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

圣托马斯阿奎那
Expositio super Iob ad Litteram第18章:最恶之人不可抗拒的命运

讲读 1:比勒达的回答

18:1 书亚人比勒达回答说:
18:2 「你们寻索言语要到几时呢?你们要明白,然后我们才说话。
18:3 我们为何被视为畜生,在你们眼中看为愚笨呢?
18:4 在怒气中将自己撕裂的人哪,难道大地要因你见弃、磐石要挪开原处吗?
18:5 恶人的亮光必要熄灭,他的火焰必不照耀。
18:6 他帐棚中的亮光要变黑暗,他上面的灯也必熄灭。
18:7 他强横的脚步必遭阻碍,他的计谋必将自己绊倒。
18:8 他因自己的脚陷入网中,走在缠人的网子上。
18:9 罗网必抓住他的脚跟,陷阱必擒获他。
18:10 绳索为他藏在土里,羁绊为他藏在路上。
18:11 四面的惊吓使他害怕,在他脚跟后面追赶他。

276. 书亚人比勒达回答说,等等。因为书亚人比勒达不能用理智领会真福约伯前面所说的话,就以为自己所不明白的,也是说话者空洞地说出来的;所以他在回答的开头说:你要抛掷言语到几时呢?

在这里,他似乎在三方面指责约伯:

第一,是指责他说话没有效力,仿佛约伯前面的话没有任何效力来证成什么;这由他说到几时来表示;

第二,是指责他虚空地增多言语,仿佛约伯前面的话缺少命题的分量;这由他说言语来表示;

第三,是指出他的言语连接杂乱无序;这由他说抛掷来表示:因为人若杂乱地散布言语,就被说成抛掷言语;不过,这第三点也可以指夸耀的高举。这三点在人说话时,都是由理智的缺陷而来;而与缺乏理智的人交谈是无益的,所以他接着说:你先要明白,然后我们才说话,仿佛是说:从你说话无效、轻浮、杂乱可见,你缺乏理智;所以你先要努力明白,然后我们才能彼此交谈。

随后,他指责约伯僭妄,因为约伯说我在你们中间找不到一个智慧人,并未把他们视为智慧人;所以他回答这一点,接着说:我们为何被视为畜生,在你面前显为污秽呢?因为缺少智慧的人似乎与牲畜相似,并且是污秽的,因为人的尊荣和装饰在于智慧。接着,他责备约伯发怒,因为约伯曾说:我的眼因义愤而昏暗;比勒达误解了这话,以为那是夺去约伯智慧之光的义愤,却没有注意约伯后来所说的:义人要持守自己的道路。所以他接着说:你为何在自己的暴怒中丧失自己的灵魂?因为人若因暴怒从智慧和正义中跌落,就是在暴怒中丧失灵魂;而智慧和正义是灵魂最主要的美物。

277. 因此,他先说这些话,就理智缺陷、僭妄和暴怒指责约伯本人;随后便进到争论所围绕的主要命题,即今生的逆境是罪的惩罚。约伯曾反对这一点,说:我没有犯罪,我的眼停留在苦楚中。但因为比勒达不能用理由来证成自己的命题,便想把自己的命题当作由共同意见所确立的极其稳固之事来肯定;因此,他把它比作不能被挪去的事物,即大地和磐石。所以他说:难道大地要因你见弃,磐石要挪开原处吗?仿佛是说:逆境因罪而临到这一命题,像大地和磐石一样稳固;难道它能因你的辩论而被挪去,好叫你被证明为无辜吗?

278. 随后,他更详尽地展开自己的命题,逐一叙述临到罪人的恶。在这些恶中,他首先提出亨通成就的停止;他把这些亨通成就比作光,因为正如约 11:9 所说,人若在白天行走,就不致跌倒,所以凡事按愿望顺利成功的人,似乎就是在光中行走。于是,关于这种光,也就是亨通的丧失,他说:恶人的亮光岂不必要熄灭,也就是亨通将会停止?正如身体的光从火焰发出,照样,亨通的明亮也从人的情感发出,因为他所愿望的临到他;所以他接着说:他的火焰岂不照耀?因为火通常表示爱的炽热,正如歌 8:6 所说:所发的光是火焰的光,是极其猛烈的火焰。但应考虑,人的成功亨通来自双重原因:有时来自人的远见,例如人明智而谨慎地安排每一件事;就此而言,他论亨通停止说:他帐棚中的亮光要变黑暗,因为他自己和他的家人都会在谋划上缺乏明智。有时人的成功亨通则来自更高的原因,即来自神的护理;就此而言,他描述亨通停止说:他上面的灯也必熄灭,并非灯本身不发光,而是不再光照不敬虔者。他恰当地把人的远见称为光,仿佛是从别处借来的;把神的护理称为灯,仿佛是凭自身发光。他先说人的远见之光,是因为人既放弃理性之光,就似乎配得不再受神护理之光保护。

279. 接着,在亨通停止之后,他补充论到逆境;关于逆境,他首先提出行动和努力的阻碍。人藉两种方式努力达到自己行动的效果:一种方式是藉自己的力量,针对这一点,他说:他力量的脚步必受限制,因为他力量的努力不能有宽阔的进展;另一种方式是人藉智慧努力获得某事,就此而言,他说:他的计谋必将自己绊倒,即他所思虑、以为有益的事,反而成为对他有害的事。他说这些阻碍的原因来自他自己的罪,接着说:因为他把自己的脚放入网中;正如自愿把脚放入网中的人,是为自己预备被捕,照样,自愿投身犯罪的人,也是安排自己使自己的进程受阻,正如箴 5:22 所说:恶人被自己的罪孽抓住。正如网中有各种孔眼,罪中也有许多差异,人以不同方式被它们缠住;所以他接着说:他走在它的网眼中,即从一种罪前进到另一种罪,或从一种犯罪方式前进到另一种方式。又因为他自愿投身危险,并且不停下,反而总是继续前进,所以有时会感到阻碍;所以他接着说:罗网必抓住他的脚掌,也就是他的意志和行动的进程将被某种相反之物阻碍。

280. 这类损害在继续犯罪的人身上来自三重原因:

第一,是从犯罪者自身方面而来;他犯罪越多,就越增加自己犯罪的欲望。就此而言,他接着说:干渴要向他燃起,因为有时罪人凭理性看出某事对自己有害,但犯罪欲望的炽热迫使他违背自己的判断而行。

第二,损害的原因有时来自他们犯罪所涉及的事物本身,正如传 5:13 所说:财主积存财富,反害自己。这类损害有时来自已经获得的事物;就此而言,他说:他的脚镣藏在土里,因为在这些属地事物中隐藏着某种危险,罪人的脚会由此被抓住。有时这类损害则在人正在获取的途中发生;就此而言,他说:他的陷阱在路上,因为在罪人获得他所寻求的东西以前,危险就隐藏在这路上。

第三,这类损害由其他人造成,因为人惧怕他们的埋伏和攻击;所以他接着说:四面的惊吓使他害怕,因为正如智 17:10 所说:邪恶的心本来就胆怯,自证自己有罪。然而,当人处处防备所有人时,他的行为就必然在许多方面受阻;所以他接着说:它们要缠住他的脚,以致他不能自由地前往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