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ritual Exercises
属灵操练

St. Ignatius of Loyola
St. Ignatius of Loyola

第二部分

方法与规则

1. 具体省察的方法

有两种省察(或 examen):总体和具体。第一种的目标是发现我们犯下的所有过失。第二种或具体省察的目标是我们决心纠正的一个单一过失或坏习惯。它每天以以下方式进行:

  1. 早晨起床时,决心避免这个罪或缺点。

  2. 接近中午时,祈求神赐恩典,让你记住你曾多少次陷入其中,并在未来避免它。然后省察,思考从起床到此时经过的时间,所犯过失的数量,在类似下图的第一行用点标记它们:

一周的日子

第一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天 ___________

第七天 ______

完成后,为当天剩余时间更新你的决心。

  1. 晚上,晚餐后,进行类似第一次的新省察,在第二行标记过失。

观察

  1. 每次违反你所立决心时,将手放在心上,悔改你的跌倒。这可以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进行。

  2. 晚上,计算两次省察的点数,看看从第一次到第二次你是否有所改进。

  3. 以同样方式比较结束的一天或一周与前一天或前一周。线条长度减少,因为合理预期过失数量也应减少。

  4. 具体省察的主题通常应是主导激情——即,它是你犯下更多过失的根源,因此是你成圣的大障碍。

  5. 这种对主导激情的省察应持续到它完全被克服,或至少显著减弱。

2. 关于总体良心省察的建议

思想的罪

可以承认一个原则:在人类中产生三种思想,一种来自自身,另外两种来自善灵和恶灵。

一个坏思想,如果同意它就会成为致死的罪,可能成为功绩的机会——(1) 当思想一出现就被抵抗或驱逐时;(2) 当思想被击退一次或几次后很快返回,但被不断抵抗直到被征服时:而这第二次胜利比第一次更有功绩。那人在思想上稍作停留,仿佛在倾听它,或在取悦感官的事物上稍感愉悦,或疏忽于抵抗它,就犯了可赦免的罪。

致死的罪通过思想犯下,首先,当思想被同意时;其次,当思想被付诸行动时,这是更严重的罪:(1) 因为它被怀有更久;(2) 因为我们更热切地沉溺于它;(3) 因为我们通常通过使人跌倒而伤害他人。

言语的罪

有许多方式通过言语冒犯神;例如,通过发誓和亵渎。我们不可指着创造者发誓,也不可指着任何受造物发誓,除非满足这三个条件——真实、必要、尊重。必要被理解为有义务用誓言确认,不是所有真理,而是那些倾向于获得重大善益的,无论是属灵的或世俗的。那人以尊重发誓,在说出神的名时,向祂献上应得的尊荣。

轻率且徒然地指着创造者发誓比指着受造物发誓是更大的罪。然而,指着创造者发誓比指着受造物发誓更容易遵守所需条件:(1) 因为在指着后者发誓时,我们对真实和必要较少注意;(2) 因为我们在呼召祂的作为作证时,对神应得的尊重想得较少,不如在说出祂圣名时。所有闲话必须避免,即那些对说话者或他人无用,且无意有用的言语。但我们不可认为那些本身倾向于我们灵魂或邻舍的属灵善益,或世俗善益或利益,或说话者意图所指的言语是闲话,尽管他可能在谈论与他的身份无关的事物——例如,一个修士谈论贸易或战争等。以良好意图说话是功绩;无用地或以坏目的说话是罪。

