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讲:藉圣灵治死肉体
8:7 因为肉体的智慧与神为敌:它不顺服神的律法,事实上也无法顺服。(译者:本节按拉丁文保留「肉体的智慧」;和合本修订版作「体贴肉体」,下文将解释智慧与明智的关系。)[n. 619]
8:8 属肉体的人无法使神喜悦。[n. 624]
8:9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属肉体,而是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n. 625]
8:10 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就因罪而死,灵却因称义而活。(译者:拉丁文为「因称义」;和合本修订版作「因义」。下文以此说明神使人称为义的作为。)[n. 628]
8:11 然而,使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使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因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使你们能死的身体活过来。(译者:依拉丁文保留「因」及「能死的」;和合本修订版作「藉着」及「必死的」。下文分别解释圣灵的能力与内住所赋予的尊贵,并区分死亡的可能性和必然性。)[n. 630]
8:12 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而活。[n. 631]
8: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定会死;若靠着圣灵把身体的恶行处死,就必存活。[n. 633]
619. 使徒在前文已提出,肉体的明智就是死亡;现在他要证明这一点。
首先,他证明所提出的论断;
其次,他说明自己所写信给的信徒已经远离这种明智,见「你们却」等语。
就第一点,他做两件事。
首先,他就肉体的明智本身,抽象地证明所提出的论断;
其次,他将自己论肉体的明智所说的话,应用于那些随从肉体的明智的人,见「那些在肉体中的人」等语。
就第一点,他提出三个中项,后一个证明前一个。
620. 他以第一个中项这样证明上文所说的,即肉体的明智就是死亡:凡与神为敌的,便招致死亡。路 19:27:「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这是因为神就是我们的生命。申 30:20:「因为他是你的生命。」因此,与神为敌的便招致死亡;而「肉体」的明智「与神为敌」,所以肉体的明智是死亡的原因。
621. 这里应当注意,他把上文所说的「肉体的明智」,现在称作「肉体的智慧」;这并不是说,就绝对意义而言,智慧与明智是同一回事,而是因为在人事方面,智慧就是明智。箴 10:23:「智慧对于人就是明智。」(译者:此处依拉丁引文直译,以保留下文的概念关系;和合本修订版作「聪明人以智慧为乐」。)
为理解这一点,应当知道:就绝对意义而言,认识万有赖以存在的最高原因者,称为智慧人。而就绝对意义而言,万有的最高原因就是神。因此,绝对意义上的智慧,就是对属神之事的认识,正如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De Trinitate)中所说。林前 2:6:「在成熟的人中,我们也讲智慧。」但在每一类事物中,认识该类事物的最高原因者,也称为智慧人。例如在建筑技艺中,称为智慧人的,并不是懂得砍削木石的人,而是构思并安排房屋适当形式的人,因为整个制作过程都取决于此。因此,使徒也在林前 3:10 说:「好像一个聪明的工头,立好了根基。」同样,在人事方面,能正确判断人生的目的,并据此安排整个人生的人,就称为智慧人;而这属于明智。
因此,肉体的智慧与肉体的明智是同一回事。雅 3:15论这种智慧说:「不是从上头下来的,而是属地上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
这种智慧之所以被称为与神为敌,是因为它使人倾向于违背神的律法。伯 15:26:「他昂首挺颈,以肥壮的颈项向神直闯。」(译者:此处依拉丁引文直译;和合本修订版作「挺着颈项,用盾牌坚厚的凸面向全能者直闯」。)
622. 因此,为证明这一点,他引入另一个中项,接着说:「因为它不顺服神的律法。」
没有人能够就神自身而恨神,因为神就是善的本质本身;但罪人会在这一意义上恨神:神的律法之诫命与他的意愿相反。例如,奸淫者恨神,是就他恨「不可奸淫」这一诫命而言。因此,凡罪人,只要不愿顺服神的律法,就是神的仇敌。代下 19:2:「爱那恨耶和华的人。」
