。)因此,神的儿子所得为产业的,就是神自己。所以,诗 16:5〔武加大本 15:5〕说:「耶和华是我的产业。」哀 3:24 说:「我心里说:『耶和华是我的福分。』」

648. 然而,儿子只有在父亲死后才能承受产业,神却永不消逝;如此看来,人不能成为神的后嗣。

应当说,这个道理适用于现世的财产,因为它们不能同时由许多人占有,所以必须一人离去,另一人才能继承。但属灵的善可以同时由许多人享有,因此,不必父亲离去,儿子才能成为后嗣。

不过,也可以说:神就借信心临在我们里面而言,将从我们这里离去;而就我们将面对面看见他而言,他将成为我们的产业。

649. 其次,他从基督这方面描述这产业,说「和基督一同作后嗣」,因为正如他是首要的儿子,我们从他分享儿子的身份,他也是首要的后嗣,我们在产业上与他联合。太 21:38 说:「这是承受产业的」,等等。弥 1:15 说:「我还要给你带来承受产业的人。」(译者:这里依拉丁文译出;作者以「承受产业的人」论证,《和合本修订版》此处译作「抢夺者」。)

650. 然后,他说「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等语,说明这荣耀生命延迟赐下的原因。

首先,从苦难这方面提出原因;

其次,说明荣耀远超苦难,即在「我认为」等语那里。

651. 关于第一点,应当考虑:基督是首要的后嗣,他借着苦难达到了荣耀的产业。路 24:26 说:「基督不是必须受这些苦难,然后进入他的荣耀吗?」我们不应当用更容易的方式承受产业。因此,我们也必须经过苦难,达到那产业。徒 14:22 说:「我们进入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译者:原文标作徒 14:21;依今通行分节为 14:22。)我们并不是立刻领受不朽而不受苦的身体,好使我们能够与基督一同受苦。

因此,他说「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即与基督一同忍耐这世上的艰难,「使我们也」与基督「一同得荣耀」。提后 2:11—12 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和他一同作王。」(译者:原文标作 2:11,并将该节「同死」与 2:12「一同作王」合引;这里保留作者的合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