舌头最常见的罪是撒谎、假见证和诽谤。关于后者,如果以坏意图或对邻舍名誉造成显著损害,揭露一个不公开的严重过失是致死的罪。如果揭露的过失较不严重,罪只是可赦免的。

如果意图良好,我们可以谈论邻舍的过失,(1) 当它们是公开时;(2) 当我们对可能使他们脱离罪的人说话时。

侮辱、嘲笑和类似倾向的言语也属于舌头的罪。

行为的罪

所有违反神或教会诫命的行动,根据事情的严重性以及思想和同意的程度,是致死的或可赦免的罪。

3. 每日进行的总体省察方法

第一点是向主为所领受的恩惠献上感恩的行动。

第二是祈求认识我们的过失并改正它们。

第三是对我们一天中所犯罪过的精确讨论和省察。我们必须向自己的灵魂严格查考每一小时所想、所说和所做的。必须遵循先前为具体省察所给的相同顺序和方法。

第四包括为所犯的罪向神求宽恕。

4. 关于总告解和圣餐

以下是总告解的一些主要优势,它在操练期间被推荐,尽管不是绝对义务。

  1. 对我们过去生活中罪过的回忆和详细审视,激发灵魂中更生动的痛悔。

  2. 由于操练给予对罪之恶的更清晰和更明确的认识,告解将以更多谨慎和更多果实进行。

  3. 经验表明,许多基督徒常常在没有充分省察、没有必要的悔恨、没有任何或至少非常微弱的改善生活的决心的情况下,接近忏悔圣事。由此产生烦恼和不安,如果不是在生前,至少在临终时。在操练期间进行总告解的目的是净化灵魂脱离所有过去的过失,并给予它未来的平安和宁静。因此,尽管我们必须避免在这次告解中焦虑、疑虑和不断回顾过去,但我们必须努力给予它所有我们能给予的关注和关怀,以便我们总能确信没有任何事被忽视;没有这一点,我们永远无法享受心灵的平安或良心的安息。在准备这次告解时,使用某种省察方法或指南是可取的。有几种非常好的可以轻易获得。

  4. 总告解的最后优势是它通常伴随着更热切的圣餐。没有什么比一次良好的圣餐更有效,无论是在避免罪上,还是在保存和增加我们幸福领受的恩典上。

5. 补赎规则或第十项附加(见第5页,「十项附加」。)

  1. 我将在已推荐的实践中添加一些补赎或补赎。

补赎有内在和外在之分。

内在补赎是对本罪过的悔恨,伴随着不再犯罪的坚定决心。

外在补赎是内在情感的果实。它是真诚悔改导致我们施加的惩罚,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实践。

首先,在饮食上;如果我们削减一些东西,不是多余的食物(那是节制的职责,不是补赎),而是对我们合适的东西;我们削减得越多越好,只要身体不变得太虚弱或生病。

其次,在睡眠和休息上;如果我们放弃,不仅是奢侈——那会带来愉悦的——而且可能只是便利的东西;然而,总是避免会严重危及健康或生命的东西。因此,我们不可削减必要的睡眠,或至少很少,并且只在被迫治愈睡过长的坏习惯时。

最后,在对待身体上;如果我们通过使用苦衣、绳索或铁腰带,或通过伤害或瘀伤自己,对身体施加痛苦的感觉。然而,在所有这些中,似乎更适宜的是痛苦只影响肉体,而不渗透到内部器官,那里可能发生危险的损伤;因此,我们应选择用小绳索制成的纪律工具,因为它们只给外部部位带来痛苦而不损害健康。

外在补赎有三个目的或产生三种主要效果:它作为对过去罪过的卓越补赎;它操练人征服自己,使感官等低级部分顺服理性等高级部分;最后,它祈求并获取我们渴望的神的恩典恩赐——例如对罪过的深切痛悔、为罪涌流的泪水、在基督十字架前困扰的疑虑得解等等。

当渴望的慰藉或忧伤之情未从操练中产生时,可通过调整饮食、睡眠或身体对待方式,以不同于以往的方式克己,这很有益。例如,若某补赎已实践三天,可根据灵魂状态需要暂停两天或更久。

操练期间谨慎变换和中断外在克己能带来重大益处:常见有人因过度沉溺感官或自认体质无法承受而完全忽略补赎;反之有人过度自信而越界。但通过更换补赎方式逐一尝试,我们能在神的恩典中(祂洞察我们本性深处)获得经验,从而知晓什么最有益。

