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

圣托马斯阿奎那
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第33章:以利户劝约伯悔改

讲读 2:神以各种方式教导人

33:12b 我要回答你,因神比世人更大。
33:13 你为何与他争论:‘他任何事都不向人解答’?
33:14 神说一次、两次,人却不理会,
33:15 世人在床上沉睡安眠时,在梦中和夜间的异象里,
33:16 神就开通世人的耳朵,把警告印在他们心上,
33:17 好叫人转离自己的行为,叫壮士远离骄傲,
33:18 拦阻人不陷入地府,不让他命丧刀下。
33:19 人在床上被疼痛惩治,骨头不住地挣扎,
33:20 以致生命厌弃食物,心中厌恶美味。
33:21 他的肉消瘦,难以看见;先前看不见的骨头都凸出来。
33:22 他的性命临近地府,他的生命挨近灭命者。
33:23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个作传话的临到他,指示人所当行的事,
33:24 神就施恩给他,说:‘要救赎他免得下入地府,我已经得了赎价。
33:25 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还童。’
33:26 他向神祷告,神就悦纳他;他必欢呼朝见神的面,因神恢复他的义。
33:27 他在人前歌唱说:‘我犯了罪,颠倒是非,却没有受该得的报应。
33:28 神救赎我的性命免入地府,我的生命也必见光。’
33:29 看哪,神两次、三次向人行这一切的事,
33:30 为要从地府救回人的性命,使他被生命之光照耀。
33:31 约伯啊,你当留心听我;不要作声,我要说话。
33:32 你若有话说,可以回答我;你只管说,因我愿以你为义。
33:33 若不然,你当听我;不要作声,我要把智慧教导你。

437. 我要回答你,因神比世人更大,等等。上文以利户已经提出,他意图在哪些事上反对约伯争辩。然而,因为约伯在说前述话之前,曾在上文 13:3 预先说过:我愿与神理论;而把一个渴望与较高者争辩的人召回到与较低者争辩,似乎并不合宜;所以,在以利户就前述诸事开始与约伯争辩以前,他先在约伯渴望与神争辩这一点上责备他。首先,是因为人挑动比自己更大者来争辩,这本身似乎就是极大的僭妄;所以他说:我要回答你,也就是回答你那渴望与神争辩的愿望,神比世人更大,因此,人渴望与神争辩是僭妄的。如果约伯想与神争辩是为了反驳,仿佛与神平等,那么以利户这样责备约伯确实公正;但约伯愿意与神争辩,是仿佛学生与老师争辩,为要学习;所以上文 23:4 他说:我就在他面前陈明我的案件,满口辩诉。然而,以利户把这解释为约伯以争竞方式反对神而说这些话,抱怨神不回答他,所以接着说:你与他争论,说他没有回答你一切的话;他想从约伯上述的话中得出这一点,也从上文 19:7 约伯所说的得出:看哪,我喊冤叫屈,却不蒙应允;我呼求,却没有公正。这些话以及上文所说的类似话,并不是以争竞方式说的,而是因为他渴望认识神智慧的理由。

438. 为反驳约伯上述这些话——以利户把这些话解释为仿佛是争竞之言——以利户接着表明,神没有必要对人的每一句话都回答,而是充分地向每个人说话,以教导他;所以他接着说:神说一次,即充分地向人说话,为要教导他;因此,随后就不必回答人的每一个问题,所以他接着说:第二次不重复同一件事,因为已经充分完成的事若再重复,就是多余的。神如何向人说话,他接着表明说:在梦中,在夜间的异象里。也可以有另一种意思:他说神说一次,即向人说话,是指藉自然理性之光而有的心智教导,正如诗篇所说:有许多人说: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随后仿佛作答说:耶和华啊,求你用你脸上的光照耀我们。藉此我们能分辨善恶;又因为自然理性在人体内固定存留,不必重复,所以他接着说:第二次不重复同一件事。然后,他表明神向人说话的另一种方式,即藉梦中显现的想象异象,所以他接着说:在梦中,在夜间的异象里;这可以指先知性的启示,正如民 12:6 所说: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我—耶和华必在异象中向他显现,在梦中与他说话;也可以指普通的梦,而以利户相信这类梦也是由神安排的。

