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注释

圣托马斯阿奎那
罗马书注释(Super ad Romanos)第7章:律法与罪

第1讲:从死的律法中解脱

7:1 弟兄们,我对你们这些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知道律法约束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吗?[n. 518]
7:2 就如处于丈夫之下的女人,丈夫还活着,她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她就从丈夫的律法中解脱了。(译者:「处于丈夫之下」按拉丁文 sub viro 译出,以保留作者以下关于丈夫权柄的解释;和合本修订版作「女人有了丈夫」。)[n. 521]
7:3 所以丈夫还活着,她若跟了别的男人,就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律法,虽然跟了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n. 525]
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对律法也是死了,使你们归于另一位,就是归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为要使我们结果子给神。[n. 527]
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犯罪的欲望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出死亡的果子。
7:6 但如今,我们已经从拘禁我们的死的律法中解脱,使我们服事,要按着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译者:作者的拉丁文本为「从死的律法中解脱」,下文据此解释「死的律法」;和合本修订版作「我们既然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从律法中解脱」。拉丁文 spiritus 也允许作者将其解释为人被更新的灵。)[n. 531]

518. 使徒说明我们藉基督的恩典脱离罪以后,这里又说明,我们藉同一基督的恩典,脱离律法的奴役。

对此,他做两件事。

首先,提出论点;

其次,在「这样,我们要怎么说呢」等语处,排除异议。

关于第一点,他做两件事。

首先,说明我们藉基督的恩典脱离律法的奴役;

其次,在「为要使我们结果子给神」等语处,说明这种释放的益处。

关于第一点,他做三件事。

首先,提出一项教导,由此推论,以证明论点;

其次,在「就如女人有了丈夫」等语处,阐明这教导;

第三,在「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等语处,作出结论。

519. 他把这项教导作为他们已知的事提出。

因此,他说:「弟兄们,你们岂不知道」,仿佛说:这事你们不应不知道。林前 14:38:「若有人不知道,他也将不被认识。」(译者:此处按作者引文保留「知道」的措辞;和合本修订版作「若有不理会的,你们也不必理会他」。)

他接着说「因为我是对明白律法的人说」,指出他们不应不知道的理由。

520. 但罗马人既是外邦人,不认识摩西律法,这里所说的似乎不适合他们。因此,有些人把这话解释为自然律,外邦人并非不认识自然律,正如上文 2: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等等。所以,他接着说:「律法约束人」,即自然律约束人,「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即律法在人里面活着的时候。只要自然理性在人里面有效运行,这律法就是活的;但自然理性屈服于情绪时,自然律在人里面便死了。赛 24:5:「背了永约」,即自然律的永约。(译者:这一解释把拉丁文 vivit「活着」的主语理解为律法;和合本修订版以人为主语,作者随后也采纳后一解释。)

但这似乎不合使徒的意图;因为他不加限定、概括地谈论律法时,总是指摩西律法。

因此,应当说,罗马的信徒不全是外邦人,他们中间也有许多犹太人。因此,徒 18:2 记载,保罗在哥林多遇见「一个犹太人,名叫亚居拉。不久前,他带着妻子百基拉从意大利来,因为革老丢命令所有的犹太人都离开罗马」。

所以,律法以这样的方式约束人:只在人活着的时候。因为律法的颁布,是为了在今生的道路上指引人,如诗 25:12〔武加大本 24:12〕:「他在所选择的道路上,为他立定律法。」(译者:拉丁引文有「立定律法」,作者据此说明律法的作用;和合本修订版作「耶和华必教导他当选择的道路」。)因此,律法的约束藉死亡解除。

521. 随后,他说「就如女人有了丈夫」等语,以婚姻律法的例子阐明先前所说的。

首先,提出例子;

其次,在「所以丈夫还活着」等语处,用征象阐明。

522. 关于第一点,他做两件事。

首先,在例子中说明,生命持续时,律法的约束怎样持续,说:「就如女人在丈夫之下」,即在丈夫的权柄之下(译者:「在丈夫之下」按拉丁文 sub viro 译出;和合本修订版作「有了丈夫」。)这是根据神的律法;创 3:16 曾说:「他必管辖你。」她「被律法约束」,即受那使她有义务与丈夫共同生活的律法约束,正如太 19:6:「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婚姻的这种不可分离性,主要因为婚姻是一件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不可分解的结合,或道与人性在基督位格中的结合。弗 5:32:「这是极大的奥秘,而我是指基督和教会说的。」

523. 第二,在「丈夫若死了」等语处,他在例子中说明,死后律法的约束怎样解除,说:「丈夫若死了」,即那妇人的丈夫死后,妇人便「从丈夫的律法中解脱了」,即从那使她对丈夫负有义务的婚姻律法中解脱了。

因为,如奥古斯丁在《论婚姻与私欲》(De nuptiis et concupiscentia)中所说,婚姻是必死之人的善,因此婚姻的约束不延伸到必死的生命以外。正因如此,「在复活的时候」,即生命不再死亡之时,「人也不娶也不嫁」,如太 22:30 所说。