6. 辨别神类的规则

灵魂受不同神类推动,必须加以辨别以追随善神、抗拒恶神。以下规则中,前几条适合较不成熟的灵魂,后几条适合更成熟的灵魂。

第一类规则

(尤其适用于第一周)

  1. 假设一个灵魂屡陷致死的罪:为使其更深沉沦,地狱仇敌常用感官诱惑不断呈现眼前;相反,善神则以悔恨刺痛和理性劝导使其远离罪恶。

  2. 若灵魂努力洁净罪过并日益侍奉神,恶神便投以疑虑、不安、虚伪借口来阻挠;善神则在我们悔改时鼓励、坚固、安慰至流泪、启迪理智、赐内心平安、扫除障碍,使我们更喜乐迅速地践行善工。

  3. 真实灵性慰藉的征兆:内在推动力引灵魂归向造物主,燃起炽爱,除为神外不爱受造物;或由悔罪、默想基督苦难等引发的温柔泪水;凡增长信望爱、充满圣善喜乐、使人更渴慕天国与救恩、在主里得安息者——皆为真实灵性慰藉。

  4. 相反,凡使灵魂昏暗、困扰、倾向世俗、引致绝望、削弱盼望、驱逐仁爱、使人忧郁冷淡、甚至怀疑神慈悲者——此即灵性枯竭。枯竭与慰藉截然相反,二者引发的思想情感亦完全对立。

  5. 枯竭时,恶神施加影响:切莫在此刻更改既定决议或圣召选择,当坚守慰藉时刻在善神引导下的决定。

  6. 枯竭中当倍增方法驱散它:如更恳切祈祷、省察唤醒良心、为已知未知过失行补赎。

  7. 枯竭中当持守此念:神的恩典仍在,纵使不觉察;纵无初时热忱,仍有行善得救所需一切。主愿见我们在常恩中能否抗敌——我们必能!

  8. 扰乱灵的克星是忍耐之神。持守忍耐与平静大为有益;更当呼求盼望,并确信:「慰藉必不久远」。

  9. 枯竭多由三因:(1) 因灵修懈怠而失却神慰;(2) 神试炼我们,察看如何事奉祂;(3) 神教导我们:热忱、爱火、泪水等超自然恩典非人力可获,全凭祂白施恩典。

  10. 慰藉充盈时,当预想试炼中的操守,及早储备勇气与决心。

  11. 当谦卑自抑,预见若无神助自己在枯竭中的软弱;受诱者则当确信:倚靠神必能克敌,只要凭神勇力刚强壮胆。

  12. 撒但如悍妇与夫争竞:若丈夫坚定抵抗,她即溃退;若见其怯懦,则变本加厉。基督精兵若坚定不退,撒但丧胆;若显惧意,他必如猛兽般疯狂反扑。

  13. 撒但又如浪子诱骗淑女:首要诡计是诱人隐瞒其建议。若灵魂向告解神师或明师揭露其计,他必怒不可遏,因阴谋败露。

  14. 仇敌如将军攻城:先窥探灵魂堡垒——检视其神学德性与道德德性的防御工事,专攻无守备之处,宣称:「我必由此突击」。

更佳辨别神类的其他规则

(尤其适用于第二周。)

  1. 神和祂的善天使的专有作为是倾注真实的灵性喜乐于他们所作用的灵魂,驱除撒但引入的悲伤和困扰。相反,后者在灵魂中发现这种喜乐,便努力通过某些被真理虚假外表掩盖的诡辩来摧毁它。

  2. 唯有造物主能穿透祂的受造物,提升他、改变他、在他心中点燃爱的火焰。因此,当没有任何自然原因呈现于感官、理智或意志以引发喜乐,而灵魂却突然无缘无故地得安慰时,那就是神在作用于它。

