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论辩
译者序
作者总序
第一部分:使命
第一章:新冒牌教会的牧者缺乏使命,使他们及其追随者都无可推诿
第二章:所谓改革者既无来自人民也无来自主教的中介使命。
第三章:所谓的改革家们没有从神那里领受直接或超常的使命
第四章:对「直接派遣论」支持者所提出的两个异议的回应
第五章:论革新者所自称源自的「无形教会」是虚构的,而基督的真教会是有形的。
第六章:回应针对教会可见性的反对意见
第七章:论教会中有善人与恶人、预定者与被弃者
第八章:回应那些主张教会仅由预定者构成者的异议
第九章:教会不会灭亡
第十章:对手的反驳与回应
第十一章:教会从未被驱散或隐藏
第十二章:教会无误
第十三章:牧者侵犯了教会的权威
第二部分:信仰准则
引言
第一条:圣经:信仰的首要准则——论那些所谓的改革者如何违背了圣经,我们信仰的首要准则。
第一章:圣经是基督徒信仰的真正准则。
第二章:我们应如何维护它们的完整性
第三章:哪些是神的道的圣书
第四章:改革家对圣经的首次违背:删减部分经文
第五章
第六章:回应一个异议
第七章:改革家们如何严重破坏了圣经的完整性
第八章:异端如何在其解释与译本中亵渎圣经的威严
第九章:论俗语译本中的亵渎内容
第十章:论他们声称理解圣经之易而导致的亵渎圣经
第十一章:论那些所谓的改革者所用韵文诗篇对圣经的亵渎
第十二章:回应异议及本篇结论
第二篇:论假教会违背圣传,亦即我们信仰的第二条准则。
第一章:何谓使徒圣传
第二章:教会中存在使徒圣传
第三条:教会:信仰的第三准则。论传道人如何侵犯了教会——我们信仰的第三准则——的权威。
第一章:论除了神的道之外,我们还需要其他准则
第二章:教会是我们信仰的无误向导。真教会是可见的。教会的定义。
第三章:大公教会是合一的。第一点:它有一个可见的元首;新教则没有。
第四章
第五章:论教会的圣洁:第二标记
第六章:第二个标志(续)真正的教会应当以神迹为荣光
第七章:教会的圣洁(续)——大公教会有神迹伴随,而伪教会则无
第八章
第九章:教会的圣洁(续)——真教会必须实践基督徒生活的完美
第十章:教会圣洁(续)福音生活的完美在我们的教会中实践;在伪教会中,它被轻视与放弃。
第十一章:论教会的大公性或普世性:第三标记
第十二章:教会的大公性(续)——真教会必须是古老的。大公教会最为古老,而自称的教会则相当新。
第十三章:教会的大公性(续)——真教会必须是永续的。我们的教会是永续的,而冒牌的则不是。
第十四章:教会的大公性(续)——真教会应当在地方与人上具有普世性。大公教会正是如此普世,而假冒的教会则不然。
第十五章:教会的大公性(续)——真教会必须多结果子。大公教会多结果子,假教会则贫瘠。
第十六章:教会是使徒性的——第四个标记
第四条:牧者们违背了会议的权威,即我们信仰的第四条准则。
第一章:论真会议的品质
第二章:大公会议的权威何其神圣与庄严
第三章:牧者们如何轻视并违背会议的权威
第五条:论传道人违背教会古教父的权威,即我们信仰的第五条准则。
第一章:古代教父的权威是可敬的
第六条:教宗的权威,我们信仰的第六准则。
第一章:第一与第二项证明。对圣彼得的第一项许诺:「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第二章:一个难题的解答
第三章:赐予圣彼得第二个许诺的第三个证明:我将赐予你天国钥匙
第四章:对圣彼得第三个许诺的第四个证明:「我已为你祈祷」,等等。
第五章:第五个证明:这些承诺的实现:「喂养我的羊群」。
第六章:第六个证明——从福音书作者列举使徒的顺序出发
第七章:第七项证明——圣经中散见的其他圣彼得首席权标记
第八章:第八项证据。教会对此事实的见证。
第九章:圣彼得在主的代理职分上有继任者。继任所需的条件。
第十章:罗马主教是圣彼得的真正继承者,也是战斗教会之首。
第十一章:圣彼得生平及其首批继任者设立简述
第十二章:古代授予教宗的尊号证实以上一切
第十三章:教宗的权威应受何等尊崇
第十四章:牧师们如何违背了这一权柄
第七条:神迹:第七条信仰准则。
第一章:神迹对于确认我们的信仰有多么重要。
第二章:牧师们何等严重地违背了神迹见证所应有的信德
第八条:信心与理性的和谐:第八条信仰规则。
第一章:所谓改革家的教导违背理性
第二章:信仰类比不能作为牧师确立其教义的准则。
第三章
第三部分:教会教义与制度
引言
第一条:论圣事。
第一章:论圣事之名
第二章:论圣事的形式
第三章:论施行圣事所必需的意向
第二条:炼狱。
引言
第一章:炼狱之名
第二章:论否认炼狱者及证明炼狱之途径
第三章:论圣经中提及死后炼净的经文,以及其时间与地点
第四章:论新约中另一处类似经文
第五章:论其他支持为亡者祈祷、施舍与善功的经文
第六章:论其他几处经文,证明某些罪可在来世得赦免。
第七章:从其他若干处经文推论炼狱之真理
第八章:论承认炼狱为信条的各次会议
第九章:古代教父对炼狱真理的见证
第十章:关于炼狱的两大主要理由及外人的见证
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