439. 接着,他说明梦的方式和次序,

首先触及其自然原因,说:沉睡临到人;这确实是由于上升到感觉本原的蒸气,使外在感官静止而发生的。

第二,他从人的意志方面提出其状态,接着说:他们在床上睡觉,因为人最常在安静睡眠时看见有秩序且有意义的梦;所以病人因不安宁而出现扭曲的梦。因此,但 2:28-29 明确说:你在床上做的梦和你脑中的异象是这样:你,王啊,你在床上所思想的是关乎日后的事,等等。

第三,他提出神对睡眠者的作为。首先,就这一点而言:当外在感官因沉睡而静止、人也在床上安歇时,神赐给人某种领受神之教导的能力,因为他的灵魂没有被外在事物占据;所以他接着说:那时他开通人的耳朵。他相当合宜地把人在梦中领受神之教导的能力称为耳朵,因为他谈论这种教导,如同谈论某种话语;这是因为它并非藉着观看事物本身而发生,而是藉某些标记发生,正如话语也是如此。

既然赐下了听的能力,随之而来的就是教导,所以他接着说:并教导他们,训诲他们以纪律。这里「纪律」是指关于人应做或应避免之事的教导,而不是指思辨科学的知识,因为这类知识通常不会在梦中启示出来;所以他接着说:好叫人转离自己所做的事:因为人在梦中常常因已犯的罪而受责备。又因为罪的开端是骄傲,人因骄傲轻视神的诫命,所以他接着说:并救他脱离骄傲。人既从罪责中被释放,随之就逃脱刑罚,

他接着从双重刑罚方面表明这一点:

首先,就灵魂的属灵刑罚而言,所以他接着说:救拔他的灵魂脱离败坏,即脱离由灵魂诸能力失序所造成的败坏;

第二,就身体的刑罚而言,所以他接着说:并救他的生命,即身体的生命,不经过刀剑,也就是不因自己的罪而受罚;或者二者都可以指身体的死亡,这死亡有时由内在败坏而发生,例如人因神为罪而降下的疾病而死;有时则由刀剑的暴力而发生。

440. 然后,他接着提出神说话的另一种方式,即神藉身体疾病纠正人,

在疾病中,他首先指出可感的痛苦,所以说:他也责备,即责备人过去所犯的罪,藉着疼痛,也就是由疾病而来的身体疼痛;所以他接着说:在床上,正如诗篇所说:他病重在榻

第二,他触及病人的软弱,说:并使他所有的骨头衰弱,也就是摧毁他的力量,而力量存在于骨头之中。

第三,他提出食欲的丧失,接着说:在他的生命中,即当他还活着时,也就是由于疾病,饼对他成为可憎,这里的饼是普通食物;他的灵魂也厌恶先前所渴望的食物,这是指其他各种由不同人以不同方式渴望的食物。

第四,他提出消瘦,接着说:他的肉要消瘦,也就是衰败;于是随之先前被遮盖的骨头,即被肉遮盖的骨头,要显露出来,也就是只由皮肤覆盖而显明出来。

第五,他提出死亡的危险和恐惧,所以接着说:他的灵魂临近败坏,也就是他的生命——这生命是藉灵魂而有的;所以他接着说:他的生命临近致死之物,也就是临近引致死亡的原因。

441. 但应注意,他提出这些,是为回答约伯的抱怨,即神没有逐一回答他;因为他想藉上述内容证明,神已用三种方式向他说话:

第一,藉自然理性,如同对所有人一样;

第二,藉梦责备他,因为约伯上文曾说:你用梦惊吓我,用异象恐吓我

第三,藉疾病责备他,因为他在上文 30:16 曾说:现在我的心极其悲伤,等等。还应考虑的是,以利户和另外三人一样,相信疾病是因罪而临到人;然而,他并不认为疾病主要是为惩罚人,像那三人的话所表现的那样,而更是为责备人。

442. 又因为约伯似乎不只是抱怨神不向他说话,也抱怨自己不能接近神、与神交谈,并把自己的审判陈明在神面前,如上文 23:3 可见;所以以利户满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人不能明显地进入神面前,天使仍然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他们把人的义陈明在神面前,并不是仿佛教导神,而是以自己的愿望帮助人。如此,人不能亲自上到神的宝座前,把自己案件的义陈明给神,并不会使人有所损失。为表明这一点,他接着说:若有为他,即为受苦的人,说话的天使,也就是代求者;为免人担心一个天使不足以为所有人代求,他接着说:千中之一,按上文 25:3 所说:他的军队岂能数算?为要陈明人的公平,也就是在神面前陈明人这一方若有什么正当之处;他就怜悯,即神怜悯,,即受苦的人,并说,也就是命令天使:释放他,也就是说,正如天使在人面前是人之义在神前的陈情者,照样他也在人面前成为神之怜悯的执行者。