  3. 当有自然慰藉原因先于发生时,是谁派遣了它?或许是我们的善天使,或许是恶天使。善天使的目的是帮助我们认识并行正义;恶天使则是引导我们走向邪恶并毁灭我们。

  4. 恶灵深知如何伪装成光明天使。他察觉灵魂的虔诚渴望,起初会支持它们,但很快会引导灵魂走向自己的目的。因此,他先假装同意你良善圣洁的思想甚至为之喝彩,但逐渐将你诱入隐藏的陷阱,使你陷入黑暗的罗网。

  5. 因此,我们必须严格仔细地省察我们的灵感和思想。它们的开端、进展和终结都必须被仔细考量。这一切都是好的吗?那么,就是我们的善天使启发了它们。反之,是否有任何内在邪恶、引我们偏离善、或催促我们低于所选目标的事物;是否有任何使灵魂疲惫、陷入痛苦困扰、丧失原有平安、安息和宁静的东西?如果反思发现情况如此,那就是灵感来自黑暗之灵的明显迹象,它隐藏着他为我们设下的某种圈套。

  6. 当我们识破地狱之蛇;当通过其暗示总导向的邪恶结果,我们发现了他的魔鬼目的时,在灵里重走诱惑者引导我们的路径、拆解他巧妙布置的阴谋、记录他最初以何种虚伪借口使我们倾听;他如何逐步改变我们先前享受的纯净品味、灵性甘甜和完美宁静;他如何努力将毒液注入灵魂——这非常有益。对他可憎手段的研究将使我们未来更能逃脱它们。

  7. 两种灵都试图渗入那些在救恩之路上前进者的灵魂;但他们使用截然不同的方式:善天使以温柔、平安、和煦降临,如滴水落于海绵;恶天使则粗暴、猛烈、喧闹地闯入,如暴雨击打岩石。对于那些日渐远离神、更深沉沦邪恶者,情况相反。此外,灵进入灵魂的温和或粗暴,取决于灵魂的倾向是否与之相合或相悖。若遇反对和反感,它会以易察觉的突然冲击宣告自己;若发现灵魂倾向相同,它便安静进入,如同进入属于它且向它敞开的居所。

  8. 我们之前说过,当无任何自然原因导致灵魂突然充满慰藉时,是神在探访灵魂。因此,这种情感不会受幻觉影响;然而我们必须极其谨慎地区分这最初的幸福时刻与紧随其后的时刻,尽管灵魂仍感受到其热忱和所领受的天上恩惠;因为在第二阶段,常因习惯、个人判断和观察方式、或善灵恶灵的启发,我们构想某些思想或形成某些计划,这些并非直接来自神,需要在同意或执行前仔细省察。

论选择或抉择

第一条 论必要的准备

为在任何事上做出好选择,我们必须首先以纯洁正直的意图默想我们受造的目的,即神的荣耀和我们的救恩。因此,我们的选择绝不应落在任何不引领我们达此目的的事物上;因为显然,手段应始终从属于目的,而非目的从属于手段。那些先决定某种状态——例如婚姻——然后才决心在该状态中尽力侍奉神的人,是在欺骗自己。那是颠倒次序,以手段为目的,以目的为手段;可以说是斜向神,期望将神的旨意拉向我们,而非使我们的旨意顺服神的旨意。

我们必须做恰恰相反的事:首先,我们必须以人的真正目的——侍奉神——作为我们的目标;然后,为达此目的,选择某种状态,如婚姻或圣职等,并以唯一动机——更确定地抵达目标——来决定我们的选择。总之,我们不应偏好某一状态而决定,而应根据哪一个更能促进神的荣耀和我们的救恩来选择。

第二条 论选择的实质

  1. 构成选择实质的一切都必须是好的,至少本身不邪恶也不违背教会的原则和准则。

  2. 有两类事物可作为选择的实质和对象:一类是选择一旦做出便不可更改;例如祭司职和婚姻。另一类选择是可撤销的;例如某种教会或世俗职务,可能起初接受后因正当理由放弃。

