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这个基本真理规范我与他人的关系
而且,总的来说,这也关乎一切进入我生命的存在。
它也规范我对所有我所涉及的处境和事件的态度。
凡我发现自己卷入其中的,
都在此准则之下。
(1)我不是孤零零地活在这地上。还有别的受造物——金钱、食物、植物、动物。还有身体和心灵的各种状况:富足与贫穷,健康与疾病,忧伤与喜乐,成功与失败,荣耀与羞辱。还有我所处的人生境况、我的家庭生活。尤其是,还有其他人,他们和我一样有着由神所定的相同归宿。
我必须和一切「受造之物」建立起有秩序的关系网:按着神的秩序来安排,按着他爱的计划那绝对且独一的性质来安排:「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路加福音10:42)。
一切受造之物都等着我去赋予它们意义。因为「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但受造之物仍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马书8:19—21)。
(2)因此,有一条规则向我提出要求:地上的一切都是为人而造,为要帮助他成就自己作为神儿子的归宿。
由此可见,人当在受造之物有助于他成就归宿的时候使用它们;而在它们成为阻碍的时候,就当与它们毫无瓜葛。
换句话说,我应该用儿子的心去爱一切——也就是按着神、我的父,为我所要的一切来爱。照样,当神、我的父,不要把某些东西赐给我时,我也该用儿子的心把它们放下。
(3)神以作为创造主的护理向我显明他的旨意(一般来说,他愿意人身心健康,家庭合一,人与人之间由公义和爱掌权[参看十诫、劝谕、八福])。他也藉着他儿子耶稣基督的教导,以及临到我的事,来这样显明。他的「秩序」不是静止不变的秩序;它是活的秩序,每天在我生命不断变化的处境里向我显明;它是一个动态的秩序,使光照和力量一同在我的良心里渐渐启示出来。
(4)因为在每一个当下,我都要就每一样「受造之物」以神儿子的身分来行事,所以,只要我有自由选择、也只要神不禁止我选择,我就必须对一切受造之物保持平心。因此,就我自己而言,我不愿意健康胜于疾病、富足胜于贫穷、尊荣胜于羞辱、长寿胜于短寿,其他各事也都如此;我只愿意、也只选择那些使我走向我被造之目的——去爱神——的事物。
(5)这种根本的平心是一种难却关键的看待事物的方式。它必须在福音的光照下去理解:所谓平心,就是把爱神放在一切其他的爱与厌恶之前;就是活出仁爱。平心是一种自由且深思熟虑的抉择:「我选择神……并且靠着他的恩典,我要永远忠于这个选择。」
——所以,平心并不是冷漠或麻木:我可以厌恶疾病和死亡,却仍然因为那是神对我的旨意而去爱它们,等等。
——平心并不会抹去那些出于我的个性或气质而自然觉得可爱或可憎的东西;但我只在它们与神在我身上的旨意一致时才「接纳」它们。平心是一种自由的姿态:在知道神要我选择什么之前,不预先作任何选择。
——一种朝向神而被安排有序的「情绪」是好的;一种失序的、或不顺从他旨意的,就不是好的。所以问题在于要从根本上「导向」我们的气质、我们的「心」。想想圣保罗那既有愤怒爆发也有温柔流露的例子:恩典并不除去这些,而是把它们按着对基督的爱来引导。
——平心不但不会浇灭我在个人、家庭、职业或社会计划上的热情,反而真能激发它们:神的旨意是「我存在」,并且我要为着自己、他人和世界,努力成为更像我本来该成为的样子。与此同时,当神的旨意是让我失败、让我的重要性降低、甚至让我死去时,平心也使我能把失败、挫折、死亡,当作一种奥秘的成功来接受:基督是更多地靠他在拿撒勒的劳作、神迹和讲道拯救世界,还是更多地靠他的受难呢?
——那位完全平心之人的典范,正是神在圣经里称为「我的义人」和「合我心意的人」的那类人,也就是亚伯拉罕、约伯。
(6)总之:平心不过就是这样一种深刻而鲜活的灵里态度,使我能够在神的帮助下自由地作出这样的选择:「神对我来说就是一切;离了他,所有受造之物都算不得什么。」Todo . . . 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