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

圣托马斯阿奎那
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第4章:以利法的发言

讲读 2:约伯和他的家人受到公正惩罚

4:7 「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何处被剪除?
4:8 按我所见,耕罪孽的,种毒害的,照样收割。
4:9 神一嘘气,他们就灭亡;神一发怒,他们就消失。
4:10 狮子吼叫,猛狮咆哮,少壮狮子的牙齿被敲断。
4:11 公狮因缺猎物而死,母狮的幼狮都离散。」

77. 请你追想,等等。以利法先前借约伯所说我吃饭前就发出叹息为机会,指责约伯不忍耐;现在则因约伯说自己无罪,意图指责他自负。为显示约伯并非无罪,他从约伯的逆境取论据,说: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何处被剪除?这里应考虑,如前所说,以利法和另外两人的意见是:此世的逆境不会临到任何人,除非是作为罪的惩罚;反过来,亨通则是作为正义之功的赏报。因此,按他的意见,若有人无辜却在时间中灭亡,或有人正直,即按德行是义人,却因失去暂时荣耀而被剪除,这就显得不合宜;而他相信暂时荣耀是正义的赏报。他确实如此相信这一意见为真,以致认为连约伯也不能与之相反;但他以为约伯心灵受扰,仿佛忘记了自己曾认识的真理,所以他说:追想

78. 因此,既已提出逆境不会临到无辜和正直之人,他接着说明逆境临到哪些人,说:按我所见,耕罪孽的,种毒害的,照样收割。神一嘘气,他们就灭亡;神一发怒,他们就消失。他说按我所见,是使人明白他已由经验验证这些事;而所谓耕罪孽的人,他理解为那些公开行不义、尤其伤害他人的人;所谓种毒害而收割的人,他理解为那些用诡诈伤害他人的人:这些人播种痛苦,是在预备诬告,借此使别人痛苦;他们收割这些痛苦,是在把自己的恶意付诸实行,并把这当作巨大的果实。他又进一步把这个隐喻用于刑罚:庄稼通常会被炙热的风吹干并毁坏,所以玛 3:11 说: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这就是他说他们在神嘘气时灭亡的意思,仿佛神的审判为报复罪孽而前行,就是一阵风的吹拂;而神的报复本身被称为他怒气的灵,即风。他不只说他们灭亡,还说他们消失,因为他们不只是本人受罚,他们的儿女和整个家族也灭亡,好像没有什么从他们那里剩下;在这一点上,他看来是在触及约伯,因为约伯本人身体受了鞭打,也失去了儿女、仆婢和财富。

79. 但这似乎与以利法的意见相反:因父母的罪,儿女和家族受罚;而他意在维护的正是此世逆境乃是罪的惩罚这一意见。为回答这一反驳,他接着说:狮子吼叫,猛狮咆哮,少壮狮子的牙齿被敲断。这里首先应考虑,人因理性而高于其他动物;因此,当人抛开理性,跟随兽性的情绪时,就变得与野兽相似,并且适合被称为他所模仿其情绪的那种野兽。例如,服在贪欲情绪之下的人被比作马或骡,正如诗篇所说:你不可像那无知的骡马

但由于凶暴或忿怒,人被称为狮子或熊,正如箴 28:15 所说:邪恶的君王压制贫民,好像吼叫的狮子,又如觅食的熊。又如结 19:3 说:成了少壮狮子,学会抓食,它就吃人。因此,现在他也把凶暴的人比作狮子,说:狮子吼叫,因为吼叫是狮子凶暴的标志。而常有这样的情形:男人的凶暴因妻子的怂恿而增强,如此,男人所凶暴行的事,也被归罪于妻子;这在希律的妻子身上很明显,她推动希律斩首施洗约翰,因此经上说:母狮的声音。而某个暴君以凶暴方式获得的东西,他的儿女有时奢侈地享用;这样,他们就以父亲的掠夺为乐,因此他们自己也并非没有罪责,所以经上接着说:少壮狮子的牙齿被敲断,正如鸿 2:12 所说:公狮撕碎的足够给幼狮吃。如此,他似乎回答了前述反驳:当妻子和儿女因丈夫的罪受罚时,并非不义,因为他们自己也参与了罪责;他说这一切,是想把约伯和他的家族标明为因掠夺而恶名昭彰。

80. 然而,他所说的似乎与约伯无关,因为约伯的妻子看来并未受罚;所以为排除这一点,他接着说:母虎因没有猎物而灭亡:因为那些惯于掠夺的人,认为不许他们掠夺本身就是对他们的惩罚。但应考虑,他把女人比作母狮,是因忿怒的凶暴;又把她比作母虎,是因她发怒的迅速或敏捷,因为德 25:22 说:没有比妇女发怒更暴哮的;又说:一切恶毒,与妇人的恶毒相比,都算轻微。又因为约伯的儿女已经全都灭亡,所以他接着说:幼狮都离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