  3. 当选择已针对不可更改事项发生时,便无需再做选择。但若不慎或某种无序情感导致了一个不可撤回的选择,唯一决定是:通过生活的规律性和对所有职责的忠诚来弥补所犯过失。这里不涉及改变,因已不允许。选择必须完全生效,尽管因不慎或可疑动机做出,它绝不能被视为神的呼召;因为除非出于纯洁动机和坚实理性、不掺杂肉欲或不规则倾向,否则没有神的呼召。

  4. 对于可更改的状态,若选择是审慎智慧地做出的,则不应改变;但我们必须努力在该状态中日益完善自己。反之,若选择显得不够明智和基督徒化,我们必须不惜代价改变它,以使自己更蒙神喜悦并更好确保救恩。

第三条 论做出好选择最有利的三个时机

  1. 当神能赋予意志如此冲动,以致灵魂毫不且不能怀疑应追随它时。圣保罗、圣马太(被耶稣基督呼召者)及许多其他人便是如此。

  2. 当神的灵通过将祂的恩典应用于我们心中,以足够清晰明显的方式使我们辨明祂的美意时。正是通过将所感受的慰藉和不同动向提交给辨别神类的规则,我们区分这神圣作为,它总带有神自己的特征。

  3. 当我们的灵享受巨大平静;灵魂免于搅扰并自由运用其自然能力;理解力被神的道之光启迪(它在正直运作时总是如此)——我们选择最恰当的手段,确保且轻松引领我们达至目标。这目标是神的荣耀和我们的救恩。我们将此真理设为既定原则;并作为达此终点的途径,在教会认可的所有状态中,选择最能引领我们达此目标的那一个。

如果既不是我们感官被神能击中的见证,也不是我们心灵被神的灵感动的见证能成功固定我们的选择,我们必须诉诸被永恒真理启明的灵的见证;并必须求助于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

  1. 向自己提出你决定的对象——例如某种状态或职务。应接纳它吗?应放弃它吗?凡能成为选择事项的皆如此考量。

  2. 谨记此真理:我的目标是在荣耀神中拯救自己。防止你的意志过早支持或反对所议对象;当使自己处于完全平衡中,以便完全且立即转向你认为最能促进神的荣耀和自己救恩的那方。

  3. 祈求神的良善启明你的灵,使你的意志倾向你应选择的召命;但不可忽略基于信心的理性思考,以寻求并发现将决定你选择的神的旨意。

  4. 精确权衡利弊:该职务或状态提供哪些优势与助力助你达至目标;反之,其中有何危险与障碍。同样检视相反状态——它提供何种方法或危险;何种资源或困难。

  5. 省察后比较双方,勿听肉体私欲的暗示,依健全理性抉择最合宜者。

  6. 选择既定,当求助于祈祷;将你的决定献给神,若合祂心意,求祂接纳并坚固你。

第二种方法

  1. 既然完美的选择应由神圣之爱的属天推动决定,当确知你对所选对象的任何倾向(无论强弱)实源于对神的爱且唯以祂的旨意为念。

  2. 若某位你极其关切其救恩或成全的人,身处与你相同的境况,就其困惑征询于你,你会为神的更大荣耀和他灵魂的更大成全给出何种建议?你给他的建议正是你当遵循的。

  3. 临终时刻,你会希望自己在此抉择中如何行事?现在就如此行。

  4. 当站在神的审判台前,你会希望自己曾作何选择?那正是你现在必须作的抉择;因它将在那可畏时刻给你最大信心。

  5. 决心既定,在祈祷中献给神,求祂接纳并祝福,如前法所述。

论改革

或已选定生命状态中的改革

对于身处婚姻束缚,或担任难以放弃的教会圣职者,我们不提供关于状态选择的规则。取而代之的,是附上改革方法或行为准则,以在既定状态中革新生命。

此方法包含以下要素:

你愿采纳并遵循符合神创造你之终极目标的生命计划吗?

实践即将指明的第二周操练。

运用前述选择方法,以深刻省察和精确态度应用于以下事项,或其他可作为你思辨对象的事务:

何种住宅规格、多少仆役数量于你合宜?