他接着说明应从什么中被释放:免得他下入败坏,也就是下入死亡;为表明这种释放蒙神喜悦,他从神的口吻接着说:我找到了可以向他施恩的理由,也就是在人身上显出某种公平,使我能够怜悯他,而这正是我所寻找的。又因为约伯在上文 7:5 曾仿佛认为自己不能复原,说:我的肉体以虫子和尘土为衣,为排除这一点,他接着说:他的肉因刑罚消耗殆尽,仿佛说:这并不妨碍我的能力;所以他接着说:愿他回到青年之日,也就是愿他恢复如青年时的活力。

443. 因此,在提出神释放人的话之后,以利户用自己的话描述人蒙释放的方式,说:他要向神祈求,仿佛说:天使为他说话并不足够;为了得释放,他自己也必须为自己祷告。或者也可以这样连接:因为上文他已表明,人不能抱怨自己不能把审判陈明在神面前,因为天使有效地为他陈明;现在他表明,人自己也能藉祷告为自己陈明。为表明这也像前一种方式一样有效,他接着说:神必向他和解,即神向人和解,正如珥 2:13 所说:因为他有恩惠,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会改变心意,不降那灾难。由此,人在思念神时便随之有信心,并有某种属灵喜乐;所以他接着说:他要看见,即人要看见,神的面,也就是思想神的良善;在今生是不完满地思想,在来世则是完满地思想;在欢呼中,也就是在某种不可言说的喜乐中;并且如此归还,即神归还,给人他的义,也就是在罪的阻碍除去之后,按他的功劳报偿他。

但这若非人谦卑地承认并承认自己的罪,就不可能发生;所以他接着说:他要观看众人,仿佛主动前来承认罪,所以接着说:并说:我犯了罪。为免人以为他只是出于谦卑而这样说,他接着说:我确实行了不义;这是针对约伯而提出的,因为约伯在上文 17:2 曾说:我没有犯罪,我的眼睛却停留在苦毒中。在他的认罪中,他不会因刑罚沉重而发怨言,所以接着说:我没有照我所配得的受报,仿佛说:我本应受更重的刑罚;这似乎是针对约伯在上文 6:2 所说:惟愿我的罪过,就是我所招致愤怒的罪过,被秤一秤,等等。他接着表明谦卑的果实,说:因为他释放了自己的灵魂,即藉承认罪而释放,使它不走向灭亡,也就是不走向死亡,无论是身体的死亡还是属灵的死亡;并且还要进一步获得美物,所以接着说:却活着看见光,即身体的光,或智慧的属灵之光。

444. 又因为神并不立刻最终定人的罪,而是多次警戒,所以他接着说:看哪,这一切,即那些属于藉梦教导、藉疼痛责备和医治的事,神三次行作,也就是只要他看为有益,便多次行作;他使用三这个数字,是为符合人的习惯,因为人通常三次被警戒或传唤。神这样做不只对一个人,而是对所有有需要的人,所以他接着说:对每一个人,即他看见需要教导和责备的人。他又指定其益处,接着说:为要从败坏中召回他们的灵魂,这属于从恶中被释放;并在活人之光中照亮他们,这属于获得美物:二者都可以按身体意义或属灵意义来解释。这里所说三次,应指后两种说话方式;因为关于第一种方式,前文已经说过:第二次不重复同一件事。他提出这一点,仿佛是为表明为什么有时罪人在亨通中被容忍,而没有立刻被定罪。

445. 又因为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有效地说了话,便引导约伯安静聆听剩下的话,所以接着说:约伯啊,你要留心,即用心留心,并听我,即用耳听我,我说话时你要沉默,即不要妨碍我。为免看起来他夺去约伯回答的能力,他接着说:你若有什么要说,就回答我;又仿佛渴望约伯回答,接着说:你说吧;他接着说明渴望的原因,说:因为我愿你显为义,这是为表明他并不意图使约伯困惑。又因为他并不相信约伯是义的,所以接着说:但若你没有,即没有什么可以为你的义而说,你就听我,沉默,我要把智慧教导你,也就是教导你所不知道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