所以,他以肉体的明智或智慧不顺服神的律法,来证明它与神为敌,是恰当的。
623. 他又以第三个中项证明这一点,说:「事实上也无法顺服。」
肉体的明智是一种恶习,这由前文已经清楚。虽然受恶习辖制的人,可以从恶习中得释放而顺服神,如上文 6:22 所说:「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但恶习本身却不能顺服神,因为恶习本身就是背离神或神的律法。正如黑的人可以变白,但黑本身永远不能变白。太 7:18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坏树也不能结好果子。」(译者:拉丁原文标罗 6:18;「作了神的奴仆」见6:22,故据引文订正。)
由此可知,摩尼教徒(Manichaei)用这些话来支持他们的谬误,是不正确的。他们企图用这些话证明肉体的本性并非出于神,因为肉体与神为敌,也不能顺服神。因为使徒这里所论的,并不是这作为人的恶习的肉体,如前所述。(译者:本句依所据拉丁文直译;句意似不完整,与前文论证不易衔接。上下文所作的区分,是肉体的本性与肉体的明智这一恶习;但本句是否脱落了表达这一区分的语句,尚无确证,故不据推测补入正文。)
624. 然后,当他说「那些在肉体中的人」等语时,他将所说关于肉体的明智的话,应用于受肉体的明智支配的人,说:「那些在肉体中的人」,即藉肉体的明智随从肉体贪欲的人,只要仍是这样,便「无法使神喜悦」,因为诗 147:11〔武加大本146:11〕说:「耶和华喜爱敬畏他的人」。
因此,那些不顺服他的人,只要仍是这样,就不能使他喜悦。然而,他们可以不再以上述方式处于肉体之中,那时便能使神喜悦。
625. 然后,当他说「你们却」等语时,他说明自己所说话的对象已经脱离肉体的明智。
关于这一点,他做三件事。首先,他提出信徒的状态,说:「你们却不在肉体中。」由此可见,这不能理解为肉体的本性,因为他所说话的罗马人,仍是披戴肉体的有死之人。这里的肉体是指肉体的恶习,如林前 15:50 所说:「血肉之躯不能承受神的国。」因此,他说「你们不在肉体中」,即你们不在肉体的恶习之中,仿佛顺从肉体而活一般。林后 10:3:「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而在圣灵中」,即你们随从圣灵。启 1:10:「有一主日我被圣灵感动。」
626. 其次,他加上条件,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即藉仁爱内住。林前 3:16:「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
他加上这个条件,是因为他们虽然在洗礼中领受了圣灵,却仍有可能因后来发生的罪而失去圣灵。智 1:5论圣灵说:「不义一到,即刻退去。」
627. 第三,他说明,这个条件必须在他们身上实现,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正如不由身体的生气赋予生命者,不是身体的肢体;同样,没有基督之灵的人,也不是基督的肢体。约壹 4:13:「因为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由此我们知道……他也住在我们里面。」
应当注意,基督的灵与父神的灵是同一位;但因他由父而出,便称为父神的灵;因他由子而出,便称为基督的灵。因此,主也到处将他同时归于自己和父,例如约 14:26:「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又说:「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他来的时候」,等等〔约 15:26〕。
628. 然后,当他说「基督若」等语时,他说明,我们藉基督的恩典,或藉圣灵,得以脱离刑罚。
首先,他说明,我们将来藉圣灵得以脱离身体的死亡;
其次,他说明,在此期间,即在今生,我们得到圣灵的帮助,以对抗现世生命的软弱,见「同样,圣灵也」等语。
就第一点,他做三件事。
首先,他提出自己所要说明的事;
其次,他由此推出一项推论,见「所以,弟兄们」等语;
第三,他证明所提出的论断,见「因为凡」等语。
就第一点,应当考虑到:上文他曾提及神的灵和基督的灵,尽管所指的是同一位圣灵。
因此,他首先说明,我们由圣灵作为基督的灵而获得什么;
其次,他说明,我们由圣灵作为父神的灵而获得什么,见「然而,那位的灵若」等语。