你当如何管理和规整自身事务?

你当给予什么教导和榜样,以造就你的子女和仆人?

你的收入中,当划出多少用于你个人及家庭的开支?

又当将哪部分指定给穷人,或奉献给敬虔的事工?

在这一切事上,你当只着眼于神的荣耀和你自己的救恩。

并且你当确信,你越是从自我、自爱和寻求安逸中抽离,就越能在救恩和成全的道路上前进。

在开始这项改革工作之前要进行的操练包括(除了对耶稣基督通常奥秘的默想外)两种标准的默观、三等人的操练、选择的前奏。这些将极大地帮助避静者构想他所能达到的、且其状态所能接受的全备境界的意念和渴望。

关于选择的第二条几乎不适用于此,而第三条及其双重方法则适用。我们必须这样进行:每一个要在神面前省察的事项——例如,家中人员、开支、敬虔事工——都要单独考虑。每当对一个事项进行深思并作出决议后,就转到下一个。问题越重大、越困难,所需时间就越多:有时必须花一小时或更多时间在一个问题上;有时在同样长的时间内可以连续决定多个事项。

关于节制的若干规则

  1. 对面包所需的谨慎少于其他食物,因它较不刺激味觉,较少引发诱惑。

  2. 饮酒需更多注意。必须查考何为必需以严格持守,何为有害以削减。

  3. 禁食尤应针对精美珍馐,因它们激发情欲、诱发诱惑。可通过两种方式达成:习惯满足于最简朴食物,并节制享用精细之物。

  4. 营养削减越多(始终避免损害健康的匮乏),越易找到适宜分量——禁食既因赚得恩典的光照与慰藉,使我们更易知晓身体所需;身体衰弱(表现为履行灵修困难)亦凭经验教导自然所需。

  5. 用餐时宜默想主与门徒同席共食,以祂为运用感官的典范。心神专注于此,节制更易实现。

  6. 亦可沉浸于其他思绪:如圣徒生平、敬虔事物或属灵事务,以分散心神削弱自然情感的过度活跃。

  7. 进餐时尤须警惕贪婪、仓促或将灵魂倾注于食物的状态。必须始终掌控食欲,在食量与进食方式上实践节制。

  8. 为根除饮食过度的恶习,宜在餐前及未感饥渴时,凭省思确定合宜分量。既定分量当知足持守,即使肉体索求更多且撒但助长此欲。为战胜二者,甚可再削减些许。

关于施舍分配财物的若干规则

你是否因对亲友的深厚情感而欲赠予部分财物?将此倾向置于前述选举四条规则中检验,其详述如下:

  1. 我对邻舍的一切爱为达全备,当源于对神的爱;应觉此纯净仁爱是一切情谊的起始与动机。在此情境下,它必显为我决定的首要动机。

  2. 若某陌生人(我愿见其尽责并在类似境遇中尽善尽美)来询建议,我会为神的荣耀与他自身的成全建议什么?我当遵循此建议。

  3. 临终之际,我会希望自己此时作何行动?现在即当如此行。

  4. 立于神审判台前,我会欣慰曾作何种财物分配?此刻即当如此分配。

  5. 若觉内心过恋血缘之亲,须先将此依恋置于前四条规则检验,暂不论财物分配。未矫正此倾向前,不作任何安排。

  6. 全备圣职人员当将教会收入几成用于己需?此问题引发诸多疑虑。解决之道在遵守前述规则以定合理比例。

  7. 关于个人、住宅、家具或仆役的开支,最全备稳妥之法是尽可削减便利舒适,忠实效法大祭司基督的榜样。迦太基第三次会议(圣奥古斯丁与会)据此普适原则(虽需考量不同人与境遇)规定:主教家具当价廉显贫。婚姻中,圣若雅敬与圣亚纳为典范:年收入分三份,一份济贫,二份献殿与敬拜,三份自用。