由此可见,假若有人死后复活,如拉撒路的情况,他原来的妻子便不再是他的妻子,除非她与他重新缔结婚姻。

524. 然而,有人引用来 11:35 反对这点:「有些妇人得回从死人中复活的亲人。」

但应当知道,这些妇人得回的不是丈夫,而是儿子;一位妇人藉以利亚得回儿子,如王上 17:17及以下〔拉丁本《列王纪》三〕所载;另一位藉以利沙得回儿子,如王下 4:18及以下〔拉丁本《列王纪》四〕所载。

不过,赋予神印的圣事,情况不同;神印是不死灵魂所受的某种祝圣。任何祝圣,只要受祝圣之物仍存在,其祝圣状态便持续,如教堂或祭坛的祝圣就是明显的例子。因此,已领洗、领坚振或领圣秩的人,若死后复活,不应再次领受同样的圣事。

525. 随后,他说「所以丈夫还活着」等语,用征象阐明先前所说的。

首先,就婚姻约束而言,只要「丈夫还活着」,这约束就在妇人身上持续。其征象是:「丈夫还活着,她若跟了别的男人,就叫淫妇」,即与别的男人发生肉体结合。耶 3:1:「人若休妻,妻离他而去,做了别人的妻子,这妇人岂不是受了玷污、沾了污秽吗?」(译者:作者所引拉丁文本以「妇人」为被污秽者;和合本修订版相应处作「那地岂不是大大污秽了吗」,故这里直译拉丁文。)

第二,在「丈夫若死了」等语处,他提出婚姻律法的约束因死解除的征象,说:「她的丈夫若死了」,妇人便「从丈夫的律法中得了释放」,即不再受那使她对丈夫负有义务的律法约束,「虽然跟了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即与他发生肉体结合,尤其是在已与他结成婚姻的情况下。林前 7:39:「丈夫若长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随意再嫁。」

526. 由此可见,第二次、第三次或第四次婚姻,本身都是许可的,而不只是藉特许才许可,金口约翰似乎却这样主张;他在《马太福音注释》(Super Matthaeum)中说,正如摩西容许休书,使徒也容许第二次婚姻。

因为,婚姻律法若因死而解除,就没有理由不准许存活的配偶再次缔结婚约。使徒在提前 3:2 说,「监督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并不是因为第二次婚姻不合法,而是因为圣事象征上的欠缺:他不再是单一丈夫对应单一妻子,正如基督是独一教会的新郎那样。

527. 随后,他说「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等语,作出主要论点的结论,说「这样说来」等语,即因你们已成为基督身体的肢体,与他同死同埋葬,如前所述,「你们对律法也是死了」,即律法对你们的约束已终止;这样,「你们便归于另一位」,即归于基督,服从他的律法;他就是「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你们也在他里面复活,获得了新生命。因此,你们所受约束的,已不是旧生命的律法,而是新生命的律法。

528. 但这里似乎有一处不相似:在前面的例子中,是丈夫死了,妇人留下来,不再受律法约束;这里却说,那脱离约束的人自己死了。

不过,若仔细考虑,二者道理相同;因为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无论哪一方死亡,在解除婚姻律法这一点上,都没有差别。无论哪种情况发生,都显明:我们藉与基督同死的死亡,终止了旧律法的约束。

529. 随后,他说「为要使我们结果子」,说明上述释放的益处。

对此,他做三件事。

首先,提出益处,说:「为要使我们结果子给神。」因为我们成为基督的肢体,住在基督里面,就能结出善行的果子,归荣耀给神。约 15:4:「枝子自己就不能结果子」,等等。

530. 第二,在「因为我们从前」处。

他说明,当我们处于律法的奴役之下时,这种结果子受到阻碍。他说:「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即服从肉体私欲的时候;后文 8:9:「你们就不属肉体,而是属圣灵了。」「犯罪的欲望」,即罪的情绪和欲求,「因律法而有」,即因律法而被认识,或以律法为机缘而增强,如前面所清楚说明的,「在我们肢体中发动」,即推动我们的肢体。雅 4:1:「你们中间的冲突是哪里来的?争执是哪里来的?不是从私欲来的吗?」这样,「以致结出死亡的果子」,即产生死的结果。雅 1:15:「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531. 第三,在「但如今,我们已经解脱」处。

他说明,脱离律法奴役的人获得了上述益处,说:「但如今,我们」藉基督的恩典「已经从死的律法中解脱」,即脱离摩西律法的奴役。它称为「死的律法」,或是因为它毫不宽赦地使肉身被处死,如来 10:28:「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等等;或更确切地说,称为死的律法,是因为它成为使人在属灵意义上死亡的机缘,如林后 3:6:「文字使人死」,等等。(译者:这里依作者的拉丁文本保留「死的律法」;和合本修订版罗 7:6 作「我们既然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从律法中解脱」。)

「我们从前被拘禁在这律法中」,如同律法之下的奴仆。加 3:23:「但这『信』还未来以前,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我们如此被释放,「使我们服事,要按着灵的新样」,即藉基督的恩典,灵得了更新。结 36:26:「我也要赐给你们一颗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译者:原文标为 36:27,实际引文在 36:26,故订正。)「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即不按旧律法;或者,不在罪的衰旧之中服事,因为律法的文字无力除去这衰旧。诗 6:7〔武加大本 6:8〕:「我在一切仇敌中衰老。」(译者:作者引用拉丁文的「衰老」呼应「旧样」;和合本修订版作「因敌人的缘故,我的眼目模糊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