629. 因此,他说:已经说过,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所以,你们既属基督,就有基督的灵,也有基督自己藉信住在你们里面,如弗 3:17 所说:「使基督因着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基督若」如此「在你们里面」,你们就必须与基督相符。
基督来到世上时,就灵而言,充满恩典和真理;然而,就身体而言,他有罪身的样式,如上文所说。因此,你们里面也必须是这样:你们的「身体」,「因」那仍留在你们肉体之中的「罪」,「是死的」,即受死亡的必然性所辖制。如创 2:17 所说:「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即你们将受死亡的必然性所辖制。「灵却活着」,因为灵已经从罪中被召回,如弗 4:23 所说:「你们要把自己的心志更新。」灵活于恩典的生命,「因着称义」,藉此由神称为义。加 2:20:「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上文 1:17:「义人必因信得生。」(译者:拉丁原文标加 2:3,据引文订正为2:20。)
630. 然后,当他说「然而,圣灵若」等语时,他说明我们由圣灵作为父的灵而获得什么,说:「那使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即父神,「他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诗 41:10〔武加大本40:11〕:「耶和华啊,求你怜悯我,使我起来。」徒 3:15:「神却叫他从死人中复活」,等等。然而,基督自己也凭自己的能力复活,因为父与子的能力是同一的。因此,父神在基督身上所行的,也必在我们身上行。
这就是他接着所说的:「那使耶稣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使你们能死的身体活过来。」他没有说「死的」,而说「能死的」(译者:按拉丁文 mortalia 保留能死的可能性之义;和合本修订版作「必死的」。)因为在复活时,你们的身体不但不再是死的,即不再具有死亡的必然性,而且也不再是能死的,即不再有死亡的可能性;亚当犯罪以前的身体,便具有这种可能性。因为复活以后,我们的身体将全然不死。赛 26:19:「你的死人要复活,我的尸首要起来」,等等。何 6:2〔武加大本6:3〕:「过两天他必使我们苏醒。」(译者:拉丁原文误标赛 25:19,据引文订正为26:19;本处拉丁引文「我被杀的人要复起」,与和合本修订版「我的尸首要起来」措辞不同。)
而这是「因他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即凭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的能力。结 37:5:「主耶和华对这些骸骨如此说:『看哪,我必使气息进入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过来。』」
而「因圣灵住在」里面,也可以指我们身体所具有的尊贵,因为我们的身体曾是圣灵的居所。林前 6:19:「你们岂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吗?」至于那些肢体未曾成为圣灵之殿的人,他们也会复活,但其身体仍能受苦。
631. 然后,当他说「所以,我们欠债」等语时,他由前述内容得出一项推论。
首先,他提出结论;
其次,他说明理由,见「因为若」等语。
632. 因此,他首先说:已经说过,我们藉圣灵获得许多益处,而肉体的明智所带来的是死亡;「所以,我们」因从圣灵领受的恩惠,「欠」圣灵的「债」,应当顺从圣灵「而活」,不「顺从肉体」。加 5:25:「我们若靠着圣灵而活,也要靠着圣灵行事。」
633. 然后,当他说「你们若顺从肉体」时,他说明前述结论的理由。
首先,就肉体而言,他说:「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即随从肉体的贪欲,「必定会死」,即今生陷于罪过之死,来世陷于定罪之死。提前 5:6:「好宴乐的寡妇活着也算是死了。」
其次,他就圣灵而言说明理由,说:「若靠着圣灵」,即藉着圣灵,「把肉体的行为处死」,即把出于肉体贪欲的行为处死,「就必存活」,今生活于恩典的生命,来世活于荣耀的生命。西 3:5:「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加 5: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