论魔鬼在灵魂中引发的疑虑

  1. 通常所谓疑虑,是心灵自由断定无过之事为罪。如有人踏过两根麦秸形成的十字便自责有过——此非真疑虑,乃需教导与常识纠正的错误判断。

  2. 若你践踏此十字,或思、言、行于同等琐事;你理智良知皆言未犯罪,良心却生过错之念,由此产生恶灵持续的困惑烦扰——此方为真疑虑。

  3. 首类疑虑属道德错误,当受正当憎恶。次类对刚离罪的灵魂如烈性净化剂,暂时有益,使其惧避罪之阴影。圣贵格利言:「自认有罪实为善灵,纵其无辜。」

  4. 地狱仇敌阴险察验良心印记:或敏感或松弛。对敏感者,它加剧其脆弱,引至极度困扰以阻灵程;因无法以实罪诱惑,便向这畏避任何过犯的怯懦基督徒展示虚罪为可怖幻影。反之,对良心松弛者,它使其更甚:逐步习惯死罪,日减其可畏性。

  5. 为在灵程稳步前进,灵魂当恒守与救恩之敌相反方向:它欲松弛良心,我则收紧;它欲收紧,我则松弛。避两极而守中道,方得安稳平和。

  6. 当某言行合教会情感与公教传统,且为荣耀神,却有异灵之念劝阻你,借口致你虚荣或激起无谓恐惧时,当举心向神;若仍觉此言行荣主或无损于祂,则直斥此念。敌人在耳畔低语时,当如圣伯尔纳答:「非为你始,岂为你止。」

正统信仰的规则

  1. 常备心神顺服基督真净配——我们圣洁的母亲、无谬的正统导师公教会,其权柄藉牧者圣统施行,摒弃一切私见。

  2. 认可教会实行的告解礼仪;每年领圣餐一次,更宜每周或至少每月领受,并作必要预备。

  3. 劝勉信徒勤虔参与弥撒圣祭、圣乐、日课,及定时公祷私祷。

  4. 尊崇修道圣愿,视守贞高于婚姻。

  5. 认可贞洁、神贫、永愿顺服等圣愿及全德之功。需注意:决不可发愿进入阻碍更全备境界的状态(如婚姻),因圣愿本质是追求全备——如神学所言,乃更高美善的许诺。

  6. 认可敬奉圣徒、尊崇圣像、游行朝圣、大赦、禧年、燃烛供灯等有益敬虔的操练。

  7. 遵守大小斋期:不仅四旬期、四季斋日、守夜礼等法定斋戒,亦包括纯出于虔敬的自愿克苦与补赎(内修外行兼备)。

  8. 认可教堂建筑装饰之华美及圣像之尊荣(因其所表之圣物)。

  9. 非但不批评教会规诫,更当凭学识所供之理勇护真道以御攻讦。

  10. 当研习并认可信仰先辈及长上的法令、规章、传统、条例与礼规。对其品行,纵有道德瑕疵,私谈公论中攻讦之弊大于利。此类抨击徒增民怨使其敌视牧者;故当避免责难,勿在属民前控诉缺席之长。宜私下向掌权矫枉者陈情。

  11. 当尊崇教父与神学家训导。前者如圣耶柔米、圣奥古斯丁、圣贵格利,专务陶铸基督徒心灵;后者承圣托马斯、圣文德等开辟之途,旨在匡正时谬,以精确教义光照信徒。他们承教父之后,同享圣经与古训,兼得大公会议定断与圣教会典章,且蒙圣灵大能相助,善用诸资源导信徒于救恩之途。

  12. 避免以生者(无论多杰出)比拟圣徒,如「此人学识超圣奥古斯丁」、「此乃当代圣方济」、「其热忱口才如圣保罗」等。

  13. 为与基督教会同心合意,当极度信赖教会并极度克己,以致若教会断定为真,纵吾见为伪亦当认其为真;因当坚信:主基督之灵即其净配之灵,昔赐十诫之神即今启迪引导教会之神。

  14. 虽非蒙预定者确不得救,但论此需极谨慎:恐过度强调恩典似废人自由意志与善功价值;或过度强调自由意志似弱恩典大能。

  15. 同理,当少论预定;若论之,勿使人言「我永恒命运既定,行善作恶皆神所定」——此常致人懈怠善工与救恩途径。

  16. 当慎防单方面高举信心价值而致人松懈善行,需加以分辨阐明。

  17. 亦当防过度高举神恩致听者不信己之自由:论述当合神荣耀,免生对自由与善功效力之疑。

  18. 虽以纯爱事神极堪赞,亦当提倡敬畏神——不仅子女之敬畏,亦含奴仆之敬畏(此畏极有益,常为使人离罪所必需)。人既离死罪之境,方可论那真正配神、赐予并保存纯爱联合的子女之畏。

注意:这些规则对福音工作者和传讲神之道的人特别有用。虽然是为其他时代写的,特别针对十六世纪的革新者,但它们大多适用于我们当今时代,并或多或少直接指向社会当前的需求,社会正不断被同样的不法精神所侵蚀。

关于祈祷的多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

这与其说是祈祷,不如说是一种灵修操练,它帮助灵魂,使其祈祷更蒙神悦纳。它包括反思神的诫命、七宗罪、灵魂的三力、身体的五感,如下:

  1. 开始前,花几分钟思考你即将做的事。

  2. 向神祈求恩典,以认识你违反祂诫命的罪,并从此更忠实地履行祂律法的义务。

  3. 逐一思考神的诫命,看你如何遵守或违反它们。为你能记起的罪求宽恕,并念主祷文。在每个诫命上停留念三遍主祷文的时间是足够的;但此时间可根据每个诫命上过失的多少而缩短或延长。

  4. 如此过完所有诫命后,谦卑自己,自责;祈求恩典以便未来更好地遵守;并以一段与神的对话结束,对话要适合你当前的状态和心境。

若你愿以七宗罪、灵魂的三力、身体的五感等为主题,只需改变省察的内容;其余部分与诫命相同。

让我们注意,凡愿在感官使用上效法主耶稣基督的基督徒,必须祈求天父的恩典以使他能行,并逐一审视每个感官,省察它们离神的榜样的远近。在从一个感官转到另一个之前,念一遍主祷文。

若提议效法圣母,我们必须求她从她神的儿子那里获得此恩典,并在省察每个感官后念一遍圣母祷文。

第二种方式

这包括诵念一些口祷,并在组成它的词语上依次停留,只要我们感到滋味和虔敬。

  1. 开始前,收敛心神。

  2. 向你要祈祷的对象致意。

  3. 开始祈祷——例如主祷文;停留在「我们的天父」这些词上;默想它们,只要它们提供你思想、情感等,然后转到下一个词,以同样方式考虑。

  4. 当结束时间到,不停顿地诵念祈祷的剩余部分,并向你一直在祈祷的对象作一简短祈祷,以祈求你所需的恩典或美德。

注意:(1)所有口祷,如信经、圣母祷文、基督灵魂颂等,都可以这种方式诵念。(2)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诵念祈祷时,一个词就足以占据整个祈祷时间的心神,我们必须将剩余部分的默想推迟到另一天。第二天,我们必须先不停顿地诵念前一天默想过的部分,然后继续考虑祈祷的其余词语。

第三种方式 这包括诵念一个口祷,如果我们愿意,可以连续诵念几个祈祷,只在每个之间停顿一息的时间,思考词语的意义,或我们祈祷对象的尊贵,或我们自己的不配,或两者之间的距离。让我们以圣母祷文为例。

  1. 思考你即将进行的行动。

  2. 从「万福马利亚」开始,花片刻思考这些词的意义,或你所致敬的圣母的尊贵,或你的悲惨,这在你与神的母亲之间造成了巨大距离。

  3. 然后你诵念其他词语,在每个词上停留,如我们所说,仅一息的时间。